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问题

第一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17%,2010年5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甲产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 第一题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17%,2010年5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2010年1月份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国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17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请按下列顺序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5)计算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7)计算该企业5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第二题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280元/辆。2011年3月留抵税额为3000元,4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800辆,百货大楼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8%的现金折扣;
(2)向外地特约经销店销售500辆,并支付运输单位8000元,收到的运费发票上注明运费7000元,装卸费1000元;
(3)销售本厂自用一年的小轿车一两,售价120000元,发生运费1000元,取得运输发票;
(4)当期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0元,与其认为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000元;
(5)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140000元,注明税款23800元;
(6)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价税合计支付90000元,去的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
(7)本厂直接组织收购废旧自行车,支出收购金额60000元。
假定应该经过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要求计算:
(1)该自行车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
(2)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
(3)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
(4)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的小轿车应纳税?
(5)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合计数?

第三题
某食品加工厂2010年10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农民收购大麦10吨,支付价款20000元,验收后送另一食品加工厂加工膨化,支付加工费价税合计6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县城工具厂(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小工具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605元;
(3)生产玉米渣10吨,销售9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1000元.将1吨玉米渣发给职工;
(4)生产夹心饼干销售,办妥托收手续,单位收到货款,开具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
(5)上月向农民收购入库的小米因保管不善霉烂.账面成本4536元(含运费186元);
(6)转让2009年3月购入的小型设备一台,转让收取支票8000元,发生转让运费500元,清理费400元,取得规定的发票。
要求顺序计算:
(1)该食品厂当月采购货物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2)该食品厂当期进项税转出数;
(3)该食品厂销售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
(4)该食品厂转让小型设备应纳的增值税;
(5)该食品厂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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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0445e6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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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3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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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hymargaretphd
2011-10-23 · TA获得超过341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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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5.85/(1+17%)*17%=14.45万元
  (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3)计算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
  (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17/(1+4%)*4%*50%*5=0.1125万元
  (5)计算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5*7%=10.55万元
  (6)计算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13%)*13%+5*7%]*80%=3.041万元
  (7)计算该企业5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4.45+4.25+3.74+0.1125-10.55-3.041=8.9615万元

  2.(1)该自行车厂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7000*7%+1000*7%+23800+90000/(1+3%)*3%=26981.36元
  (2)该自行车厂销售自行车的销项税:800*280*17%+500*280*17%=61880元
  (3)该自行车厂包装物押金的销项税60000/(1+17%)*17%=8717.95元
  (4)该自行车厂销售使用过的小轿车应纳税:120000/(1+4%)*4%*50%=2307.69元
  (5)当期该厂应纳增值税合计数:61880元+8717.95元+2307.69元-26981.36元-3000(留抵税金)=72905.64元-26981.36元-3000=42924.28元

  3.(1)该食品厂当月采购货物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20000/(1+13%)*13%+600/(1+17%)*17%+3605/(1+3%)*3%=2493.06元
  (2)该食品厂当期进项税转出数:(4536-186)*17%+186/(1-7%)*7%=753.5元
  (3)该食品厂销售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21000*17%+100000*17%=20570元
  (4)该食品厂转让小型设备应纳的增值税:8000/(1+17%)*17%=1162.39元
  (5)该食品厂当期应纳增值税额:20570+1162.39-2493.06+753.5=19992.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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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100016
2011-10-23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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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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