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时,《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找不到了
二手房交易时,房子已经验收,而且开发商已经将《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给了原房东,已经签字按手印过,但是原房东卖我们房子的时候没有给我们《住宅使用说明书》和《...
二手房交易时,房子已经验收,而且开发商已经将《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给了原房东,已经签字按手印过,但是原房东卖我们房子的时候没有给我们《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可能是找不到了。请问房子已经验收过了,《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这些重要吗?在什么时候可以用到?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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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叫他们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来,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家不不可以卖房的。请看下面解释:五证两书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房地产五证的及各自在法律上的功能 “五证”指的是: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能转让的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通过征用等方式变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转让。只有在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用于出售。如果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不能取得房产证,房屋就不能进行正常的转让、抵押、出租等。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得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往往由于资金缺乏、紧张等各种原因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要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子建在什么地方、要建多高、容积率是多少,都要经过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 第四个是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只有拥有此证工程才能施工; 第五个是销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没有此证,房子就不能销售或预售,一般来说开发商如果没有前四证,就办不下来此证。但也不能为了省事,光看此证而不看其他四证。购房者应将五证结合起来查看,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有一种情况可以不用查看五证,这就是所要购买的房屋已拥有产权证书。既然已拥有了产权证,购房者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但这种情况仅可能出现在存量商品房销售或二手房销售中,新建的商品房或期房根本不可能在销售时就拿到了房屋产权证。 另外还有一种“乡产权”的房屋,这种房子的所有权的转移是受限制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应与其所在的土地的使用权同时转移。这种“乡产权”的房子取得的只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要受到很多的限制,比如这种土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组织内流转;国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征用等。并且法律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购房者在购买该类房屋时,应清楚地认识到所“购买”的并非是该屋的产权,并非所有权,而只是居住使用权。另外,依据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当是县级以上的房屋土地主管部门,乡(村)级政府或其他机构根本无权制作颁发产权证,所以购买该类房屋根本不能取得有效的权属证明。此类购房合同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自始无效,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商品房二书指什么?其范围是什么? 1、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都约定了什么?及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什么? 解答: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 邓泽敏) 2、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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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时,如果《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找不到了,可以尝试以下做法:
1. 咨询房产开发商或房产中介机构:首先可以向负责房屋买卖的中介机构或者开发商咨询,看能否帮助他们找到这些文件。
2. 联系相关部门:如果无法找到上述文件,可以尝试联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相关机构,看是否有备份文件可供查阅。
3. 查阅合同: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不可行,可以查阅购房合同,看是否有关于这些文件的条款或者说明。
4. 重新办理:如果以上方法都找不到这些文件,可以考虑重新办理《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这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房屋产权证、身份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些文件找不到了,可能会对房屋的过户、产权转移等产生影响。因此,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最好妥善保管这些文件。
1. 咨询房产开发商或房产中介机构:首先可以向负责房屋买卖的中介机构或者开发商咨询,看能否帮助他们找到这些文件。
2. 联系相关部门:如果无法找到上述文件,可以尝试联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相关机构,看是否有备份文件可供查阅。
3. 查阅合同: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不可行,可以查阅购房合同,看是否有关于这些文件的条款或者说明。
4. 重新办理:如果以上方法都找不到这些文件,可以考虑重新办理《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这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房屋产权证、身份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些文件找不到了,可能会对房屋的过户、产权转移等产生影响。因此,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最好妥善保管这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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