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奥巴马做总统之前是干嘛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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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1961年8月4日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一世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穆斯林。母亲是堪萨斯州的白人。是左撇子,这是美国总统史自40届以来的第四位左撇子总统。 虽然,他只有 50% 的黑人血统,有些人却认为他是所谓的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似乎这么说了,美国就再也不存在种族歧视,似乎美国的黑人从此就和白人一样平等了,从此天下太平了。如果因为他有50% 黑人血统,他就是黑人;那么因为他有50%白人血统,他同样也是白人。他的父亲是非洲移民,所以他并没有象很多美国黑人奴隶的后裔一样在很多城市的贫民窟长大。他小时候是由他的白人的祖父母培养长大的。所以他的思维方式和美国白人比较接近。他本人从来也没有在公开场合,承认自己是黑人,或者是非洲裔美国人,只承认自己是混血。 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985年到芝加哥参加社会工作。1991年毕业于哈佛大学的法学院,是第一个担任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的所谓的 非洲裔美国人,并在此期间获得了全国范围的认可。1992年和米歇尔·拉沃恩·奥巴马 结婚,并生了二个女儿玛丽亚 ·安· 奥巴马 (Malia Ann Obama), 娜塔莎· 奥巴马 ( Natasha Obama)。 1996年,奥巴马从芝加哥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国会参议员并在之后的3年中连任;2000年,在竞选美国众议院议员席位失败后,奥巴马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伊利诺伊州的参议工作中。 2004年7月,美国民主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奥巴马被指定在第二天做“基调演讲”。(所谓“基调演讲”,就是民主党人阐述本党的纲领和政策宣言,通常由本党极有前途的政治新星来发表,1988年做“基调演讲”的人就是时任阿肯色州州长的克林顿。)奥巴马不负众望,他亲自撰写演讲稿,并发表了题为“无畏的希望”(The Audacity ofHope)慷慨激昂的演讲。在演说中他提出消除党派分歧和种族分歧、实现“一个美国”的梦想。该演讲后,奥巴马成为全美知名的政界人物。同年11月,奥巴马顺利的以高达70%的选票当选联邦参议员。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市正式宣布参加2008年美国总统大选,并提出了重点在“完结伊拉克战争以及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竞选纲领。2008年1月4日,在俄亥俄州民主党初选大会上,奥巴马赢得了38%的支持率,领先于知名度高于自己的约翰·爱德华兹以及希拉里·克林顿,在民主党诸位候选人中领跑。2008年6月3日,奥巴马票数领先于希拉里·克林顿,被定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同年8月23日,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奥巴马被正式提名,从而成为了美国历史上首个非洲裔总统大选候选人。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击败共和党候选人约翰·麦凯恩,正式当选为美国第四十四任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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