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拆迁商户怎么赔偿
第一种是营业执照所有证件均齐全合法的,大多数是底商街边店等,缺少房屋手续的,是可以按照商铺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不应当按住宅。
第二种情况,房屋是租赁的,没有房屋和土地相关证件,还有是租的土地自己建设的房屋,实际用于经营的,根据商铺的经营情况来补偿,除了房屋的重置成新价,还有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停产停业损失。
最后一种是所有的东西都是租赁的,后经自己改造成商铺用于经营的,理论上讲可根据情况适当给予停产停业等补偿费用,但是并不能完全按照商铺的补偿标准。
一般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货币补偿是根据法律规定经过不同的评估方法由具备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得出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