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政治学和应用政治学的概念及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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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的含义
(一)有代表性的非马克思主义政治观
1.价值论的解释:认为政治是一种社会价值追
求,是一种规范性的道德。
2.神学论的解释:政治是一种超自然、超社会
力量的体现和外化。
3.权力论解释:认为政治是围绕着权力展开的
活动,包括对于权力的追求、运用和维护,
对于政治含义的这种理解被称之为权力政
治观。
4.管理论解释:认为政治是公共管理活动。这
是现代的政治观念。
5.决策论的解释:认为政治是对于社会价值的
权威性分配的决策活动。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观
1.政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的社会关系;
2.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
3.政治的根本问题是政治权力,也就是国家政权问题;
4.政治是有规律的社会现象,是科学,也是艺术。
(三)政治的含义
政治指的是人们在特定的经济基础上,通过夺取或者运用公共权力而实现和维护特定阶级和社会利益要求,处理和协调各种社会利益要求的社会关系。对于政治的这一定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1)它强调政治是一种社会关系,并且指明这种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定经济基础形成的利益关系。因此,政治关系涵盖阶级、民族、社会集团、阶层等之间的关系,涵盖了对立阶级之间、非对立的阶级之间和特定阶级内部的关系;(2)它强调一切借助于社会公共权力来维护、实现和协调的社会利益要求和社会关系,才具有政治性,这就区分了政治现象与非政治现象;(3)它从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利益关系这一社会联系的本质出发,揭示政治的含义,这就在人们的基本需求的意义上保证了政治定义的深刻性。
二、中国传统政治研究的基本特点
在中国政治研究的历史中,儒家思想居于主导地位。儒家的政治思想以研究君主的“治国之道”为核心,以处理君臣关系、君民关系为线索,形成了一套将政治研究与伦理道德相结合的研究思路:即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伦理与政治不分,正是儒家思想的特色”。
首先,从研究方法与研究体系的角度看,中国人注重研究“天人之际”的学问,即把天地、宇宙、自然、社会、人生视为一体,政治研究实际上就是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系统)的综合研究。
其次,就研究内容而言,从居于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来看,中国传统政治研究特点似可概括为“伦理政治学”。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称为“大学八目”,这大体上说是对中国政治学理论的最好概括。中国政治学强调正确认识世界,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和远大政治理想,小到个人修身养性,中到家庭/单位治理,大到地区和国家发展,治国之道包含天人合一、圣贤政治、等级秩序、家庭伦理、忠孝观念、重民爱民等广泛内容。三纲五常,被视为维持一个等级尊卑关系的稳定和睦的统治秩序的基本原则。因此,中国传统的政治学理论其实就是一个有关华夏文明建设的宏大理论。在这个宏大理论中,“家”的特征明显,且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统治者被设定为一个“大家长”,这个家长要在道德上为全国臣民做出表率;家长要爱臣民,臣民要尊重和服从家长统治。这与以“国”为特征和单位的西方政治学说也形成明显对照。在那里,存在着角色和利益不同的人;不同的利益所在,要求权力的互相制约;在这种利益和权力结构中,君主并不被看成是自然的家长,而是行政管理者。
最后,从具体的研究角度和成果来看,中国传统政治研究在以下方面形成了理论要素和理论观点:
1、君权神授说:解释权力来源与权力监督的最终力量。
2、圣贤政治观:一种古代的精英政治理论——君主是圣人,大臣是贤才,民众是愚民。
3、伦理政治与尊君思想:用家庭伦理观念来规范社会政治秩序,君主是大家长。
4、重民养民教民思想:从防民的角度出发,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服从统治。在如何对待臣民的问题上,道家明确提出愚民主张,儒家则强调教民,教民服从,热爱君主,热爱大家庭,热爱等级秩序。中国传统的愚民和教化政策由此而来。
5、德刑兼重:儒家重德,法家重刑,统治者兼而用之。依照孔子的说法,乃“宽猛相济”。
6、法、术、势统治术:这是法家的思想,是统治者的必修课。
7、重农抑商思想:中国的思想家认为太富有的人容易为非作歹,商人易于致富,所以要抑制。证之西方历史,正是如此,商人发展成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斗争。相比之下,中国的思想家聪明绝顶。重农抑商政策使得老百姓中间产生不了强大的力量来同政府相抗衡,消除了来自经济力量的威胁。
8、天朝大国理想:在中国人的国际政治观念中,中国是世界中心,中华文明是世界之归依。
9、忠孝观念,三纲五常:主张统治教化从小做起,使人接受服从观念,尊卑观念习以为常,觉得天经地义。在这样的思想观念中,追求奇装异服不被允许,追求个性化也得不到认同,发明“奇技淫巧”更要受到惩罚。
10、等级制度,即人际关系上的尊卑观念:春秋大义,名分制度。每个人在制度结构中有一个恰当的位置,不能有非分之想。
11、守旧传统,祖宗法制不可更改:这表现在以上各个方面的原则之中,也表现在政治制度的安排之中。清朝的制度可为这些原则的最佳表现,体现在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思想统治、行政监察、民族政策等方面。
12、“汤武革命,应天顺人”:上述各项理论和原则足以保证国家统治的长治久安,但“变故”也是常有的。社会出现重大变数,改朝换代之后,一切都可以重来。
三、政治权力及其的特性
根据有关权力的一般理论,政治权力是一种政治能力,也是一种政治工具,它反映的是一种政治关系,即支配与服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政治权力在政治生活中还更多的表现为国家权力,反映了国家权力机构实现公共利益的行为能力。
政治权力的特性
1、权威性,政治权力的行使要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得到法律的授权,因此,政治权力带有一定的权威性;
2、支配性,政治权力是一种支配力量,掌握了政治权力,也就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也就意味着在社会价值和利益分配中处于优势地位。正由于此,政治权力才成为社会势力展开角逐和斗争的焦点;
3、强制性,政治权力也是一种要求政治服从的强制力量。它一般通过严密的组织,以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军事的等多种手段作为备用,奖励和惩罚是它的基本原则。为了实现政治服从,暴力往往是后盾;
4、扩张性,政治权力具有自我扩张和膨胀的能力,它的应用边际直到遇到阻力和反弹而不能前进为止。而且,有权力的人总是倾向于滥用权力,所以,“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化”;
5、排他性,政治权力作为一种支配力量,倾向于排除其他权力的介入。
政治权力作为一种力量,它具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作用。从积极的角度讲,它是组织社会、维持秩序、实现公共政策目标不可缺少的手段。从消极的方面讲,它也是实施专制和暴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因此,它也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恶”。这就要求我们在肯定和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还要对它保持高度戒备,限制和约束它行使的范围和方式。
四、政府的特性
作为履行国家权力的组织和机关,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性:
1、阶级性。政府的阶级性是国家的阶级性在政府基本特性方面的体现。政府的阶级性决定了它本质上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政府活动是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对于社会进行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这是马克思主义特别强调的。
2、公共性。政府也是公共权力机关,必须以形式上的中立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的面貌出现,它属于“公共部门”,因此,它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政府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政府是公共组织和公共部门;政府受到公共财政的支持;政府只能代表和追求公共利益,并向公众负责;政府制定公共政策,解决社会所面临的公共问题。
3、权威性。政府是一种公共权威。政府的权威性表现在:政府通过其严密的组织、严格的法律和法令以及暴力等一系列手段,协调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维护公共秩序。公民和社会组织有义务服从政府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决策决议、公共管理,否则,将依法受到制裁。
4、有机组织性。各政府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有机联系的整体系统,共同运行和协调发生作用,以保证统治阶级意志的完整统一的贯彻实行。
5、特定的职能规定性。从总体上来看,政府执行着国家的对内和对外的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基本职能,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各个不同的国家的政府的职能在其范围、内容和行使方式等方面,都有其特定的内容。
五、宪法与国家组织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是现代宪法为国家组织规定的第一个基本原则,它主要阐明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归属的问题。
首先,人民主权原则明确指出主权属于人民,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因此国家机关的建立应该经人民的同意,国家机关的权力应该受人民的监督,一切政治权力应该属于人民。人民主权是最后的、固有的和不可剥夺的,它表现为一种人民对主权的所有权,在国家机关与人民的关系中,人民是主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是受托者。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正是根据这一原则,国家政权机关必须经由公民普选产生和更换这一法定程序,任何非经公民普选而产生的国家机关的更换均被视作非法。
其次,既然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就有权要求国家机关为人民服务。只有通过人民全体的默契或表示,国家才能获得权力,也只有在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时,权力才能给予国家。因此,权力总是归属于人民,总是服务于人民。
再次,人民通过选举等方式将主权委托给国家机关,从而使国家机关拥有了治权,但人民始终掌握着“最后权力”,当国家机关违背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意志时,人民可以起来更换它。
最后,宪法还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一方面通过规定人民的委托表现为国家机关的权力,有关国家机关因此取得了派生的权力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则规定公民享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是宪法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重要途径。
2、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
具体说来,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的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分权原则又称为分权制衡原则,是指资本主义国家把国家权力分成几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一种相互牵制和相互平衡的关系。由巴黎公社首创、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述与强调的监督原则,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得到了明确体现,并成为权力制约原则在社会主义宪法中的具体形式。首先,在人民与代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系方面,一般都规定人民代表(议员)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可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其次,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一般都规定了有关监督方面的内容。
3、 法治原则
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按照民主要求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国家组织原则。其核心内容是:依法组织和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与法治对立的主要是人治。凡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的都是法治,而法律权威屈从于个人权威的则是人治,法治和人治绝不可能结合起来的。法治一词并不意味着只是单纯的法律存在,它是要创造一种法律的统治而非人的统治,也就是说,法的权威高于人的权威,由法律支配权力才是法治的根本。
纵观各国的宪法,在体现法治原则时一般都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宪法至上: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法令不得与之相抵触,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之为根本的活动原则;
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要求国家平等对待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同时任何政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自己,一旦违反法律,必将受到法律规定的惩罚;
第三,依法保护公民权利: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是良法,也即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
第四,依法治国:各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授予,国家机关的构建、改组和解散,都必须依照有关法律的规范和程序。同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国家机关政治治理以及自身的运作均应依照明确的法律规定;
第五,司法独立:要求国家司法机关在整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保持相对独立和超然的地位,以作为对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的基本保障。
总结:三大原则构成了宪法精神的统一体,成为现代国家政权建构的基本指导原则。具体说来,人民主权是国家产生的逻辑起点,权力制约是国家运行的基本方式,法治则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保障。
六、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就剥削阶级国家政体来看,在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中,主要实行过君主制和共和制两种政体。
1、君主制是指以世袭和终身任职的君主(国王、皇帝、沙皇、大公、苏丹)等为国家元首,并由君主全部或部分、实际或形式地执掌国家最高权力的国家管理形式。按照君主所实际享有的权限,君主制派生出各种具体的形式,主要有专制君主制和立宪君主制两种。
2、专制君主制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为君主个人独揽,君主不受任何法律和机关的监督和限制,拥有超然于一切法律和机构之上的最高的个人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意志和法律,君主的权位由世袭而来,一经拥有即终身占有,国家权力的运行以君主为中心,围绕君主权力形成并且为之服务的政治军事官僚机器统辖全国,臣民们服务和忠诚的对象是君主个人。
3、立宪君主制,也称君主立宪制。在实行这种政体制度的国家,君主名义上为国家元首,是整个国家的最高权力,实际上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政府等机关的限制。近代以来,君主立宪制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相妥协的产物。由于各君主立宪制国家的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的力量对比不同,所以同样实行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的实际地位和权限有较大的差距。
4、共和制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政体形式,它是当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政体。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实行共和制的国家元首和最高权力机关(议会)都由选举产生。但是,这两种机构产生的程序、任期、职权以及相互关系在各国有所不同。根据元首、议会、政府三者的职权和关系状况,资产阶级共和制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两种基本类型。
5、议会共和制。这种制度中的国家最高权力由议会执掌,通过选举产生的总统一般是权力的象征,而不掌握实际权力,是“虚位”国家元首。政府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一旦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辞职或者请求总统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采取议会共和制的国家主要有意大利、德国、加拿大等国。
6、总统共和制。在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总统与议会均由选举产生,总统与议会分享实际权力。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直接领导政府,掌管最高行政权。政府成员由总统提名并经议会通过后产生,对总统负责。议会掌握立法权,但不能选举产生总统,也不能对政府表示不信任。同时,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总统与议会之间存在权力制衡关系。美国、墨西哥、拉丁美洲的大多数国家以及亚洲、非洲的一些国家都实行总统共和制。
另外,实行共和制的国家还有一些特殊的形式。如法国实行的“半总统制”,介于总统共和制和议会共和制之间,兼具二者的特征;又如瑞士实行的委员会制,具有自己的特征。
七、市民社会的含义及其对于国家权力体系民主化的意义
(一)市民社会的含义
从广义而言,市民社会是指一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内的一种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广阔领域,它由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组织和团体所构成,这些组织和团体包括政党组织、家庭组织、宗教团体、工会、商会、学会、学校团体、社区和村社组织、各种娱乐组织和俱乐部、各种联合会和互助协会等等。
(二)市民社会的发展对于国家权力体系的民主化的意义:
1、多元的市民社会是“多元民主”的社会载体;
2、健康的市民社会是国家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缓冲地带;
3、自治社会是民主力量生成发展的良好基地;
4、多重组织的社会是民主发展的平衡砝码。
八、政党的含义及其特性
政党就是指人们为了通过选举或其他手段赢得政府权力而组织的政治团体。政党区别于一般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的特性是:
1、政党的目标是通过竞取政府职位而赢得政府权力;
2、政党是一个拥有正式会员的较为稳定的组织机构;
3、政党对政府政策的每一个问题都给以广泛的关注;
4、政党以一定程度的共同政治偏好和意识形态为基础。
九、政党的基本功能
1、实现利益聚集和表达的途径;
2、形成和培养政治精英的渠道;
3、实现社会化和政治动员的途径;
4、组织政府的手段。
十、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就是指由国家法律所确定或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所形成的关于政党的地位和作用、政党之间相互关系、政党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方法、程序的制度性规则或规定。
1、一党制:一党制是指国家政权完全由一个政党单独掌握,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允许其他竞争性政党存在的制度。实行一党制的国家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极权主义国家,另一种是民族主义国家。
2、两党制:两党制是由两个主要政党占据统治地位并互相竞取政府权力的政党制度。两党制的主要特点是:
(1)在政治体系中,尽管也有着一些小党存在,但是,只有两个主要的政党真正拥有选举和立法的有效实力,具有赢得政府权力的现实可能性。
(2)以选举为基础,两党中赢得选举的政党(多数党)一般可以单独执政,而另一个在选举中失败的政党(少数党)则成为反对党。
政府权力在两党之间轮流交替,二者都可以通过选举上台,一方执政,另一方就成为在野政府。
3、多党制:多党制是指两个以上竞争性政党并立角逐政府权力的政党制度。多党制的存在降低了一党执政的可能性,增加了联合执政的机会。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多党制。
4、一党居优制:一党居优制是在多党竞争局面下一党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政党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日本被认为是一党居优制的典型。一党居优制下居于统治地位的政党内部一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派别分化。政府权力实际上在这些不同派别之间进行分配。一党居优制被认为是一种不很健康的体制。一党长期执政往往与政治的腐败相联系。
十一、政治社团及其特点
政治社团组织就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按照特定的利益或价值取向集合在一起,有组织地参与、影响政治事务和政府决策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可能包括各种形式的行业协会、商会、工会、俱乐部、兴趣爱好者协会、利益集团等等。
政治社团的特征:
1、政治社团是利益和目标较为单一具体的政治组织;
2、政治社团是社会成员按照特定规则形成的政治组织;
3、政治社团是旨在影响政府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政治组织;
4、政治社团是群众性政治组织。
十二、政治秩序的含义
政治秩序是指社会中人们依据基本的政治共识与法律制度展开政治实践的一种状态。在这一概念中,包含几个关键的要素:
第一,政治秩序是一种政治生活状态,用来描述政治生活的有序性、稳定性以及连续性;
第二,政治秩序的核心是政治合法性或政治共识的存在;
第三,政治秩序意味着有效的政治治理。
十三、政治参与的涵义和特征
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
政治参与的基本特征:
(1)从政治参与的主体来看,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的政治行为;
(2)从政治参与的本质上看,政治参与是公民对于国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
(3)从政治参与的外延来看,政治参与只局限于以合法手段影响政府的活动,而不包括非法的行为;
(4)从政治参与的目标与对象来看,它不只是囿于政府决策,而是包括所有直接或间接同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
十四、政治参与的作用
1、政治参与促有助于进政治民主发展
2、政治参与有助于经济发展
3、政治参与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
十五、政治文化的含义与功能
政治文化是一国国民长期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对于生活其中的政治体系和所承担政治角色的认知、情感和态度,它与政府、政治组织等制度性结构相对应,成为政治体系的主观要素。政治文化作为政治体系观念形态的东西,包含着广泛的内容。政治思想和政治意识形态可以看作是一个国家政治文化较为系统和理性的表述。在日常生活中,政治文化一般以一定的政治认知或意识、政治价值观念、政治信念、政治情感、政治态度等形式表现出来。
1、影响社会政治体系
2、影响人们的政治行为
3、影响社会的政治发展
十六、现代化过程中不稳定的原因
政治稳定是指一国政治体系的连续性和有序性,它包括国家政权体系的稳定、权力结构的稳定、政治过程的有序状态。政治不稳定的原因:
1、现代化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加剧,导致政治不稳定
2、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
3、人们的社会期望以及参与意识的提高而导致政治不稳定
4、政府的执行危机
5、此外,对于那些后期现代化国家来说,由于国际势力的影响也往往造成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十七、在我国当代,宪政建设的主要内容
1、扩大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范围,并且通过立法的完善,形成法制体系化的权利保障网络;
2、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之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的宪政政治理念,成为社会中各种利益集团解决政治纷争的主要渠道和场所;
3、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4、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十八、全球化及其对国家政治的影响
全球化,它是指人类社会生活跨越国家和地区界限,在全球范围内展现的全方位的沟通、联系、相互影响的客观历史进程与趋势。
1、全球化使国家主权受到一定的制约;
2、全球化对政府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全球化推动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化;
4、全球化对后发展国家的政治文化造成了双重影响。
十九、民主与民主化的含义
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全体公民有权并且能够直接或间接地,积极或消极地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
民主化就是社会政治体系摆脱传统特性,以民主核心价值为基础,建立和推行现代民主宪政的过程。
二十、民主的和平转变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济市场化:在一个温饱不能保障的国家,在一个政府对社会主要资源即经济资源实行高度控制的国家,在一个连经济自由都无从谈起的国家,保障政治自由的民主宪政不可能得到成长。
2、文化世俗化:在一个宗教观念主导人们思想,人们总在非理性地寻求和证明自己的“正统”,而把其他持有不同信念的人视为“异教狂徒”的地方,民主不能得到成长。
3、政治文明化:在一个政治没有得到“驯服”的“自然状态”下,在一个动不动拔刀相见、崇尚武力的国度,民主也不能得到成长;在一个没有“给政治家和反对派以出路”的地方,民主转变也不会通过采用和平手段得到实现。
4、政治领导人和执政党开明化,精英在政治转变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现代化和民主意识的政治领导人及执政党的存在,对于民主的和平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代表性的非马克思主义政治观
1.价值论的解释:认为政治是一种社会价值追
求,是一种规范性的道德。
2.神学论的解释:政治是一种超自然、超社会
力量的体现和外化。
3.权力论解释:认为政治是围绕着权力展开的
活动,包括对于权力的追求、运用和维护,
对于政治含义的这种理解被称之为权力政
治观。
4.管理论解释:认为政治是公共管理活动。这
是现代的政治观念。
5.决策论的解释:认为政治是对于社会价值的
权威性分配的决策活动。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观
1.政治是一种具有公共性的社会关系;
2.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
3.政治的根本问题是政治权力,也就是国家政权问题;
4.政治是有规律的社会现象,是科学,也是艺术。
(三)政治的含义
政治指的是人们在特定的经济基础上,通过夺取或者运用公共权力而实现和维护特定阶级和社会利益要求,处理和协调各种社会利益要求的社会关系。对于政治的这一定义,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1)它强调政治是一种社会关系,并且指明这种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定经济基础形成的利益关系。因此,政治关系涵盖阶级、民族、社会集团、阶层等之间的关系,涵盖了对立阶级之间、非对立的阶级之间和特定阶级内部的关系;(2)它强调一切借助于社会公共权力来维护、实现和协调的社会利益要求和社会关系,才具有政治性,这就区分了政治现象与非政治现象;(3)它从经济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利益关系这一社会联系的本质出发,揭示政治的含义,这就在人们的基本需求的意义上保证了政治定义的深刻性。
二、中国传统政治研究的基本特点
在中国政治研究的历史中,儒家思想居于主导地位。儒家的政治思想以研究君主的“治国之道”为核心,以处理君臣关系、君民关系为线索,形成了一套将政治研究与伦理道德相结合的研究思路:即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伦理与政治不分,正是儒家思想的特色”。
首先,从研究方法与研究体系的角度看,中国人注重研究“天人之际”的学问,即把天地、宇宙、自然、社会、人生视为一体,政治研究实际上就是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系统)的综合研究。
其次,就研究内容而言,从居于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来看,中国传统政治研究特点似可概括为“伦理政治学”。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称为“大学八目”,这大体上说是对中国政治学理论的最好概括。中国政治学强调正确认识世界,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和远大政治理想,小到个人修身养性,中到家庭/单位治理,大到地区和国家发展,治国之道包含天人合一、圣贤政治、等级秩序、家庭伦理、忠孝观念、重民爱民等广泛内容。三纲五常,被视为维持一个等级尊卑关系的稳定和睦的统治秩序的基本原则。因此,中国传统的政治学理论其实就是一个有关华夏文明建设的宏大理论。在这个宏大理论中,“家”的特征明显,且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统治者被设定为一个“大家长”,这个家长要在道德上为全国臣民做出表率;家长要爱臣民,臣民要尊重和服从家长统治。这与以“国”为特征和单位的西方政治学说也形成明显对照。在那里,存在着角色和利益不同的人;不同的利益所在,要求权力的互相制约;在这种利益和权力结构中,君主并不被看成是自然的家长,而是行政管理者。
最后,从具体的研究角度和成果来看,中国传统政治研究在以下方面形成了理论要素和理论观点:
1、君权神授说:解释权力来源与权力监督的最终力量。
2、圣贤政治观:一种古代的精英政治理论——君主是圣人,大臣是贤才,民众是愚民。
3、伦理政治与尊君思想:用家庭伦理观念来规范社会政治秩序,君主是大家长。
4、重民养民教民思想:从防民的角度出发,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服从统治。在如何对待臣民的问题上,道家明确提出愚民主张,儒家则强调教民,教民服从,热爱君主,热爱大家庭,热爱等级秩序。中国传统的愚民和教化政策由此而来。
5、德刑兼重:儒家重德,法家重刑,统治者兼而用之。依照孔子的说法,乃“宽猛相济”。
6、法、术、势统治术:这是法家的思想,是统治者的必修课。
7、重农抑商思想:中国的思想家认为太富有的人容易为非作歹,商人易于致富,所以要抑制。证之西方历史,正是如此,商人发展成资产阶级,同封建贵族斗争。相比之下,中国的思想家聪明绝顶。重农抑商政策使得老百姓中间产生不了强大的力量来同政府相抗衡,消除了来自经济力量的威胁。
8、天朝大国理想:在中国人的国际政治观念中,中国是世界中心,中华文明是世界之归依。
9、忠孝观念,三纲五常:主张统治教化从小做起,使人接受服从观念,尊卑观念习以为常,觉得天经地义。在这样的思想观念中,追求奇装异服不被允许,追求个性化也得不到认同,发明“奇技淫巧”更要受到惩罚。
10、等级制度,即人际关系上的尊卑观念:春秋大义,名分制度。每个人在制度结构中有一个恰当的位置,不能有非分之想。
11、守旧传统,祖宗法制不可更改:这表现在以上各个方面的原则之中,也表现在政治制度的安排之中。清朝的制度可为这些原则的最佳表现,体现在中央集权、君主专制、思想统治、行政监察、民族政策等方面。
12、“汤武革命,应天顺人”:上述各项理论和原则足以保证国家统治的长治久安,但“变故”也是常有的。社会出现重大变数,改朝换代之后,一切都可以重来。
三、政治权力及其的特性
根据有关权力的一般理论,政治权力是一种政治能力,也是一种政治工具,它反映的是一种政治关系,即支配与服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政治权力在政治生活中还更多的表现为国家权力,反映了国家权力机构实现公共利益的行为能力。
政治权力的特性
1、权威性,政治权力的行使要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得到法律的授权,因此,政治权力带有一定的权威性;
2、支配性,政治权力是一种支配力量,掌握了政治权力,也就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也就意味着在社会价值和利益分配中处于优势地位。正由于此,政治权力才成为社会势力展开角逐和斗争的焦点;
3、强制性,政治权力也是一种要求政治服从的强制力量。它一般通过严密的组织,以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军事的等多种手段作为备用,奖励和惩罚是它的基本原则。为了实现政治服从,暴力往往是后盾;
4、扩张性,政治权力具有自我扩张和膨胀的能力,它的应用边际直到遇到阻力和反弹而不能前进为止。而且,有权力的人总是倾向于滥用权力,所以,“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化”;
5、排他性,政治权力作为一种支配力量,倾向于排除其他权力的介入。
政治权力作为一种力量,它具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作用。从积极的角度讲,它是组织社会、维持秩序、实现公共政策目标不可缺少的手段。从消极的方面讲,它也是实施专制和暴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因此,它也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恶”。这就要求我们在肯定和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还要对它保持高度戒备,限制和约束它行使的范围和方式。
四、政府的特性
作为履行国家权力的组织和机关,一般具有以下基本特性:
1、阶级性。政府的阶级性是国家的阶级性在政府基本特性方面的体现。政府的阶级性决定了它本质上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政府活动是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对于社会进行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这是马克思主义特别强调的。
2、公共性。政府也是公共权力机关,必须以形式上的中立者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的面貌出现,它属于“公共部门”,因此,它的工作人员被称为“公务员”。政府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政府是公共组织和公共部门;政府受到公共财政的支持;政府只能代表和追求公共利益,并向公众负责;政府制定公共政策,解决社会所面临的公共问题。
3、权威性。政府是一种公共权威。政府的权威性表现在:政府通过其严密的组织、严格的法律和法令以及暴力等一系列手段,协调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维护公共秩序。公民和社会组织有义务服从政府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决策决议、公共管理,否则,将依法受到制裁。
4、有机组织性。各政府机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结成有机联系的整体系统,共同运行和协调发生作用,以保证统治阶级意志的完整统一的贯彻实行。
5、特定的职能规定性。从总体上来看,政府执行着国家的对内和对外的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基本职能,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各个不同的国家的政府的职能在其范围、内容和行使方式等方面,都有其特定的内容。
五、宪法与国家组织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是现代宪法为国家组织规定的第一个基本原则,它主要阐明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归属的问题。
首先,人民主权原则明确指出主权属于人民,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因此国家机关的建立应该经人民的同意,国家机关的权力应该受人民的监督,一切政治权力应该属于人民。人民主权是最后的、固有的和不可剥夺的,它表现为一种人民对主权的所有权,在国家机关与人民的关系中,人民是主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是受托者。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正是根据这一原则,国家政权机关必须经由公民普选产生和更换这一法定程序,任何非经公民普选而产生的国家机关的更换均被视作非法。
其次,既然国家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人民就有权要求国家机关为人民服务。只有通过人民全体的默契或表示,国家才能获得权力,也只有在为了全体人民的利益时,权力才能给予国家。因此,权力总是归属于人民,总是服务于人民。
再次,人民通过选举等方式将主权委托给国家机关,从而使国家机关拥有了治权,但人民始终掌握着“最后权力”,当国家机关违背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意志时,人民可以起来更换它。
最后,宪法还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一方面通过规定人民的委托表现为国家机关的权力,有关国家机关因此取得了派生的权力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则规定公民享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这是宪法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重要途径。
2、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
具体说来,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的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分权原则又称为分权制衡原则,是指资本主义国家把国家权力分成几个不同的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独立行使,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保持一种相互牵制和相互平衡的关系。由巴黎公社首创、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阐述与强调的监督原则,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得到了明确体现,并成为权力制约原则在社会主义宪法中的具体形式。首先,在人民与代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关系方面,一般都规定人民代表(议员)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可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其次,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问题上,一般都规定了有关监督方面的内容。
3、 法治原则
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按照民主要求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国家组织原则。其核心内容是:依法组织和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与法治对立的主要是人治。凡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的都是法治,而法律权威屈从于个人权威的则是人治,法治和人治绝不可能结合起来的。法治一词并不意味着只是单纯的法律存在,它是要创造一种法律的统治而非人的统治,也就是说,法的权威高于人的权威,由法律支配权力才是法治的根本。
纵观各国的宪法,在体现法治原则时一般都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宪法至上: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法令不得与之相抵触,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之为根本的活动原则;
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要求国家平等对待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同时任何政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自己,一旦违反法律,必将受到法律规定的惩罚;
第三,依法保护公民权利: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是良法,也即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和自由;
第四,依法治国:各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授予,国家机关的构建、改组和解散,都必须依照有关法律的规范和程序。同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国家机关政治治理以及自身的运作均应依照明确的法律规定;
第五,司法独立:要求国家司法机关在整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保持相对独立和超然的地位,以作为对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的基本保障。
总结:三大原则构成了宪法精神的统一体,成为现代国家政权建构的基本指导原则。具体说来,人民主权是国家产生的逻辑起点,权力制约是国家运行的基本方式,法治则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保障。
六、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就剥削阶级国家政体来看,在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中,主要实行过君主制和共和制两种政体。
1、君主制是指以世袭和终身任职的君主(国王、皇帝、沙皇、大公、苏丹)等为国家元首,并由君主全部或部分、实际或形式地执掌国家最高权力的国家管理形式。按照君主所实际享有的权限,君主制派生出各种具体的形式,主要有专制君主制和立宪君主制两种。
2、专制君主制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为君主个人独揽,君主不受任何法律和机关的监督和限制,拥有超然于一切法律和机构之上的最高的个人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意志和法律,君主的权位由世袭而来,一经拥有即终身占有,国家权力的运行以君主为中心,围绕君主权力形成并且为之服务的政治军事官僚机器统辖全国,臣民们服务和忠诚的对象是君主个人。
3、立宪君主制,也称君主立宪制。在实行这种政体制度的国家,君主名义上为国家元首,是整个国家的最高权力,实际上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政府等机关的限制。近代以来,君主立宪制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相妥协的产物。由于各君主立宪制国家的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的力量对比不同,所以同样实行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的实际地位和权限有较大的差距。
4、共和制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政体形式,它是当今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政体。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实行共和制的国家元首和最高权力机关(议会)都由选举产生。但是,这两种机构产生的程序、任期、职权以及相互关系在各国有所不同。根据元首、议会、政府三者的职权和关系状况,资产阶级共和制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两种基本类型。
5、议会共和制。这种制度中的国家最高权力由议会执掌,通过选举产生的总统一般是权力的象征,而不掌握实际权力,是“虚位”国家元首。政府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一旦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政府必须辞职或者请求总统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采取议会共和制的国家主要有意大利、德国、加拿大等国。
6、总统共和制。在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总统与议会均由选举产生,总统与议会分享实际权力。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直接领导政府,掌管最高行政权。政府成员由总统提名并经议会通过后产生,对总统负责。议会掌握立法权,但不能选举产生总统,也不能对政府表示不信任。同时,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总统与议会之间存在权力制衡关系。美国、墨西哥、拉丁美洲的大多数国家以及亚洲、非洲的一些国家都实行总统共和制。
另外,实行共和制的国家还有一些特殊的形式。如法国实行的“半总统制”,介于总统共和制和议会共和制之间,兼具二者的特征;又如瑞士实行的委员会制,具有自己的特征。
七、市民社会的含义及其对于国家权力体系民主化的意义
(一)市民社会的含义
从广义而言,市民社会是指一个国家或政治共同体内的一种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广阔领域,它由相对独立而存在的各种各样的组织和团体所构成,这些组织和团体包括政党组织、家庭组织、宗教团体、工会、商会、学会、学校团体、社区和村社组织、各种娱乐组织和俱乐部、各种联合会和互助协会等等。
(二)市民社会的发展对于国家权力体系的民主化的意义:
1、多元的市民社会是“多元民主”的社会载体;
2、健康的市民社会是国家权威和个人自由之间的缓冲地带;
3、自治社会是民主力量生成发展的良好基地;
4、多重组织的社会是民主发展的平衡砝码。
八、政党的含义及其特性
政党就是指人们为了通过选举或其他手段赢得政府权力而组织的政治团体。政党区别于一般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的特性是:
1、政党的目标是通过竞取政府职位而赢得政府权力;
2、政党是一个拥有正式会员的较为稳定的组织机构;
3、政党对政府政策的每一个问题都给以广泛的关注;
4、政党以一定程度的共同政治偏好和意识形态为基础。
九、政党的基本功能
1、实现利益聚集和表达的途径;
2、形成和培养政治精英的渠道;
3、实现社会化和政治动员的途径;
4、组织政府的手段。
十、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就是指由国家法律所确定或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所形成的关于政党的地位和作用、政党之间相互关系、政党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方法、程序的制度性规则或规定。
1、一党制:一党制是指国家政权完全由一个政党单独掌握,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允许其他竞争性政党存在的制度。实行一党制的国家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极权主义国家,另一种是民族主义国家。
2、两党制:两党制是由两个主要政党占据统治地位并互相竞取政府权力的政党制度。两党制的主要特点是:
(1)在政治体系中,尽管也有着一些小党存在,但是,只有两个主要的政党真正拥有选举和立法的有效实力,具有赢得政府权力的现实可能性。
(2)以选举为基础,两党中赢得选举的政党(多数党)一般可以单独执政,而另一个在选举中失败的政党(少数党)则成为反对党。
政府权力在两党之间轮流交替,二者都可以通过选举上台,一方执政,另一方就成为在野政府。
3、多党制:多党制是指两个以上竞争性政党并立角逐政府权力的政党制度。多党制的存在降低了一党执政的可能性,增加了联合执政的机会。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多党制。
4、一党居优制:一党居优制是在多党竞争局面下一党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政党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日本被认为是一党居优制的典型。一党居优制下居于统治地位的政党内部一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派别分化。政府权力实际上在这些不同派别之间进行分配。一党居优制被认为是一种不很健康的体制。一党长期执政往往与政治的腐败相联系。
十一、政治社团及其特点
政治社团组织就是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按照特定的利益或价值取向集合在一起,有组织地参与、影响政治事务和政府决策的社会组织或团体,可能包括各种形式的行业协会、商会、工会、俱乐部、兴趣爱好者协会、利益集团等等。
政治社团的特征:
1、政治社团是利益和目标较为单一具体的政治组织;
2、政治社团是社会成员按照特定规则形成的政治组织;
3、政治社团是旨在影响政府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政治组织;
4、政治社团是群众性政治组织。
十二、政治秩序的含义
政治秩序是指社会中人们依据基本的政治共识与法律制度展开政治实践的一种状态。在这一概念中,包含几个关键的要素:
第一,政治秩序是一种政治生活状态,用来描述政治生活的有序性、稳定性以及连续性;
第二,政治秩序的核心是政治合法性或政治共识的存在;
第三,政治秩序意味着有效的政治治理。
十三、政治参与的涵义和特征
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
政治参与的基本特征:
(1)从政治参与的主体来看,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的政治行为;
(2)从政治参与的本质上看,政治参与是公民对于国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
(3)从政治参与的外延来看,政治参与只局限于以合法手段影响政府的活动,而不包括非法的行为;
(4)从政治参与的目标与对象来看,它不只是囿于政府决策,而是包括所有直接或间接同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
十四、政治参与的作用
1、政治参与促有助于进政治民主发展
2、政治参与有助于经济发展
3、政治参与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
十五、政治文化的含义与功能
政治文化是一国国民长期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对于生活其中的政治体系和所承担政治角色的认知、情感和态度,它与政府、政治组织等制度性结构相对应,成为政治体系的主观要素。政治文化作为政治体系观念形态的东西,包含着广泛的内容。政治思想和政治意识形态可以看作是一个国家政治文化较为系统和理性的表述。在日常生活中,政治文化一般以一定的政治认知或意识、政治价值观念、政治信念、政治情感、政治态度等形式表现出来。
1、影响社会政治体系
2、影响人们的政治行为
3、影响社会的政治发展
十六、现代化过程中不稳定的原因
政治稳定是指一国政治体系的连续性和有序性,它包括国家政权体系的稳定、权力结构的稳定、政治过程的有序状态。政治不稳定的原因:
1、现代化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加剧,导致政治不稳定
2、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
3、人们的社会期望以及参与意识的提高而导致政治不稳定
4、政府的执行危机
5、此外,对于那些后期现代化国家来说,由于国际势力的影响也往往造成了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十七、在我国当代,宪政建设的主要内容
1、扩大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范围,并且通过立法的完善,形成法制体系化的权利保障网络;
2、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之真正体现人民民主的宪政政治理念,成为社会中各种利益集团解决政治纷争的主要渠道和场所;
3、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4、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十八、全球化及其对国家政治的影响
全球化,它是指人类社会生活跨越国家和地区界限,在全球范围内展现的全方位的沟通、联系、相互影响的客观历史进程与趋势。
1、全球化使国家主权受到一定的制约;
2、全球化对政府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全球化推动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化;
4、全球化对后发展国家的政治文化造成了双重影响。
十九、民主与民主化的含义
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全体公民有权并且能够直接或间接地,积极或消极地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
民主化就是社会政治体系摆脱传统特性,以民主核心价值为基础,建立和推行现代民主宪政的过程。
二十、民主的和平转变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经济市场化:在一个温饱不能保障的国家,在一个政府对社会主要资源即经济资源实行高度控制的国家,在一个连经济自由都无从谈起的国家,保障政治自由的民主宪政不可能得到成长。
2、文化世俗化:在一个宗教观念主导人们思想,人们总在非理性地寻求和证明自己的“正统”,而把其他持有不同信念的人视为“异教狂徒”的地方,民主不能得到成长。
3、政治文明化:在一个政治没有得到“驯服”的“自然状态”下,在一个动不动拔刀相见、崇尚武力的国度,民主也不能得到成长;在一个没有“给政治家和反对派以出路”的地方,民主转变也不会通过采用和平手段得到实现。
4、政治领导人和执政党开明化,精英在政治转变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有现代化和民主意识的政治领导人及执政党的存在,对于民主的和平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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