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有哪些成员国
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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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商业银行成员国,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典、卢森堡、瑞士,中央银行在瑞士的巴塞尔达成的若干重要协议的总称。
巴塞尔委员会由来自13个国家的银行监管当局组成,是国际清算银行的四个常务委员会之一。由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准则规定的资本要求被称为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要求。1988年7月,颁布第一个准则文件,称“1988资本一致方针”,又称“巴塞尔协议”。
扩展资料:
巴塞尔协议的目的:
主要目的是建立防止信用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1996年,巴塞尔协议I作了修正,扩大了范围,包括了基于市场风险的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要求。1998年,巴塞尔委员会讨论了操作风险作为潜在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并在2001年公布了许多准则和报告来解决操作风险。2004年6月,颁布新的资本要求准则,称“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鼓励银行不仅要识别当前的风险,而且要识别将来的风险,并且改进现有的风险管理体系来管理这些风险,即巴塞尔协议力求建立一个更为前瞻性的资本监管方法。巴塞尔协议的三个支柱包括:最低风险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监管和内部评估过程的市场监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巴塞尔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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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商业银行成员国(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比利时、加拿大、瑞典、卢森堡、瑞士)中央银行在瑞士的巴塞尔达成的若干重要协议的总称。
追问
谢谢~这些我知道,我是想问后来又有加入的成员国,比如中国就是后来加入的,我看到的文献有说是20国,有说是27国,具体是哪些国家以及有多少国家我想确认一下
追答
1975年2月,来自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的十国集团(Group of 10,简称G10)代表聚会瑞士巴塞尔,商讨成立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简称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成立的最初目的是通过各成员国向委员会派驻代表、各国代表每年定期召开三至四次会议的方式,为各国金融监管者提供交流共享信息和观点的平台,通过签署各种合作协议达到促进银行监管国际合作、降低银行运作风险和维护全球金融稳定的目的。尽管巴塞尔委员会并不拥有超越各国主权的监管特权,其公布实施的各项协议文件也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是在巴塞尔委员会成立至今的三十多年里,其提倡的监管标准和指导原则在国际银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大大提高了各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
2009年3月16日,巴塞尔委员会决定吸收澳大利亚、巴西、中国、印度、韩国、墨西哥和俄罗斯为该组织的新成员。2009年6月10日,巴塞尔委员会邀请二十国集团(Group of 20,简称G20)中的非巴塞尔委员会成员、新加坡以及中国香港加入委员会。新加入巴塞尔委员会的G20成员国包括阿根廷、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南非和土耳其。至此,巴塞尔委员会的成员扩展到世界上27个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中国香港、法国、德国、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墨西哥、荷兰、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和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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