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及社保,我该如何维权?

目前我打算办理离职,原单位拖欠5个月工资未支付,社保也一直没帮我交,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补充现况:1、签订的劳动合同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实付金额大于合... 目前我打算办理离职,原单位拖欠5个月工资未支付,社保也一直没帮我交,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补充现况:1、签订的劳动合同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实付金额大于合同金额)。
2、无工资条,每月工资由公司直接转账到工资卡,如到银行打印工资卡银行对账单,可否作为证明实发工资的依据?
3、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与营业执照法人不同,公司也有可能在未来一段实际内变更新名称,将旧公司名出售给其他单位,所以如果我现在与公司签订一份“拖欠工资及社保证明”,待原单位名称改变,还能作为维权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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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
推荐于2018-01-09 · 知道合伙人人力资源行家
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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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拖欠工资及社保,劳动者需要立即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返回拖欠的工资、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并补缴社保。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刘武陵
2011-10-25 · TA获得超过1.6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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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入维权程序了。提交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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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yibandezhu
2011-10-25 · TA获得超过2390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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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同时支付你劳动补偿金。2、单位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比照自身情况,单位需要支付多少。3、银行对账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4、原单位及时名称变更也无所谓。你有这个证明的话,就可以。合同法中对公司的分立合并有明确的规定,由吸收的公司承担公司之前的债权债务,所以说你依旧可以维权。5、如有帮助,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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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不休还要战
推荐于2017-11-24 · TA获得超过105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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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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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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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的劳动合同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的,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2、、工资卡银行对账可以作为证明实发工资的依据。
3、公司名称发生变更的,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可以在当地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
3.劳动仲裁申请单,在仲裁委那里有免费的表格,描述对方违法或者侵权的事实。
4.证明对方违法或者侵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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