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仁义礼制者,治之本也;法令刑法者,治之末也,无本者不立,无末者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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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美德和礼仪,是治理国家的根本。 “刑法”是治理国家的手段。根本的核心,可以不成立的。运竖没有治理的一种手段无法实现。 这两个词说来治理国家,儒家缺少一衫腔个,都没有。儒家法律的两大主题是平行关系。如果在儒家或悄衫思想在法律之外,法律和刑法的“加的夫的美德和礼仪制度,而不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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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史而鉴今,中国3000年之历史告诉我们独仁手顷,不足以治毕陵陆天下,所谓法先王而法后世,以汪扰历史为鉴,方能为后世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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