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中,正规的自我介绍时,姓和名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如果是中文名字直译成英语就不需要名在前姓在后,如果是英文名就要名在前姓在后了。
姓名是社会成员的符号或标记,英美人的姓和顺序名中国人的相反。他们是:名在前,姓在后,如 Nanthan Hale(内森·黑尔),Nanthan是名,Hale 是姓。所以名叫 first name,姓叫 last name(名也叫 given name或 Christian name;姓也叫 surname或 family name)。
有时,为了纪念某人,在 first name 与 last name之间还可以有一个名,叫 middle name。如 William Paul Taglor(威廉·保罗·泰勒),中间的名常简写成一个字母,即 William P.Taylor。
在自我介绍的时候可以加上一句,你可以叫我什么什么比较保险。You can call me XXX。例如我的英文名字叫做 Leo,假设我姓王。我会说 I am Leo Wang, you can call me Leo。这样很明确,Leo 是名,Wang 是我的姓。
扩展资料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Christian name/first name)自取名/中间名(middle name)姓(family name/last name)如Anna Louis Strong(安娜路易斯斯特朗),Charles Robert Brown(查尔斯罗伯特布朗)。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George Washington(乔治 .华盛顿)。
另外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Abe Lincoln(艾伯林肯)。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再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 Tom( 汤姆),James(詹姆士),John(约翰), David(大卫),Daniel(丹尼尔),Michael(麦克尔), 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简), Mary(玛丽),Elizabeth(伊丽莎白),Amn(安), Sarah(萨拉),Catherine(凯瑟琳)。
另外还有昵称,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用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史密斯),Miller(米 勒),Johnson(约 翰逊),Brown( 布朗),Jones(琼斯),Williams(韦廉姆斯),Carter( 卡特),Black( 布莱克),Bush( 布什),Bird(伯 德),Blair(布莱尔),Peterson( 彼得逊)等。
两点说明:
1、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L. C. Alexander M. H. Thatche等;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George W. Bush RonaldW. Reagan等。
2、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Mr. (先生),Mrs.(夫人),Miss(小姐)和Ms.(女士)等以及职务军衔之类,如: Dr. (博士/大夫), Prof.(教授), Pres.(总统)等。这些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前,如: Mr. Turner, Dr. Bethune等;而Sir(爵土)仅用于教名或姓前,如: Sir Winston Churchill等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英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