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中,下列属于收购人可以向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是( )。

A.甲投资者收购乙持有的A上市公司45%的股份,甲、乙均为丙控股的子公司,收购完成后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B.乙投资者已经持有B上市公司40%的股份,依法持有的事实... A.甲投资者收购乙持有的A上市公司45%的股份,甲、乙均为丙控股的子公司,收购完成后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B.乙投资者已经持有B上市公司40%的股份,依法持有的事实发生起第三年,乙增持B公司1%的股份
C.丙投资者在C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51%,丙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该增持已经影响C公司的上市地位
D.丁投资者因继承导致在D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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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5 · 百度认证:赞题库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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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本题考核免于以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股份。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1) 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枇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3) 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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