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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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民俗
一 饮 具
民国年间,烧水有铜壶、锡壶、铁皮壶。冲茶常用提系大瓷壶、红泥壶或黑沙壶,配用小茶碗。普通人家没有暖水瓶,常用瓷壶冲开水,外裹棉套或草囤,以此保温。
50年代后,铜壶、锡壶日渐稀少,镀锌铁皮壶和钢精水壶为一般家庭普遍使用。60年代后,暖水瓶已为家庭必备暖水用具。农家常用竹编壳,塑料壳和铁棂壳的暖水瓶,茶壶,茶碗多厚壁粗瓷。近年来,多备塑料方桶,用于下田提水。城镇家庭喜欢喷花铁壳暖瓶,茶具多为小型细瓷套具。现今多数人家购置了气压水瓶和凉水瓶套具。
酒具,常见有酒瓶、酒瓯、酒杯和酒壶。旧时,壶多用铜或锡制,今多用瓷壶。锥形瓷质烫酒壶仍普遍使用。城镇新婚家庭多备有高脚玻璃酒杯。近年,城里人家多以塑料桶沽啤酒,少数人家配有啤酒套具。
二 餐 具
餐具,主要有碗、筷、盘、碟、盆、勺。多备置于新家庭建立之初,或添置于新年前夕。民国年间,除富裕的人家,一般无成套餐具,多用粗瓷大白碗和黑瓷碗。勺有木勺、铜勺、铁勺,匙有铜、瓷两种,筷有竹、木两种,竹筷最普遍。汤盆主要为黑瓷盆和红瓦盆。
50年代以后,特别进入80年代以来,人们对餐具的使用日渐讲究。汤勺、以铝勺、铁勺最普遍,多用素底薄壁白瓷碗,以描金烤花细瓷小碗为好。一般配有少量菜盘、菜碟、菜盆。匙有铝、瓷、不锈钢几种,筷箸仍以竹质为主。在单位食堂就餐的人员,常使用搪瓷饭盒、小盆、大口茶缸等。近年,城镇新婚家庭,大多购置成套细瓷餐具。西餐餐具虽有出售,但购置者了了。
三 炊 具
炊具主要有锅、鏊、刀、铲、笼、筚等。菜刀、菜铲、擦板、笊篱、桌案为家庭炊事必备用具,一般变化不大。家庭蒸馏食品,过去常用竹制筚盘,今多数家庭使用双层钢精锅。几年前淘粮食、洗菜,常用秫秸挺勒制的弯竿子和柳编卜篮筐,现为竹编和彩色塑料小筐取代。鍪子有两种,大的摊煎饼,小的烙单饼。
锅与灶的变化较大。1960年以前,一般家庭至少备置两口尖底铸铁锅,大锅做饭,小锅做菜。灶多是砖砌或泥捏的烧柴锅框,用风箱鼓风助燃。城镇家庭现在多使用憋拉气炉灶或蜂窝煤自燃灶,个别行业的职工家庭开始使用液化气炉灶。城镇家庭饭锅以钢精锅为主,少数家庭备有平锅、高压锅,乡村一般仍使用旧式炉灶。燃料是柴、煤各半,冬季多用憋拉气炉子。
四 卧 具
民国年间,一般家庭多使用雕花面子床,富裕人家则用雕花顶子床,也有使用棕屉、皮屉、麻屉等屉子床的,通常垫单苫铺苇席。另有一种麦草睡包,元宝型,是传统的小儿卧具。 70年代,卧具变化不大,人们也不甚讲究。1978年以后,一般家庭普遍添置竹制或钢管尼龙躺椅。城镇时兴钢制双人床和沙发。进入80年代,城乡家庭添置沙发的日渐增多,三人多用沙发最受欢迎。新婚家庭,村民仍以雕花面子床为主,城镇则以板式双人床为主,普遍配置有沙发。席梦思高档卧具亦在少数小家庭中出现。
五 家 具
民国年间,稍富裕的家庭备有八仙桌、太师椅、马杌、衣箱、衣柜、盆架条几、三联桌、大马杌、圈椅等,材料以榆、槐、桐、柳为主,漆色以枣红、栗色为主。
1949年至1970年,家具变化不大,之后,水泥预制家具始兴。1978年后,一般家庭普遍添置大件家具,其中,以镶镜大衣橱、高低柜、菜橱、书橱为多。进入80年代,城乡兴起置办家具热潮。随着南方木匠的大批来滕,和国外生产技术的引进,家具一改浑厚、肃穆、质朴的风格,呈现出做工精细、风格典雅、色调明快的特色。起初,盛行捷克式、镜框式成套家具,以米黄色绘饰木纹为美。随后,蜡壳板式组合家具出现,又使城镇青年为之倾倒。电镀折叠椅、沙发、藤椅、竹椅盛销城乡。
六 日常用具
民国初,居民照明使用菜油灯,后以煤油灯为主。城镇居民多用玻璃罩子灯、马灯和土捻子灯,农村家庭多用土捻子灯。解放后,年代至今,大部分居民始用电灯,乡村仍备油灯或腊烛以防停电。 汲水常用水桶、瓦罐、勾担、井绳等物多数家中备有大水缸。70年代末,地下水下降。有的用深水机泵提水。城南乡村多建水塔供水。平原村民多改用大油桶拉水,东部山乡多置特制水桶,用独轮车推水。
盛装杂物的器具有叉子、箢子、挎篮、叉子筐头。一般箢子是农村人家必备物什,主要用于盛粮或其他杂物,也是喜庆盛装礼物的常用器具。
煎饼筐,家家必备,有荆条和麦草编织的两种。近年,人们多使秫秸挺穿制的锅拍叠放煎饼。另外,还有一种麦草编织的囤子,也是用来存放干粮的用具。
农村居民盛粮习惯用瓦缸。大靛缸似乎成为衡量一个家庭是否富裕的标志。50年代后,农妇常捏制泥缸以代之,尔后,又出现水泥缸。城镇家庭多无大型盛物器具,粮面用门袋,杂物用包装箱。
家庭盥洗,建国前以红瓦盆为主,后渐以瓷盆、铸铁盆、搪瓷盆取代。现在,城镇居民多使用搪瓷盆和塑料盆。
一 饮 具
民国年间,烧水有铜壶、锡壶、铁皮壶。冲茶常用提系大瓷壶、红泥壶或黑沙壶,配用小茶碗。普通人家没有暖水瓶,常用瓷壶冲开水,外裹棉套或草囤,以此保温。
50年代后,铜壶、锡壶日渐稀少,镀锌铁皮壶和钢精水壶为一般家庭普遍使用。60年代后,暖水瓶已为家庭必备暖水用具。农家常用竹编壳,塑料壳和铁棂壳的暖水瓶,茶壶,茶碗多厚壁粗瓷。近年来,多备塑料方桶,用于下田提水。城镇家庭喜欢喷花铁壳暖瓶,茶具多为小型细瓷套具。现今多数人家购置了气压水瓶和凉水瓶套具。
酒具,常见有酒瓶、酒瓯、酒杯和酒壶。旧时,壶多用铜或锡制,今多用瓷壶。锥形瓷质烫酒壶仍普遍使用。城镇新婚家庭多备有高脚玻璃酒杯。近年,城里人家多以塑料桶沽啤酒,少数人家配有啤酒套具。
二 餐 具
餐具,主要有碗、筷、盘、碟、盆、勺。多备置于新家庭建立之初,或添置于新年前夕。民国年间,除富裕的人家,一般无成套餐具,多用粗瓷大白碗和黑瓷碗。勺有木勺、铜勺、铁勺,匙有铜、瓷两种,筷有竹、木两种,竹筷最普遍。汤盆主要为黑瓷盆和红瓦盆。
50年代以后,特别进入80年代以来,人们对餐具的使用日渐讲究。汤勺、以铝勺、铁勺最普遍,多用素底薄壁白瓷碗,以描金烤花细瓷小碗为好。一般配有少量菜盘、菜碟、菜盆。匙有铝、瓷、不锈钢几种,筷箸仍以竹质为主。在单位食堂就餐的人员,常使用搪瓷饭盒、小盆、大口茶缸等。近年,城镇新婚家庭,大多购置成套细瓷餐具。西餐餐具虽有出售,但购置者了了。
三 炊 具
炊具主要有锅、鏊、刀、铲、笼、筚等。菜刀、菜铲、擦板、笊篱、桌案为家庭炊事必备用具,一般变化不大。家庭蒸馏食品,过去常用竹制筚盘,今多数家庭使用双层钢精锅。几年前淘粮食、洗菜,常用秫秸挺勒制的弯竿子和柳编卜篮筐,现为竹编和彩色塑料小筐取代。鍪子有两种,大的摊煎饼,小的烙单饼。
锅与灶的变化较大。1960年以前,一般家庭至少备置两口尖底铸铁锅,大锅做饭,小锅做菜。灶多是砖砌或泥捏的烧柴锅框,用风箱鼓风助燃。城镇家庭现在多使用憋拉气炉灶或蜂窝煤自燃灶,个别行业的职工家庭开始使用液化气炉灶。城镇家庭饭锅以钢精锅为主,少数家庭备有平锅、高压锅,乡村一般仍使用旧式炉灶。燃料是柴、煤各半,冬季多用憋拉气炉子。
四 卧 具
民国年间,一般家庭多使用雕花面子床,富裕人家则用雕花顶子床,也有使用棕屉、皮屉、麻屉等屉子床的,通常垫单苫铺苇席。另有一种麦草睡包,元宝型,是传统的小儿卧具。 70年代,卧具变化不大,人们也不甚讲究。1978年以后,一般家庭普遍添置竹制或钢管尼龙躺椅。城镇时兴钢制双人床和沙发。进入80年代,城乡家庭添置沙发的日渐增多,三人多用沙发最受欢迎。新婚家庭,村民仍以雕花面子床为主,城镇则以板式双人床为主,普遍配置有沙发。席梦思高档卧具亦在少数小家庭中出现。
五 家 具
民国年间,稍富裕的家庭备有八仙桌、太师椅、马杌、衣箱、衣柜、盆架条几、三联桌、大马杌、圈椅等,材料以榆、槐、桐、柳为主,漆色以枣红、栗色为主。
1949年至1970年,家具变化不大,之后,水泥预制家具始兴。1978年后,一般家庭普遍添置大件家具,其中,以镶镜大衣橱、高低柜、菜橱、书橱为多。进入80年代,城乡兴起置办家具热潮。随着南方木匠的大批来滕,和国外生产技术的引进,家具一改浑厚、肃穆、质朴的风格,呈现出做工精细、风格典雅、色调明快的特色。起初,盛行捷克式、镜框式成套家具,以米黄色绘饰木纹为美。随后,蜡壳板式组合家具出现,又使城镇青年为之倾倒。电镀折叠椅、沙发、藤椅、竹椅盛销城乡。
六 日常用具
民国初,居民照明使用菜油灯,后以煤油灯为主。城镇居民多用玻璃罩子灯、马灯和土捻子灯,农村家庭多用土捻子灯。解放后,年代至今,大部分居民始用电灯,乡村仍备油灯或腊烛以防停电。 汲水常用水桶、瓦罐、勾担、井绳等物多数家中备有大水缸。70年代末,地下水下降。有的用深水机泵提水。城南乡村多建水塔供水。平原村民多改用大油桶拉水,东部山乡多置特制水桶,用独轮车推水。
盛装杂物的器具有叉子、箢子、挎篮、叉子筐头。一般箢子是农村人家必备物什,主要用于盛粮或其他杂物,也是喜庆盛装礼物的常用器具。
煎饼筐,家家必备,有荆条和麦草编织的两种。近年,人们多使秫秸挺穿制的锅拍叠放煎饼。另外,还有一种麦草编织的囤子,也是用来存放干粮的用具。
农村居民盛粮习惯用瓦缸。大靛缸似乎成为衡量一个家庭是否富裕的标志。50年代后,农妇常捏制泥缸以代之,尔后,又出现水泥缸。城镇家庭多无大型盛物器具,粮面用门袋,杂物用包装箱。
家庭盥洗,建国前以红瓦盆为主,后渐以瓷盆、铸铁盆、搪瓷盆取代。现在,城镇居民多使用搪瓷盆和塑料盆。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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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祝贺
( 一) 贺婚嫁
贺娶。接喜帖即备贺礼。亲戚多赠衣料或床上用品。至亲还须拿见面礼,俗称“磕头礼”。好友致贺,多赠实用生活用品,另备少数室内饰品为纪念。一般相识、同事,多集资同贺。
贺嫁。得嫁女喜讯,亲友携礼相贺,俗谓之“填箱”。亲戚—般赠送衣物或床上用品、盒装糕点。或者以现钞为贺礼。朋友以关系 亲疏而定,或单送或凑份子。50年代后,壁镜或工艺挂匾已成为必赠之物。60年代后,嫁女好友常结伴相送,男方筵后常馈赠小礼物相谢。
(二) 贺生育
得知喜信,产妇叔伯姐妹(已嫁)各备红糖、鸡蛋、淀粉、衣料、饰物、玩具。于送粥米 之日,由小儿姥娘一并送往。如今生育,婴儿父母好友及同事,皆有贺礼,多为衣物、玩具、童车之类。主人回以喜糖、喜烟或红鸡蛋,以示同喜。生男者,则多设酒宴待客。
(三) 贺痘愈
麦收前所,小儿种痘落痂,亲友备礼探视,称为“看花”,俗称“掉疙疤”。礼品为衣料、糕点、鲜果、玩具等物。其中大烧饼油条为必备之物,并以此为大宗。民间最重此俗,虽无种痘之事,乡民亦备礼物循例以往,仍称为“掉疙疤”。
(四) 祝寿
乡俗,人不过6旬不为寿。过6旬,也只在66岁生日,方有庆寿之举。一般不惊动亲友,只在家中接受亲人拜贺,稍事改善饮食,喝长寿面而已。上有尊长,虽逾66岁,也不庆寿。旧时代,唯有名流绅士庆寿,摆大席,唱大戏。
嫁女特别重视为父母庆寿。有“六十六,闺女送一刀肉;七十三,送白面蒸的老板犍;也有吃儿女送的鲤鱼的说法;七十七,送只老母鸡;八十八,闺女送只鸭;九十九,闺女送条狗”的说法。至今,老人6旬后,每逢数九,嫁女都送一只鸡或鸭,用以“抚劳”,每遇闰月,嫁女为父母送闰月鞋袜。老母高龄,闰月之时,女儿要为其母绣制寿靴。
现在,城镇小家庭,对小孩生日极为重视。届时,亲友常备礼物致贺。家庭备置蛋糕、寿面。依循古俗在新年阖家团聚之际,人们要举杯为老人祝寿。
(五) 送节礼
逢节,亲友互赠礼品,俗谓之送节礼。民国年间,富裕人家送礼常备四荤四素四样馃子。姻亲特重,一般人家稍有变通,数量常择以偶数,鱼肉必备。
1949年后,节日馈赠仍以鲜鱼为主。80年代以后,赠礼变化较大,多送烟酒。关系深厚者,多以土特产品或时令果蔬贺节。
(六) 贺新居
搭膳。每有建房,亲友常携酒肉食品为贺,俗称“搭膳”。馈礼多少,依亲疏远近而定。70年代以前,多送粉条、面粉、肥肉、鲜鱼、瓜干酒和中低档纸烟之类。70年代后,乡村仍以鱼肉烟酒为主,完工,设酒宴酬谢工匠,常邀亲友与之同欢,以示感激相助之情。谓之“社匠”。
乔迁。乔迁新居,多在凌晨。届时,亲友常携烟酒鱼肉祝贺,主人设宴款待,俗谓之“温锅”
二、嫁娶
(一)传统婚礼
议婚。民国年间,男女十几岁,父母即托媒说合,为儿女求亲。只要年龄合适,门当户对,生肖相合,便由家长作主,相约吉期,通启定婚。
定婚。男送禽鳞、糕点、美酒、布帛、首饰为彩礼,女回以鞋帽(或《尚书》与文房四宝)、禽鳞等物回聘。
请期(俗称要“八字”)。至婚龄,男家先期遣人往女家索取女方生辰,非数往而不得。既得庚帖,便请人择定婚期、进门时辰。
嫁女。嫁前,多由姑嫂操持摆盒、装柜,交待婚仪事项,传授新婚之道。届时,嫁女梳网头,裹棉衣、扎裤腿、赤袜底,外罩凤冠霞帔,头顶蒙脸红子。呜咽上轿出门。放炮启程、兄弟扶轿,送至村外。
迎亲。娶日,男方门庭挂红结彩,亲朋好友登门志贺。民国时,有钱人家多采用大娶仪式。新郎披红戴花,穿缎靴,戴礼帽,乘坐绿网官轿,前有旗锣伞扇喝道,后有人马相随。或迎亲于途,或迎于女家。一般人家小娶,只新娘乘轿至夫家。新郎或迎于村口,或迎于门前。花轿到,放鞭炮,去轿顶,进大门,跨马鞍,到院中。迎女客扶新娘出轿,坐于椅上,抬到香台前。
拜天地。香台上燃香烛,置粮斗,摆托盘。司仪赞礼,新人拜天地,拜毕,迎女客边唱歌谣边撤枣、栗入洞房。 坐帐入洞房,新人拜过床公床母,升床朝一定方向坐下。迎女客唱着歌谣,挑蒙脸红子。随后,新人饮交心酒,喝同心面。
闹房。邻里少年,群入洞房,戏谑喧闹,俗谓之“吵喜”。子夜,仍有童稚潜伏窗下窃听,人称“听房”。
上拜。翌日晨起,新人拜谒公婆。尔后,近门嫂辈用红丝线为新人缚脸,俗谓之“开脸”。
叫对月。民初,此俗已大变,仅近日回门而已。婚后月内,娘家接送两趟。接送时间,均由公婆决定。
现行婚俗
恋爱。50年代以来,青年人多自由恋爱,但大都需经人介绍相识,双方通过接触、观察、了解,征得家庭意见,最后自己作主。
定婚。农村青年男女一旦认为合适,双方进城照一半身合影相,各执一张。即算相爱定情之物。此后,男方逢年过节,则向女方送节礼。女方即可出入男家,—般在婚仪前夕领取结婚证书,拟定婚礼日期。城镇青年自由恋爱的较多。许定之前,男女要分别去对方家庭非正式做客。若无异议,婚事即定,叫人便到所在地政府领取结婚证书准备婚礼。
婚仪。60年代以前,农村婚仪仍循旧制,而后稍有变通。1966年以后数年,迎娶送嫁皆步行,使用红旗和锣鼓迎送。新人进门不拜堂,向毛泽东主席画像鞠躬、致礼、祝祷、背语录、合唱《东方红》。随后,撒喜糖、入洞房。婚礼若由村“文化大革命”小组包办,新娘不得入洞房,要下地参加劳动。城镇婚仪,多于“五一”或“国庆节”举行,并多去北京上海旅游结婚。此时,无论城乡,嫁妆必备“红宝书”。1970年以后,乡村送嫁用排车、花席为棚。送亲婆另坐排车随后,儿童挎鸡的习俗仍存。拜堂仍以敬毛主席像为先,再敬公婆。坐帐、拜上一如旧仪,婚事尚俭。城郊婚仪,新娘坐人力三轮车,戴墨镜。送女客、挎鸡童随后而行,婚礼渐复旧仪。城镇青年虽旅游结婚,但归来仍大宴宾客,吵喜遵循旧俗。1980年以后,城乡迎娶竞以乘小汽车为荣,少则二三辆,多则四五乘。搭彩棚,悬音箱,宴宾狂饮,喧嚣达旦。结婚竞尚奢侈。仪式渐趋繁琐。
( 二) 再 婚
新中国建立前,婚后再嫁,主要是为贫困生活所迫的寡妇。寡妇再婚,事先秘密议婚、定婚、届时,携包袱悄悄回娘家。夜晚,或坐男方的大车。或步行去男家结婚。进门时,放火鞭、焚香、祭祖、拜堂、吵喜。一般除携带随身换洗的衣服外,绝大部分财产由于前夫家族的干涉不得不放弃。离异再婚,亦由娘家出门。婚礼视男方而定,若为初婚,比续弦婚礼较为隆重。
新中国建立后,绝大部分丧偶的中青年妇女,都能再次组成家庭。城镇再婚,也要经历介绍相识了解过程。 中年再婚,请几天婚假,把家庭布置一番,带喜糖、喜烟向各自单位分散分散,以告成婚。农村再婚,仍循旧俗。
70年代以后,丧偶老人再婚,多为有经济收入的老人。定婚后,男方儿女回家,团圆聚餐,以此致贺。儿女称继母为姨,称继父为叔伯,一般不改口。孙辈称谓如亲出。
( 三)特殊婚姻
女娶男。旧俗谓之“倒插门”,为贫困所迫,无力婚娶的男子方走此路。婚后没社会地位,备受歧视。1970年以前,娶男仍以招赘为主。此后,政府大力提倡女娶男,并从住房、生育、升学招工等方面加以照顾。婚烟由青年人自己做主。婚礼如常,子女随父姓。老人谢世后,归留自主。
娃娃媒。山区盛行。男女尚幼,父母即议婚、下启,为其订下婚姻。日后,节日庆吊相互来往、女亦以婚后称谓称呼男方亲人。至婚龄,方定婚、请期、成礼。此俗延续至今。但是,弃约抗婚事件渐多,男方违约,听任女方咒骂吵闹,女方弃约,退赔彩礼了事。
私奔男女。多为本村近邻,他们自由恋爱,—旦遭到家庭干涉,缓和无望,两人便结伴逃往他乡。或藏匿亲友家中。成婚后请人说和,再归故里,或在外谋生,数年后,抱孩子回来谢罪认亲。
换亲。多发生于穷乡僻壤。男子或年龄大,或丑陋,或无力支付彩礼,则由家长作主包办,双方以妹换妻。亦有三方转换。建国后,此举虽为社会舆论和法令所不容,但至今未绝。逼亲、抗婚事件屡有发生。
童养媳。俗谓之“团圆儿媳妇”。贫困之家,有女无力抚养,便寄养于男方家庭。待成人后,择日成礼相配。1946年以后,此类婚姻消失。
中表亲。俗谓之”亲上亲”。即姑舅亲和姨娘亲。50年代以前,较为普遍。60年代城乡仍以为常,多是家庭原因或贫困所致。80年代,已十分少见。
三、丧葬
(一) 传统丧葬
人将死,移明间,儿女为之梳洗穿衣。逝后,停尸灵床,头南脚北。垫白枕,束双脚,白纸蒙身。燃长明灯,摆打狗饼,盛倒头饭,立“影身草”。长子于扶担登椅喊路,众孝子放声举哀。继以白纸封门、竖纸幡于户外。请族人,跪尊长,乞议丧事。遣执事,赴亲友送信报丧。当晚,孝子趋于野,登椅喊路,火焚“倒头轿”。
将盛殓,先整容。含饭,缀钱,将死者生前喜爱玩物放置棺内,尔后盖棺。若女丧,须娘家来人,叙死囚,禀贵嘱。述丧仪,概无异议,方可成殓。
入殓后,漆棺木,男黑女红,孝子昼夜守于侧,早晚举哀。亲友接丧信,携纸箔吊唁,抚慰丧主,孝子叩头谢纸(给吊唁人行礼)。并为亲友破孝。择期出丧,再遣人散帖。
殡葬前两日,报庙请魂。吹鼓乐前导,孝子擎幡随行。又有专人泼洒浆水于后。故又谓之“攉汤”。
前一日夜,冥饯送魂。入夜客尽,鼓乐引路,孝子依次缓行。至村外路口,长子呼唤着死者,送灵位于纸轿中、登椅喊路,撒岁数灯,焚烧所备社耗。男丧,女儿出资扎纸轿;女丧,则扎一纸牛。
出殡上午,亲友如期携香烛、纸箔、荤供、帐条、挽联、赙仪致吊。中午,宴宾、谢客。午后发引,家祭已毕,移棺于街。亲友依次行礼祭。礼成,长子顶“老盆”,摔于棺首。棺起,哀声大起。仪卫前导,鸣锣开道,孝男随棺缓行,孝女、孝眷顶“搭头”,就地举哀。
棺至族林墓前,孝子绕穴、亲自清扫,下棺入穴。放长明灯、倒头饭于穴内,立纸制金童玉女于棺前两侧,簇哀杖于棺后。而后,拱砖砌石成墓,筑上为坟。
翌日,儿女眷属上林祭扫,俗谓圆坟。五七、百日前,再祭扫于墓前。子女三年后除孝。其间,男穿白鞋,帽沿白边;孝女穿白,扎白带,衣镶白边。
丧葬因贫富有别,以上所述为中等之家发丧仪俗,富户还要奢侈,讲排场;旧社会贫穷人家无力富葬,人死后,只给至亲报丧,三日后即行埋葬,如无力购置棺木,仅以席簿卷埋。
(二) 现行丧葬
“文化大革命”初期,传统丧葬仪式被禁行,一般薄棺简葬。亲友多送花圈、挽联。孝子穿白鞋,戴孝帽、佩黑纱,单位(或生产队)开追悼会。会后,抬棺木于族林,掘穴深葬,不砌墓,不筑坟。但圆坟、五七、百日祭奠一 如旧俗。此时,境内林地夷为平地,人们仍循族林旧制,依序土葬。数年之后,乡村丧葬渐渐复旧,但“报庙”、扎“社耗”等旧仪式废除,规模也小。
70年代初,推行火葬。公职人员及乡村干部带头力行,普通居民也逐渐响应。火葬前,穿衣、停尸、招魂、守灵、启灵、报丧、祭仪,服孝、吊唁,一如旧仪。三日后火化,骨灰仍葬祖林。70年代后,人们仍把骨灰重置灵堂,罩以彩扎的楼阁,然后冥饯、发引、出殡,旧时葬礼仪式逐渐恢复。
1985年后,乡村土葬旧习俗日趋恢复。人死后,连夜抬尸于族林,掘土墓深葬之。山乡僻壤,更有筑土为坟者。城镇葬礼简单、停尸三日即火化。骨灰葬于故土,或寄火化厂存放处,一般仍以入土为安。
(三) 特殊丧葬
中年人死亡,上有尊亲,丧事从简。停于偏房。仅送信不发帖,三日便葬。旧时,也有侯尊亲故后合并发丧者、谓之“发老丧带少丧”。
婴儿夭折,称之为”殇了”。俗以为催索前辈薛帐的“讨债鬼”以谷草裹尸,于夜间抛至乱尸岗或荒郊野外。踅身疾走,须绕道辗转回家。
少亡,也无停尸丧葬之仪,于午后由叔伯埋葬于林地角落,亦无棺木。
作奸犯科,死于非命者,俗以为耻,无葬礼,不吊唁祭奠。族人拒之入林,多葬于荒郊。
( 一) 贺婚嫁
贺娶。接喜帖即备贺礼。亲戚多赠衣料或床上用品。至亲还须拿见面礼,俗称“磕头礼”。好友致贺,多赠实用生活用品,另备少数室内饰品为纪念。一般相识、同事,多集资同贺。
贺嫁。得嫁女喜讯,亲友携礼相贺,俗谓之“填箱”。亲戚—般赠送衣物或床上用品、盒装糕点。或者以现钞为贺礼。朋友以关系 亲疏而定,或单送或凑份子。50年代后,壁镜或工艺挂匾已成为必赠之物。60年代后,嫁女好友常结伴相送,男方筵后常馈赠小礼物相谢。
(二) 贺生育
得知喜信,产妇叔伯姐妹(已嫁)各备红糖、鸡蛋、淀粉、衣料、饰物、玩具。于送粥米 之日,由小儿姥娘一并送往。如今生育,婴儿父母好友及同事,皆有贺礼,多为衣物、玩具、童车之类。主人回以喜糖、喜烟或红鸡蛋,以示同喜。生男者,则多设酒宴待客。
(三) 贺痘愈
麦收前所,小儿种痘落痂,亲友备礼探视,称为“看花”,俗称“掉疙疤”。礼品为衣料、糕点、鲜果、玩具等物。其中大烧饼油条为必备之物,并以此为大宗。民间最重此俗,虽无种痘之事,乡民亦备礼物循例以往,仍称为“掉疙疤”。
(四) 祝寿
乡俗,人不过6旬不为寿。过6旬,也只在66岁生日,方有庆寿之举。一般不惊动亲友,只在家中接受亲人拜贺,稍事改善饮食,喝长寿面而已。上有尊长,虽逾66岁,也不庆寿。旧时代,唯有名流绅士庆寿,摆大席,唱大戏。
嫁女特别重视为父母庆寿。有“六十六,闺女送一刀肉;七十三,送白面蒸的老板犍;也有吃儿女送的鲤鱼的说法;七十七,送只老母鸡;八十八,闺女送只鸭;九十九,闺女送条狗”的说法。至今,老人6旬后,每逢数九,嫁女都送一只鸡或鸭,用以“抚劳”,每遇闰月,嫁女为父母送闰月鞋袜。老母高龄,闰月之时,女儿要为其母绣制寿靴。
现在,城镇小家庭,对小孩生日极为重视。届时,亲友常备礼物致贺。家庭备置蛋糕、寿面。依循古俗在新年阖家团聚之际,人们要举杯为老人祝寿。
(五) 送节礼
逢节,亲友互赠礼品,俗谓之送节礼。民国年间,富裕人家送礼常备四荤四素四样馃子。姻亲特重,一般人家稍有变通,数量常择以偶数,鱼肉必备。
1949年后,节日馈赠仍以鲜鱼为主。80年代以后,赠礼变化较大,多送烟酒。关系深厚者,多以土特产品或时令果蔬贺节。
(六) 贺新居
搭膳。每有建房,亲友常携酒肉食品为贺,俗称“搭膳”。馈礼多少,依亲疏远近而定。70年代以前,多送粉条、面粉、肥肉、鲜鱼、瓜干酒和中低档纸烟之类。70年代后,乡村仍以鱼肉烟酒为主,完工,设酒宴酬谢工匠,常邀亲友与之同欢,以示感激相助之情。谓之“社匠”。
乔迁。乔迁新居,多在凌晨。届时,亲友常携烟酒鱼肉祝贺,主人设宴款待,俗谓之“温锅”
二、嫁娶
(一)传统婚礼
议婚。民国年间,男女十几岁,父母即托媒说合,为儿女求亲。只要年龄合适,门当户对,生肖相合,便由家长作主,相约吉期,通启定婚。
定婚。男送禽鳞、糕点、美酒、布帛、首饰为彩礼,女回以鞋帽(或《尚书》与文房四宝)、禽鳞等物回聘。
请期(俗称要“八字”)。至婚龄,男家先期遣人往女家索取女方生辰,非数往而不得。既得庚帖,便请人择定婚期、进门时辰。
嫁女。嫁前,多由姑嫂操持摆盒、装柜,交待婚仪事项,传授新婚之道。届时,嫁女梳网头,裹棉衣、扎裤腿、赤袜底,外罩凤冠霞帔,头顶蒙脸红子。呜咽上轿出门。放炮启程、兄弟扶轿,送至村外。
迎亲。娶日,男方门庭挂红结彩,亲朋好友登门志贺。民国时,有钱人家多采用大娶仪式。新郎披红戴花,穿缎靴,戴礼帽,乘坐绿网官轿,前有旗锣伞扇喝道,后有人马相随。或迎亲于途,或迎于女家。一般人家小娶,只新娘乘轿至夫家。新郎或迎于村口,或迎于门前。花轿到,放鞭炮,去轿顶,进大门,跨马鞍,到院中。迎女客扶新娘出轿,坐于椅上,抬到香台前。
拜天地。香台上燃香烛,置粮斗,摆托盘。司仪赞礼,新人拜天地,拜毕,迎女客边唱歌谣边撤枣、栗入洞房。 坐帐入洞房,新人拜过床公床母,升床朝一定方向坐下。迎女客唱着歌谣,挑蒙脸红子。随后,新人饮交心酒,喝同心面。
闹房。邻里少年,群入洞房,戏谑喧闹,俗谓之“吵喜”。子夜,仍有童稚潜伏窗下窃听,人称“听房”。
上拜。翌日晨起,新人拜谒公婆。尔后,近门嫂辈用红丝线为新人缚脸,俗谓之“开脸”。
叫对月。民初,此俗已大变,仅近日回门而已。婚后月内,娘家接送两趟。接送时间,均由公婆决定。
现行婚俗
恋爱。50年代以来,青年人多自由恋爱,但大都需经人介绍相识,双方通过接触、观察、了解,征得家庭意见,最后自己作主。
定婚。农村青年男女一旦认为合适,双方进城照一半身合影相,各执一张。即算相爱定情之物。此后,男方逢年过节,则向女方送节礼。女方即可出入男家,—般在婚仪前夕领取结婚证书,拟定婚礼日期。城镇青年自由恋爱的较多。许定之前,男女要分别去对方家庭非正式做客。若无异议,婚事即定,叫人便到所在地政府领取结婚证书准备婚礼。
婚仪。60年代以前,农村婚仪仍循旧制,而后稍有变通。1966年以后数年,迎娶送嫁皆步行,使用红旗和锣鼓迎送。新人进门不拜堂,向毛泽东主席画像鞠躬、致礼、祝祷、背语录、合唱《东方红》。随后,撒喜糖、入洞房。婚礼若由村“文化大革命”小组包办,新娘不得入洞房,要下地参加劳动。城镇婚仪,多于“五一”或“国庆节”举行,并多去北京上海旅游结婚。此时,无论城乡,嫁妆必备“红宝书”。1970年以后,乡村送嫁用排车、花席为棚。送亲婆另坐排车随后,儿童挎鸡的习俗仍存。拜堂仍以敬毛主席像为先,再敬公婆。坐帐、拜上一如旧仪,婚事尚俭。城郊婚仪,新娘坐人力三轮车,戴墨镜。送女客、挎鸡童随后而行,婚礼渐复旧仪。城镇青年虽旅游结婚,但归来仍大宴宾客,吵喜遵循旧俗。1980年以后,城乡迎娶竞以乘小汽车为荣,少则二三辆,多则四五乘。搭彩棚,悬音箱,宴宾狂饮,喧嚣达旦。结婚竞尚奢侈。仪式渐趋繁琐。
( 二) 再 婚
新中国建立前,婚后再嫁,主要是为贫困生活所迫的寡妇。寡妇再婚,事先秘密议婚、定婚、届时,携包袱悄悄回娘家。夜晚,或坐男方的大车。或步行去男家结婚。进门时,放火鞭、焚香、祭祖、拜堂、吵喜。一般除携带随身换洗的衣服外,绝大部分财产由于前夫家族的干涉不得不放弃。离异再婚,亦由娘家出门。婚礼视男方而定,若为初婚,比续弦婚礼较为隆重。
新中国建立后,绝大部分丧偶的中青年妇女,都能再次组成家庭。城镇再婚,也要经历介绍相识了解过程。 中年再婚,请几天婚假,把家庭布置一番,带喜糖、喜烟向各自单位分散分散,以告成婚。农村再婚,仍循旧俗。
70年代以后,丧偶老人再婚,多为有经济收入的老人。定婚后,男方儿女回家,团圆聚餐,以此致贺。儿女称继母为姨,称继父为叔伯,一般不改口。孙辈称谓如亲出。
( 三)特殊婚姻
女娶男。旧俗谓之“倒插门”,为贫困所迫,无力婚娶的男子方走此路。婚后没社会地位,备受歧视。1970年以前,娶男仍以招赘为主。此后,政府大力提倡女娶男,并从住房、生育、升学招工等方面加以照顾。婚烟由青年人自己做主。婚礼如常,子女随父姓。老人谢世后,归留自主。
娃娃媒。山区盛行。男女尚幼,父母即议婚、下启,为其订下婚姻。日后,节日庆吊相互来往、女亦以婚后称谓称呼男方亲人。至婚龄,方定婚、请期、成礼。此俗延续至今。但是,弃约抗婚事件渐多,男方违约,听任女方咒骂吵闹,女方弃约,退赔彩礼了事。
私奔男女。多为本村近邻,他们自由恋爱,—旦遭到家庭干涉,缓和无望,两人便结伴逃往他乡。或藏匿亲友家中。成婚后请人说和,再归故里,或在外谋生,数年后,抱孩子回来谢罪认亲。
换亲。多发生于穷乡僻壤。男子或年龄大,或丑陋,或无力支付彩礼,则由家长作主包办,双方以妹换妻。亦有三方转换。建国后,此举虽为社会舆论和法令所不容,但至今未绝。逼亲、抗婚事件屡有发生。
童养媳。俗谓之“团圆儿媳妇”。贫困之家,有女无力抚养,便寄养于男方家庭。待成人后,择日成礼相配。1946年以后,此类婚姻消失。
中表亲。俗谓之”亲上亲”。即姑舅亲和姨娘亲。50年代以前,较为普遍。60年代城乡仍以为常,多是家庭原因或贫困所致。80年代,已十分少见。
三、丧葬
(一) 传统丧葬
人将死,移明间,儿女为之梳洗穿衣。逝后,停尸灵床,头南脚北。垫白枕,束双脚,白纸蒙身。燃长明灯,摆打狗饼,盛倒头饭,立“影身草”。长子于扶担登椅喊路,众孝子放声举哀。继以白纸封门、竖纸幡于户外。请族人,跪尊长,乞议丧事。遣执事,赴亲友送信报丧。当晚,孝子趋于野,登椅喊路,火焚“倒头轿”。
将盛殓,先整容。含饭,缀钱,将死者生前喜爱玩物放置棺内,尔后盖棺。若女丧,须娘家来人,叙死囚,禀贵嘱。述丧仪,概无异议,方可成殓。
入殓后,漆棺木,男黑女红,孝子昼夜守于侧,早晚举哀。亲友接丧信,携纸箔吊唁,抚慰丧主,孝子叩头谢纸(给吊唁人行礼)。并为亲友破孝。择期出丧,再遣人散帖。
殡葬前两日,报庙请魂。吹鼓乐前导,孝子擎幡随行。又有专人泼洒浆水于后。故又谓之“攉汤”。
前一日夜,冥饯送魂。入夜客尽,鼓乐引路,孝子依次缓行。至村外路口,长子呼唤着死者,送灵位于纸轿中、登椅喊路,撒岁数灯,焚烧所备社耗。男丧,女儿出资扎纸轿;女丧,则扎一纸牛。
出殡上午,亲友如期携香烛、纸箔、荤供、帐条、挽联、赙仪致吊。中午,宴宾、谢客。午后发引,家祭已毕,移棺于街。亲友依次行礼祭。礼成,长子顶“老盆”,摔于棺首。棺起,哀声大起。仪卫前导,鸣锣开道,孝男随棺缓行,孝女、孝眷顶“搭头”,就地举哀。
棺至族林墓前,孝子绕穴、亲自清扫,下棺入穴。放长明灯、倒头饭于穴内,立纸制金童玉女于棺前两侧,簇哀杖于棺后。而后,拱砖砌石成墓,筑上为坟。
翌日,儿女眷属上林祭扫,俗谓圆坟。五七、百日前,再祭扫于墓前。子女三年后除孝。其间,男穿白鞋,帽沿白边;孝女穿白,扎白带,衣镶白边。
丧葬因贫富有别,以上所述为中等之家发丧仪俗,富户还要奢侈,讲排场;旧社会贫穷人家无力富葬,人死后,只给至亲报丧,三日后即行埋葬,如无力购置棺木,仅以席簿卷埋。
(二) 现行丧葬
“文化大革命”初期,传统丧葬仪式被禁行,一般薄棺简葬。亲友多送花圈、挽联。孝子穿白鞋,戴孝帽、佩黑纱,单位(或生产队)开追悼会。会后,抬棺木于族林,掘穴深葬,不砌墓,不筑坟。但圆坟、五七、百日祭奠一 如旧俗。此时,境内林地夷为平地,人们仍循族林旧制,依序土葬。数年之后,乡村丧葬渐渐复旧,但“报庙”、扎“社耗”等旧仪式废除,规模也小。
70年代初,推行火葬。公职人员及乡村干部带头力行,普通居民也逐渐响应。火葬前,穿衣、停尸、招魂、守灵、启灵、报丧、祭仪,服孝、吊唁,一如旧仪。三日后火化,骨灰仍葬祖林。70年代后,人们仍把骨灰重置灵堂,罩以彩扎的楼阁,然后冥饯、发引、出殡,旧时葬礼仪式逐渐恢复。
1985年后,乡村土葬旧习俗日趋恢复。人死后,连夜抬尸于族林,掘土墓深葬之。山乡僻壤,更有筑土为坟者。城镇葬礼简单、停尸三日即火化。骨灰葬于故土,或寄火化厂存放处,一般仍以入土为安。
(三) 特殊丧葬
中年人死亡,上有尊亲,丧事从简。停于偏房。仅送信不发帖,三日便葬。旧时,也有侯尊亲故后合并发丧者、谓之“发老丧带少丧”。
婴儿夭折,称之为”殇了”。俗以为催索前辈薛帐的“讨债鬼”以谷草裹尸,于夜间抛至乱尸岗或荒郊野外。踅身疾走,须绕道辗转回家。
少亡,也无停尸丧葬之仪,于午后由叔伯埋葬于林地角落,亦无棺木。
作奸犯科,死于非命者,俗以为耻,无葬礼,不吊唁祭奠。族人拒之入林,多葬于荒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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