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中,把提单的收货人写成开证行安全吗

 我来答
jspeipei66
2017-01-03 · TA获得超过379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55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201万
展开全部
安全和不安全都是相对的:
相对于收货人是TO ORDER而言,收货人是开证行安全很多;
相对于收货人是出口方可信赖的人员而言,开证行为收货人又不怎么安全;
其实,B/L的收货人为开证行的原因很大可能是:在办理信用证开立时申请人(进口方)在开证行获得了预融资的可能,或者开立保证金并不是以100%货币的方式交付的,所以开证行要考虑到自身的风险,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他能够控制货物,这是开证行对自身风险有效把控的关键因素。
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剑鱼游走四海7ba1c7
2017-01-03 · TA获得超过2.8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6万
采纳率:94%
帮助的人:4671万
展开全部
作为指示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成:TO ORDER OF 开证行——这本身没有问题。反而是直接写成:TO 开证申请人,使得提单变成“记名提单”,这倒是有很大的风险。

另外,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因此,只要受益人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包括制单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才能够得到开证行兑现其付款承诺。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15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8258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