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定假日三倍工资的都是哪几天?
三倍工资2018年法定节假日如下:
1.元旦:2016年1月1日
2.春节:2月15日、16日、17日
3.清明节:4月5日
4.五一劳动节:5月1日
5.端午节:6月16日
6.中秋节:9月22日
7.十一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
扩展资料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三倍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
你好,2018年法定假日三倍工资的共有11天,分别是:1月1日(元旦节)、2月16-18日(春节)、4月5日(清明节)、5月1日(劳动节)、6月18日(端午节)、9月24日(中秋节)、10月1-3日(国庆节)。
拓展资料:
国家为了完善职工的基本休息福利,出台了法定假日的规定,确保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容能够休假或得到高于平时的薪酬。为了确保规定落实到位,国家每年都会对法定假日的休假时间做出明确规定,规定如何休假以及如何调休。
工资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职工全年约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有所调整。这次调整首次应用“月计薪天数”(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来计算加班费基数,因此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与此前相比略有减少。
应付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8元为例,则劳动者节假日加班应以138.3元为基数,发放三薪或双薪。
计薪天数:
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加班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实,“《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确实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减少了,但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
此前有媒体称,每年的法定节假日从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劳动者加班费会得到小幅增加。根据新计算方法,这种说法有误。
“以前的算法是错误的。”根据《劳动法》“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规定,以前一直都是将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均视为不用支付工资,365天刨除这两块所剩天数除以12个月,得出每月工作日,计算日工资和加班工资。而此算法一直与《劳动法》相悖,包括刚刚废止的2000年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增加一天的法定节假日对于劳动者的影响仅在于,将多一天休息日按照三薪算加班待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定假日
2018年的法定节假日的当日是三倍工资,和法定节假日连休的调休日是不按三倍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劳动节等节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15-01-2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元旦1天:2015年1月1日(星期四)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春节3天:2015年2月19日(星期四,初一)、2月20日(星期五,农历正月初二)、2月21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初三)
清明节1天:4月5日(星期日,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 ,
五一节1 天: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端午节1 天:6月20日(星期六,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中秋节1 天:9月27日(星期日,农历中秋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国庆节3天: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现在有争议是是春节从哪天开始,《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规定的是法定假日,只不过以往的惯例都是从法定假日第一天便开始调休放假,民众因此也形成了习惯。而此次从除夕开始放假,其实只是把调休放假的第一天提前了,法定假日还是初一、初二、初三,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但这实际上是一个比较灵活的调整方式,是一个进步。
以上为最权威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