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兰山区民政局离婚处
法律主观:
临沂 民政局 离婚 登记需要携带 户口 簿、 身份证 、 结婚证 、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照片、军人应当提供军人证件以及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关于“临沂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临沂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 结婚 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 书; 4、军人应当提供军人证件; 5、军人应当提交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6、照片。 二、临沂民政局离婚登记条件 (一)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二)双方均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三) 结婚登记 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四)双方均提交了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临沂民政局离婚登记法律依据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 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就是对“临沂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的回答,在大多数情形下,离婚后都是由一方拥有孩子的 抚养权 ,另一方按期支付孩子的 抚养费 ,夫妻双方共同 抚养 孩子的情况较少。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