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教师威猥亵多名男生被判8年,你如何看待这样的刑罚?
成都这位男教师他从2016年至2018年,在成都某中学任教期间猥亵了六名同学,对这六名同学的生理以及心理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最终,他仅仅被判刑了几年,并且终止了他的授教权利,但是这些惩罚完完全全不能替代这六位学生所遭遇的一切。
他所策划的一系列的计划,持续时间非常长,并且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对于当地的教育部门造成的负面影响,更是无法抹灭的。他从2016年就开始实施这些计划,然后到2020年的五月,这类事件才被真正开始着手解决。作为一个从教者来说,首先要学习的并不是要成为怎样优秀的教师。人民教师首先应该是要学会怎么样成为一个人。他为了满足了自己的所谓的私欲,不顾他人的感受和人生前景,这样伤害他人,刑罚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早已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比如,加强教师的道德培训以及他人对于教师的言行的监督,但是这也不妨碍有些人他外表正人君子,背地里却搞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所以我们应该也需要采取其他的措施去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让孩子有相应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卫的手段。
加强相关的法律的修改与制定,使这类人员一旦做出此种事情,就遭受到严重的惩罚,使他们不敢再犯。虽然法律对他们已经进行了制约,要求他五年内不能再执行教学有关的工作,但是我觉得这类人如果他还有脸面站在那个讲台上与学生授课的话,也是非常难以想象的。猥亵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的刑法是在237条,在我国,如果对婴儿以及对其他人员做出了猥亵行为,特别是对六岁以上不满14岁的儿童做出这种行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与强奸罪还是有较大区别的,并且由于他的目的对象不同,刑罚程度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