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修改后帮看下 “带薪年休假我应该写3倍还是基本工资”
1.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的社会保险。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元。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1.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的社会保险。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个月工资 元。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元。
5.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8天 元。
6.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1年09月1日至10月10日的最低工资差额以及差额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共计 元。
7.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基本工资29天 元。
以上申请事由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共计: 元。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在2009年3月26日至2011年10月10日申请人在职期间,未替申请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2009年4月26日至2011年10月10日应当补偿第二倍工资合计为 元。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46、47条规定,因单位没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
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应该补偿3个月的年平均工资。共计 元。
四、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0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
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因此应当补偿 元。
五、根据《劳动法》第45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第3条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
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因此2010年3月26日至2011年10月10日应补偿年休假8天的基本工资合计 元
六.根据《劳动法》第48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4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外支付
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因此2011年09月1日至10月10日应该补偿最低工资差额及补偿金共计 元。
七.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劳动法》第51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
付工资。因此应该补偿29天工资
合计 元。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会申请劳动仲裁请予裁决。 展开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个月工资 元。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元。
5.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8天 元。
6.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1年09月1日至10月10日的最低工资差额以及差额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共计 元。
7.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基本工资29天 元。
以上申请事由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共计: 元。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在2009年3月26日至2011年10月10日申请人在职期间,未替申请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2009年4月26日至2011年10月10日应当补偿第二倍工资合计为 元。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46、47条规定,因单位没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
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应该补偿3个月的年平均工资。共计 元。
四、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0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
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因此应当补偿 元。
五、根据《劳动法》第45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第3条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
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因此2010年3月26日至2011年10月10日应补偿年休假8天的基本工资合计 元
六.根据《劳动法》第48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4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外支付
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因此2011年09月1日至10月10日应该补偿最低工资差额及补偿金共计 元。
七.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劳动法》第51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
付工资。因此应该补偿29天工资
合计 元。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会申请劳动仲裁请予裁决。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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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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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勒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在2009年3月26日至2011年10月10日的社会保险费。
2、勒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元。(你没有写你的平均工资,如何计算?平均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自己计算,双倍工资的赔偿,法定支持最多是计算11个月的,用你的平均工资乘以11个月,就是你要的答案)
3.勒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个月工资 元。(2009年3月26日至2011年10月10日的工作存续期间是2.6个月,按照劳动法计算赔偿金是3个月,你就用平均工资乘以3)
4.勒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元。(额外经济补偿金,不明白指什么,如果你是指被申请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话,你就在上一项的诉求里面再乘以2,不必单独列出来,不是违法解除的话不能乘以2,因为这是处罚行条款)
5.勒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8天 元。(首先你要有证据表明你没有休,且单位没有发奖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是你的月平均工资除以21.75 就是你的日工资,再用日工资乘以8)
6.勒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1年09月1日至10月10日的最低工资差额以及差额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共计 元。(最低工资标准要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金额计算,用你的工资减最低工资标准得到差额部分,再用差额部分乘以0.25就是差额部分的经济补偿金,两项金额相加就是你要的)
7.勒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基本工资29天 元。(是指法定公休假么?按照日工资的标准乘以29再乘以2,懂不?法定公休日的工资是三倍,但是平时工资发了1倍,再加2倍就对了,不过申请人需要举证你这29天全部在上班哦,放假可是没有的,备注婚丧假期间只能发1倍,不能是三倍工资)
以上申请事由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共计: 元。(由于你上述的金额无法计算,我只将计算方式讲述了,你自行计算吧。)
2、勒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元。(你没有写你的平均工资,如何计算?平均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自己计算,双倍工资的赔偿,法定支持最多是计算11个月的,用你的平均工资乘以11个月,就是你要的答案)
3.勒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个月工资 元。(2009年3月26日至2011年10月10日的工作存续期间是2.6个月,按照劳动法计算赔偿金是3个月,你就用平均工资乘以3)
4.勒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元。(额外经济补偿金,不明白指什么,如果你是指被申请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话,你就在上一项的诉求里面再乘以2,不必单独列出来,不是违法解除的话不能乘以2,因为这是处罚行条款)
5.勒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8天 元。(首先你要有证据表明你没有休,且单位没有发奖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是你的月平均工资除以21.75 就是你的日工资,再用日工资乘以8)
6.勒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1年09月1日至10月10日的最低工资差额以及差额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共计 元。(最低工资标准要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金额计算,用你的工资减最低工资标准得到差额部分,再用差额部分乘以0.25就是差额部分的经济补偿金,两项金额相加就是你要的)
7.勒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基本工资29天 元。(是指法定公休假么?按照日工资的标准乘以29再乘以2,懂不?法定公休日的工资是三倍,但是平时工资发了1倍,再加2倍就对了,不过申请人需要举证你这29天全部在上班哦,放假可是没有的,备注婚丧假期间只能发1倍,不能是三倍工资)
以上申请事由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共计: 元。(由于你上述的金额无法计算,我只将计算方式讲述了,你自行计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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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假就是正常工资。另外你这个申请明显不是出自内行之手么,到了劳动仲裁立案时肯定会指导着你改的,如果需要律师我可以帮你 q是251369528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既然看出不妥,那请指教
追答
具体要改的东西确实比较多,但每个仲裁委的要求也不一样,所以去立案时他们肯定会按照自己的要求帮您指导的。
另外我说几点比较明显的地方吧:
1、诉求里,一般会要求写明工资及补偿的发生时间,所以要把时间段写进去
2、事实和理由部分,肯定要有足够的事实描述,先有事实再有理由
3、上来就写根据哪条哪款,仲裁员会反感的,因为他们对这些条条款款太熟悉了,其中的法理,由来他们很清楚,如果不是专业的人班门弄斧他们确实会很排斥的。
以下是引用我个人网站的一段话,也可参考:
仲裁申诉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被诉人名称、地址,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应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这是文书的核心,应注意写作技巧和具体运用。首先应当写明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并重点写明当事人之间权益争议的具体内容和焦点,说明被诉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论证所提要求的正确性、合法性。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涉及的争议内容有几项,必须一一列出,漏写了的,不会受理。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诉人答辩、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人应该是能够证明劳动争议案件客观情况的人。一旦明确为证人,应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通知作证时,不能拒绝作证,不得作伪证。
(4)申诉人本人署名或盖章,申诉日期。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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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倍工资只适用于国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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