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钢筋进场后应做哪些项目的试验
推荐于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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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首先要商检报告,下钢筋进场 一般项目 1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观察。
进口钢筋做化学分板及可焊性检验; (2)国产和进口钢筋混焊先试验; (3)钢筋焊前,根据施工条件试焊。 2、进口钢筋不能采用电弧焊及在非焊接部位打火(注意:支模螺栓,电焊埋件,钢筋凳子等均不应点焊在进口钢筋上)。 3、焊工合格证,或焊工不符施焊条件。 4、按规范规定在现场截取试件试验,对装配式结构节点按现场安装条件制作模拟试件。5.进口钢筋有焊接要求者,未按“进口热轧变形钢筋若干问题规定”,要作可焊性检验;
1 、核对钢筋进场数量 2、配合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原材料的外观检测工作(钢筋型号、厂家、 直径)、证取样工作及相关的标识工作。 3、配合卸车工作,做好原材料的分类堆码及相关的标识工作,保证材料 堆码满足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在钢筋外观检测及见证取样工作完成后,配合项目管理部门做好相关 的记录工作,作为日后钢筋原材料的结算依据,
应有出厂合格证,按规定作力学性能复试。当加工过程中 发生脆断等特殊情况,还需作化学成分检验。钢筋应无老锈及油污。
钢筋进场验收: 1.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其中各种数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 定。 1.2钢筋进场时必须进行外观检查,钢筋表面必须清洁,带有颗 粒或片状老锈者不得验收。 1.3钢筋送检和检验按深二建字(1994)22号及国家现行标准执 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1.4进口钢筋检验应按国家建委建发放字(1980)82号文件执行。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 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进口钢筋做化学分板及可焊性检验; (2)国产和进口钢筋混焊先试验; (3)钢筋焊前,根据施工条件试焊。 2、进口钢筋不能采用电弧焊及在非焊接部位打火(注意:支模螺栓,电焊埋件,钢筋凳子等均不应点焊在进口钢筋上)。 3、焊工合格证,或焊工不符施焊条件。 4、按规范规定在现场截取试件试验,对装配式结构节点按现场安装条件制作模拟试件。5.进口钢筋有焊接要求者,未按“进口热轧变形钢筋若干问题规定”,要作可焊性检验;
1 、核对钢筋进场数量 2、配合项目相关管理部门做好原材料的外观检测工作(钢筋型号、厂家、 直径)、证取样工作及相关的标识工作。 3、配合卸车工作,做好原材料的分类堆码及相关的标识工作,保证材料 堆码满足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在钢筋外观检测及见证取样工作完成后,配合项目管理部门做好相关 的记录工作,作为日后钢筋原材料的结算依据,
应有出厂合格证,按规定作力学性能复试。当加工过程中 发生脆断等特殊情况,还需作化学成分检验。钢筋应无老锈及油污。
钢筋进场验收: 1.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其中各种数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 定。 1.2钢筋进场时必须进行外观检查,钢筋表面必须清洁,带有颗 粒或片状老锈者不得验收。 1.3钢筋送检和检验按深二建字(1994)22号及国家现行标准执 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1.4进口钢筋检验应按国家建委建发放字(1980)82号文件执行。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 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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