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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数学的本质,本人推荐你阅读《烧掉数学书:重新发明数学》,是个外国人写的,已经翻译成中文,书名略微夸张,但是内容很实在,这本书应该很适合你的需求,作者讲述了如何从零一步一步地发明创造出数学知识,而不是像教科书上那样直接把现成的数学知识展示出来,不符合人的认知规律,很难理解到数学的本质。 这里我分享一个淘宝的代码,你复制后可以打开淘宝app,会自动弹出这本书的购买窗口,然后点击查看详情,接着再点击立即领取,就能领取专属优惠券,可以帮你省一点点钱。代码就是:<0AJ82GOKUVY> 。既可以直接复制我写的所有内容,也可以只复制括号内的代码,打开淘宝app后都能自动识别,很方便。如果复制后打开淘宝app没反应,可以尝试多复制几次,如果还不行可以把淘宝app更新到最新版本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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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f(x+5)=16,
将x换成x+5代入就得
f(x+5)+f(x+10)=16
f(x+5)+f(x+10)=f(x)+f(x+5)
f(x+10)=f(x)
因为对任意x,f(x+10)=f(x)成立,所以10就是f(x)的周期
因为f(x)=x²-2∧x在(-1,4]上有x=-½,x=2和x=4时的三个零点,
而对任意的x,都有f(x)+f(x+5)=16
则,当x∈(-6,-1】时,x+5∈(-1,4】
f(x)=16-f(x+5)=16-(x+5)²+2∧(x+5)=0无解,即没有零点
因此,在(-6,4】上f(x)只有三个零点
将x换成x+5代入就得
f(x+5)+f(x+10)=16
f(x+5)+f(x+10)=f(x)+f(x+5)
f(x+10)=f(x)
因为对任意x,f(x+10)=f(x)成立,所以10就是f(x)的周期
因为f(x)=x²-2∧x在(-1,4]上有x=-½,x=2和x=4时的三个零点,
而对任意的x,都有f(x)+f(x+5)=16
则,当x∈(-6,-1】时,x+5∈(-1,4】
f(x)=16-f(x+5)=16-(x+5)²+2∧(x+5)=0无解,即没有零点
因此,在(-6,4】上f(x)只有三个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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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命题是一类重要的命题,一般zhi讲是指数学中的判断。它一般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对于两个命题,如果一个命题的条件和结论分别是另外一个命题的结论和条件,那么这两个命题叫做互逆命题;第二种,如果一个命题的条件和结论分别是另外一个命题的条件的否定和结论的否定,那么这两个命题叫做互否命题,其中一个命题叫做原命题,另外一个叫做原命题的否命题;第三种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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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源自于古希腊语,是研究数量、结构、变化以及空间模型等概念的一门学科。透过抽象化和逻辑推理的使用,由计数、计算、量度和对物体形状及运动的观察中产生。数学的基本要素是:逻辑和直观、分析和推理、共性和个性。
数学,作为人类思维的表达形式,反映了人们积极进取的意志、缜密周详的逻辑推理及对完美境界的追求。它的基本要素是:逻辑和直观、分析和推理、共性和个性。虽然不同的传统学派可以强调不同的侧面,然而正是这些互相对立的力量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综合起来的努力,才构成了数学科学的生命力、可用性和它的崇高价值。
现代数学在方法上最明显的特色是它的演绎性,就是由基本定义与公理出发,经逻辑推论到所有定理的发展方式。采取这种方法并非偶然,而是有内在的需求。我们要把一套概念讲清楚,必须用比较简单的概念来解释,但是这些概念又需要再加澄清,如此继续下去,如果不曾周而复始得到一个什麼也说不清的恶性循环,便会无限延伸下去,达到一个不可知的前端。人类寻求知识的目的在组织自己对外在的认识,而去了解事物的表象与本质,因此在没有坠入不可知的深渊前,必定会在某些我们直觉已认为意义相当清晰的概念处停住。我们把这些概念作为理论发展的基础,不再去解释它们的意义,也就是说暂时抛开它们的具体内容。这些概念我们称为基础概念。从此以後在我们理论发展的过程中,一切的概念都要由这些基础概念定义出,否则便不能采用。基础概念间如果彼此毫无关联,显然无法用来建立起一套有意义的理论,那麼在联系起基础概念的叙述中,我们又必须挑出一些在认识上感觉最明白的作为出发点,这些叙述我们称为公理。自此我们便用逻辑的方法,由基础概念与公理演绎出所有的定理,而一切不能由这个程序推得的叙述,我们便不认为它是这套理论裏正确的命题。现代数学中各门理论,基本上都是由这个演绎方法组织起的。不过比较复杂的理论,除了自己的基础概念及公理外,常常要引用别的理论的结果。所以严格说起来,那些理论的基础概念及公理也必须包括进来。但是为表达的简明,我们通常不这样全套写出。譬如大部分的理论都引用集合论的概念与定理,而一切数学理论系统必须立足於逻辑系统上,否则便无法作推论了。
数学,作为人类思维的表达形式,反映了人们积极进取的意志、缜密周详的逻辑推理及对完美境界的追求。它的基本要素是:逻辑和直观、分析和推理、共性和个性。虽然不同的传统学派可以强调不同的侧面,然而正是这些互相对立的力量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综合起来的努力,才构成了数学科学的生命力、可用性和它的崇高价值。
现代数学在方法上最明显的特色是它的演绎性,就是由基本定义与公理出发,经逻辑推论到所有定理的发展方式。采取这种方法并非偶然,而是有内在的需求。我们要把一套概念讲清楚,必须用比较简单的概念来解释,但是这些概念又需要再加澄清,如此继续下去,如果不曾周而复始得到一个什麼也说不清的恶性循环,便会无限延伸下去,达到一个不可知的前端。人类寻求知识的目的在组织自己对外在的认识,而去了解事物的表象与本质,因此在没有坠入不可知的深渊前,必定会在某些我们直觉已认为意义相当清晰的概念处停住。我们把这些概念作为理论发展的基础,不再去解释它们的意义,也就是说暂时抛开它们的具体内容。这些概念我们称为基础概念。从此以後在我们理论发展的过程中,一切的概念都要由这些基础概念定义出,否则便不能采用。基础概念间如果彼此毫无关联,显然无法用来建立起一套有意义的理论,那麼在联系起基础概念的叙述中,我们又必须挑出一些在认识上感觉最明白的作为出发点,这些叙述我们称为公理。自此我们便用逻辑的方法,由基础概念与公理演绎出所有的定理,而一切不能由这个程序推得的叙述,我们便不认为它是这套理论裏正确的命题。现代数学中各门理论,基本上都是由这个演绎方法组织起的。不过比较复杂的理论,除了自己的基础概念及公理外,常常要引用别的理论的结果。所以严格说起来,那些理论的基础概念及公理也必须包括进来。但是为表达的简明,我们通常不这样全套写出。譬如大部分的理论都引用集合论的概念与定理,而一切数学理论系统必须立足於逻辑系统上,否则便无法作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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