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上的价值是指
价值属于关系范畴,从认识论上来说,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益关系,是表示客体的属性和功能与主体需要间的一种效用、效益或效应关系的哲学范畴。价值作为哲学范畴具有最高的普遍性和概括性。
值概念源自价值哲学的兴起。价值哲学是要以一种最一般的价值概念为基础和核心的哲学。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哲学上的价值概念具有最大的普遍性。
价值具有多维性,各体满是主体需要关系是复杂的,可以是双重的。价值具有客观性。价值具有社会历史性。价值评价并不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认识活动,而是具有客观性的认识活动。只有正确地反映了价值关系的评价才是正确的评价。
关于价值的本质,存在多种观点。“抽象说”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抽象的信念、理想、规范、标准、关系、倾向、爱好、选择等等,它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却时时、处处起作用,指导人的思想,支配人的行动,评价某一事物就是来源于并反映了抽象的理想价值。
“奥妙说”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一个深奥的、微妙的概念,包容量大且含义模糊,其内涵和外延难以把握,其精神实质难以领悟。价值决不是实在,既不是物理的实在,也不是心理的实在。价值的实质在于它的有效性,而不在于它的实际的事实性。
“关系说”这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表示客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文德尔班把价值当作是一种联系和关系,并认为是诸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而不是专指人类与客观世界的联系和关系,即任何有联系的事物之间都可能存在价值,这样,价值就成了联系和关系的代名词,从而混淆了主体与客体的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