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店大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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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faWCP2018

2020-01-15 · TA获得超过1.1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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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大欺店与店大欺客。因为,店家与顾客的交易关系,本应公平相处,平等对待,不论谁“欺”谁,都有违生意之道和为人之道。
  客大欺店现象,在旧社会比较多。一些拥有权势的人,凭借权势强买强夺,欺凌商家。这种情况随着旧社会的覆灭,日渐稀少。如今较多的,是店大欺客。商家越来越多的用各种手段,欺骗欺凌欺诈欺诳顾客。这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正形成一种“潜规则”,损害顾客的正当权益。据中消协不完全统计,全国近20个省市在消费者中征集到800余条消费“潜规则”,如旅行社强制游客购物,酒店12点退房,停车场只收费不保管,预付款消费卡不退余额,等等,涉及餐饮住宿、商业销售、美容美发、旅游娱乐、装修物业、教育培训、医疗服务众多领域,几乎无处不在。
  这些明显违反公平公正的“潜规则”,为什么会在社会上横行呢?原因在于如今的商家,明显地较顾客为“大”。这个“大”,主要不是表现在每个商家的经营规模比过去大,而是由于许多商家具有强烈的计划经济和垄断经营的色彩。计划经济是卖方经济,垄断经营则窒息自由竞争,这就使商家处于既定价格又定规则的强势地位,只看重自身利益,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而顾客呢?则仍然是一个个的个体分散存在,处于“小”的地位,就难免受“大”的宰割。
  近些年来,一些商家更披上“国际惯例”的“虎皮”,进一步壮“大”自已的声势,加强对消费者的盘剥。世界经济正走向全球化,该与国际接轨的事,理应按“国际惯例”办。可是,为什么一些事情一旦与“国际惯例”接轨,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就要受到损害?怎么这些“国际惯例”几乎都是专门保护经营者利益,跟消费者过不去的?按理说,商业上的“国际惯例”,应当是为消费者不断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的。人们一查核,发觉有些收费,像银行增设的某些收费,根本没有这样的“国际惯例”,属子虚乌有。有些规定,如“不能自带酒水”,也只是国外一些饭店的做法,并无统一规定。我们的商家把它提升为“国际惯例”,是借以谋私。相反,有些国际通行的做法,如无理由退货,却又不见“接轨”。对这种用“虎皮”扮“大”自已以损顾客的战术,必须彻底加以戳穿。
漫趣夜漂0e
2020-01-15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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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是说 很正常 因为它不害怕失去你这个客人 他拥有的太多 如果它的问题过多 不用你说 自己就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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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无人可挡
2020-01-15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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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有可能有这种情况 可以向他们上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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