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的整体性原则要求是什么?
教学评价一般包括对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境、教学管理诸因素的评价,但主要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和教师教学工作过程的评价。
整体性原则是指在进行教学评价时,要对组成教学活动的各方面做多角度,全方位的评价,而不能以点代面,一概而论。
由于教学系统的复杂性和教学任务的多样化,使得教学质量往往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来,表现为一个由多因素组成的综合体。
要求
1、 明确多次评价的目的和评价对象,以解决评价的方向性问题。
2、 明确每次评价的内容,评价的具体目标。
3、 明确为评价而准备的条件。
4、 对评价资料进行客观、科学的判断。
扩展资料
评教作用
1、激励作用
评价对教师和学生具有监督和强化作用。通过评价反映出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成绩。经验和研究都表明,在一定的限度内,经常进行记录成绩的测验对学生的学习动机具有很大的激发作用,可以有效地推动课堂学习。
2、调节作用
评价发出的信息可以使师生知道自己的教和学的情况,教师和学生可以根据反馈信息修订计划,调整教学的行为,从而有效的工作以达到所规定的目标,这就是评价所发挥的调节作用。
3、教学作用
评价本身也是种教学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的知识、技能将获得长进,智力和品德也有进展。
教学评价的方法:测验、征答、观察提问、作业检查、听课和评课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学评价
2024-09-0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