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是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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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平均缴费工资×40%×缴费年限
假设外来务工人员小王的户籍在湖南,毕业后一直在广州工作并买了5年零3个月的社保,最近他失业了,打算离开广东回老家发展,失业前一年的平均缴费工资为5000元。根据《通知》,小王若不打算在广州按月领取失业保险,也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话,可以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省人社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每满一年,可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不满一年的缴费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那么,小王可以领取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就是5000元×40%×5年=10000元。
与此同时,为了体现失业保险的保障原则,《通知》规定,个人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低于参保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高于月最低工资标准80%乘以24之积的,按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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