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先秦法家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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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儒家的治国之道是以德治为其内容的柔性管理,那么法家思想则是以"法、术、势"为其内容的刚性管理。所谓"法治",是指通过赏与罚的两种基本手段,建立与实施制度与规范来管理众人行为的治理方法;所谓"术治",是指通过暗藏不露的机智方法和精巧手段来有效地控制臣下的治理方法;所谓"势治",是指以权力为基础、创造帝王权威的集权管理模式。三者"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强调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的慎到就做了一个很浅显的比喻“: 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总之法家思想对促进统一大帝国的形成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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