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体变更,让签离职后再重新入职,但是新合同上面没有写明要延续之前的工龄、福利、薪资? 5
合同上没写变更主体和延续工龄、薪资、福利,hr说可以发一封邮件说明。请问下发的邮件中说明的延续工龄、薪资、福利是否和书面合同一样有法律依据。如果可以发邮件说明,邮件的格式...
合同上没写变更主体和延续工龄、薪资、福利,hr说可以发一封邮件说明。请问下发的邮件中说明的延续工龄、薪资、福利是否和书面合同一样有法律依据。如果可以发邮件说明,邮件的格式应该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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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法人代表变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改名叫员工签离职,后再签入职,劳动合同相应重签,有可能影响到劳动者以后拿经济补偿的年限。
所以公司变更时不需要签订新的离职解约合同,如果公司违规强制强行解约可以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去进行起诉等。
而且用人单位是不能再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
公司变更对员工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一、民法典公司法人变更可以解散员工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法人代表变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解除有赔偿吗?
1、劳动者若是有下列错误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解除劳动合同,若解除需支付补偿金: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改名叫员工签离职,后再签入职,劳动合同相应重签,有可能影响到劳动者以后拿经济补偿的年限。
所以公司变更时不需要签订新的离职解约合同,如果公司违规强制强行解约可以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去进行起诉等。
而且用人单位是不能再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同一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确定。
公司变更对员工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一、民法典公司法人变更可以解散员工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所以法人代表变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解除有赔偿吗?
1、劳动者若是有下列错误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解除劳动合同,若解除需支付补偿金: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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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体变更,让签离职后再重新入职,但是新合同上面没有写明要延续之前的工龄、福利、薪资,人事说可以发一封邮件说明。发的邮件中说明的延续工龄、薪资、福利是否和书面合同一样有法律依据,可以保存。如果可以发邮件说明,只要写清楚你所需要的证据即可,格式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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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公司整体变更变通的一种手段,打乱原有经营,工资模式。让原职工签离职再重新聘用上岗,原公司肯定为职工交社保重新签合同,肯定会为职工继续交社保或五险一金不就接续上吗。还是签吧,面对当前改革形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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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体变更让签离职后再重新入职,这样的合同对职工很不利。离职合同不能签,签了就不是公司的人了。千万别签离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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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不是很明确的话,可以不签合同的,等什么时候合同完善了再签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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