财经法规的题目求解~急
2008年5月,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材料已入库,同时发生运费10万元,并取得运费...
2008年5月,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材料已入库,同时发生运费10万元,并取得运费发票;
2.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价80万元,已验收入库;
3.购进零星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1.6万元;
4.按以旧换新的方式,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商品400件,每件零售价1170元,每件商品收回折扣价100元,实收货款共计42.8万元;
5.向某商场销售产品,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是1500万元;
问: 该企业5月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
该企业5月进项税额是?
该企业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5月份不予抵扣的进项税为?
如果企业5月初有留抵税额16.7万,则应纳增值税额为? 展开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材料已入库,同时发生运费10万元,并取得运费发票;
2.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价80万元,已验收入库;
3.购进零星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1.6万元;
4.按以旧换新的方式,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商品400件,每件零售价1170元,每件商品收回折扣价100元,实收货款共计42.8万元;
5.向某商场销售产品,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是1500万元;
问: 该企业5月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
该企业5月进项税额是?
该企业5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5月份不予抵扣的进项税为?
如果企业5月初有留抵税额16.7万,则应纳增值税额为? 展开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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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材料已入库,同时发生运费10万元,并取得运费发票;
进项税为34+10X7%=34.7万
2.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价80万元,已验收入库;
收购免税农产品按照13%产生进项,即80X13%=10.4万
3.购进零星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1.6万元;
普票不能抵,没进项
4.按以旧换新的方式,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商品400件,每件零售价1170元,每件商品收回折扣价100元,实收货款共计42.8万元;
以旧换新一般按新货确认销项,为46.8/1.17X17%=6.8万销项
5.向某商场销售产品,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是1500万元;
销售商品销项,为1500X17%=255万
所以销项总和为:255+6.8=261.8万
进项总和为:34.7+10.4=45.1万
当期应缴纳税款为:216.7万
如果有16.7万留抵就是216.7-16.7=200万
至于不予抵扣的是不是指普票那笔,后面的网友来纠正纠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进项税为34+10X7%=34.7万
2.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价80万元,已验收入库;
收购免税农产品按照13%产生进项,即80X13%=10.4万
3.购进零星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1.6万元;
普票不能抵,没进项
4.按以旧换新的方式,向消费者个人销售商品400件,每件零售价1170元,每件商品收回折扣价100元,实收货款共计42.8万元;
以旧换新一般按新货确认销项,为46.8/1.17X17%=6.8万销项
5.向某商场销售产品,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是1500万元;
销售商品销项,为1500X17%=255万
所以销项总和为:255+6.8=261.8万
进项总和为:34.7+10.4=45.1万
当期应缴纳税款为:216.7万
如果有16.7万留抵就是216.7-16.7=200万
至于不予抵扣的是不是指普票那笔,后面的网友来纠正纠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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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170*400+15000000*0.17=2618000;
进项税额:340000+100000*0.07+800000*0.13+100*400*0.17=520800;
应缴纳: 2618000-520800=2097200;
不予抵扣:316000*0.17=53720;
有留抵: 2618000-520800-167000=1930200。
如果有错也请后面的网友继续纠正......
进项税额:340000+100000*0.07+800000*0.13+100*400*0.17=520800;
应缴纳: 2618000-520800=2097200;
不予抵扣:316000*0.17=53720;
有留抵: 2618000-520800-167000=1930200。
如果有错也请后面的网友继续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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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1170/1.17)*400*17%]+15000000*17%=261.8万元
进项税额=34+10*7%+80*13%=45.1万
应纳增值税=261.8-45.1-16.7=200万
注:3.购进零星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1.6万元,本身没有取得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计算它的进项税,也就不存在予不予抵扣的进项税的问题。
进项税额=34+10*7%+80*13%=45.1万
应纳增值税=261.8-45.1-16.7=200万
注:3.购进零星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1.6万元,本身没有取得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计算它的进项税,也就不存在予不予抵扣的进项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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