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男子驾车坠河身亡,2400万保单被疑自杀骗保,保险公司会赔吗?
相比于其他保险而言,意外险的理赔纠纷概率总是排在第一位,意外险是人们生活中最常见,也是最便宜、实用的保险。当然,意外险理赔虽然很简单,但也并不是什么都赔。
我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和大家聊聊,我们在理赔意外险时,到底会遇到哪些问题?我们又该如何去解决呢?
一、真实案例
2016年3月底,42岁男子王某在一次驾车途经大型水库的时候,不幸坠入水库溺亡。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在排除酒驾和毒驾的嫌疑后,警方出具了王某的事故分析报告。
报告中指出,事故车辆在坠入水库之前,并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而是加速行驶,且事故现场属于国道大路,不存在任何路况问题,所以警方认为,这起交通意外属于王某“自我意识主导”所致。
另外,在整理王某遗物的时候,家人发现,王某曾在出事之前连续买过两份保险,一份是保额300万的终身寿险,附加1000万元的意外身故赔偿(如果是自驾,则赔付2000万);而另外一份则是保额10万的两全型保险,不过在合同中有特殊强调,如果自驾车发生意外身故或全残,即赔付100万保险金。
得知这些情况后,王某妻子焦女士便带着两份保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额共计2400万。接到报案消息后,保险公司立即对此事进行了严格的调查,然而,就在理赔人员对事故分析报告书进行审查的时候,发现此事另有蹊跷,并以此为由拒绝了赔偿。
二、案例分析
2400万保险金,为什么保险公司说不赔就不赔?
原来,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分析报告书,认为死者王某并非交通事故和意外导致的死亡,而是“故意自杀”,自杀属于合同免责条款,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尽管在法庭上,焦女士坚决不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但却一直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推翻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分析报告书,所以法院最终认定“王某驾车坠河身亡是在自主意识下完成”,不属于意外情况,故驳回焦女士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总结
那其实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出来,意外险虽然条款很简单,价格便宜,但理赔却有很多不同忽视的细节,就好比自杀不赔、猝死不赔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人对保险还是很深的误解,尤其是那些买了却被拒赔的人。
1、那意外险纠纷为什么会频繁发生?
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们对意外险的理赔概念不清晰。
一般来说,意外险只针对“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造成伤害的客观事件进行赔付,而并不是像大家所想的一样,只要交了钱,不管出了什么事意外险都会赔。
要知道,保险公司并非慈善机构,如果意外险什么都能赔,那它设置免责条款又有什么意义?另外,之前有网友表示,意外险只要熬过两年,自杀一定能赔,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它必须建立在“购买长期险”的前提下,才适用这种方法。
特别说明:连续投保一年期保险,是不能认为是“长期型”保险;而是在合同中写明了保险期限为:5年、10年、30年、到60岁、70岁、终身,这种期限大于2年以上的才叫做长期型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