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星期,没有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那条,还要收押金,怎么办?
我在一个门面打工卖鞋,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星期,没有工资,这是否违法?违反了《劳动法》的那个条例?但试用期过去后,老板突然说要收500元押金,我不想做了,请问我该怎样可以取得...
我在一个门面打工卖鞋,老板说试用期一个星期,没有工资,这是否违法?违反了《劳动法》的那个条例?但试用期过去后,老板突然说要收500元押金,我不想做了,请问我该怎样可以取得老板说的那个试用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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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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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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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是非法行为,可以投诉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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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用工都必须发工资。劳动法上有明确规定的,都能上网自己查下就行。如果你向老板交涉他还不给试用期工资,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就行了。
追问
没有签合同怎么办?怎样留什么证据证明?
追答
只要证明你的用工事实就行,如果老板硬是不发工资,你到劳动部门举报后他是要被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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