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司名称要加上“有限”两字?“有限”到底是什么意思?
公司是现代商业领域的一个伟大的发明。之所以在公司前面标注有限,这里的有限指的是责任有限,也就是公司仅仅以自己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你作为股东出资成立公司,那么你的出资成了公司独立的财产,公司是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后续公司经营不善,破产资不抵债,也仅仅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而不需要股东进行连带赔偿。
所以这就是现代公司的意义,不需要,因为经营不善而造成你本身需要承担无限的责任,这样可以鼓励大家进行创业,创建公司,进行商业经营,有利于商业 社会 的繁荣和发展。
但是随着这几年公司法的修改,以设立公司的实缴资本变为认缴制倍,那么现在如果公司进行破产清仓,你所承担的责任,要以你承诺的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
这种有限公司,还有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前者子股东人数相对来说比较少,是固定的几个人。公司规模也比较小,而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进行上市,发行股票的公司规模体量比较大,要有发起设立,然后吸纳 社会 资本进行投资。
但是当股东的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后,不能进行区分,那么股东要对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如果公司支部地在进行破产清算,那么股东也要一起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所以公司的有限责任是以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为前提,而这独立的财产是不能被股东所侵犯的。也就是股东不能随意抽逃出资,侵占资产,只有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那么它采用这些财产承担责任,这样责任才是有限的。
公司分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责任范围:公司所有资产。无限公司承担无限责任,一般只有国家能承担无限责任。
假设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经营中产生了200万的负债,那么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只需损失已经投入的100万股本即可。这就是“有限责任”,即股东只在认缴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超出这个部分的,则不用承担。
相反,如果是无限公司,那就是没有这道隔火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该公司是无限公司,那么股东还需另外拿出100万,清偿公司债务。
目前,我国内地只有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股东承担责任都是有限的。
这个“有限”有两个含义
在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里的“有限”是对公司的债务和义务来讲的,包括两个意思:
1、公司以其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比如公司的财产是100万(假设公司注册资本已实缴完毕),公司的负债是250万,那么公司偿付100万即可,那150万不用还了。
2、股东以其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公司的财产是100万,负债是250万,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是200万,股东只实缴了150万(假设亏损了50万,那还剩100万财产),那么股东还有50万注册资本没有实缴。
公司100万的财产偿还250万的负债后,仍有150万没有偿还,但由于股东还有50万资本没有实缴,最终股东要按出资比例分担这50万元用来偿还50万的负债。股东支付这50万后,认缴的200万注册资本已完全实缴(150+50),但对于未偿还的100万元(负债250-100公司财产-50股东实缴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股东不需要再偿还。
这个“有限”是为了保护作为公司股东的投资者的,鼓励更多的人进行投资。万一投资失败,股东的最大损失是本金。
公司法的“有限”是有条件的1、股东的出资完全到位,且没有抽逃、没有瑕疵。如果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连带责任的股东承担的债务就不是以个人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了,而是以公司整个注册资本的金额为限。
2、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没有任何保证、担保、资产抵押、动产留置、权利质押等。如果有,则股东对公司的负债不是以认缴的资本额为限,而是以债务的额度为限。
3、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财产没有发生混同。意思就是,公司的财产、股东的财产傻傻分不清,或者分清不是一般的麻烦。发生混同了,那么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
除公司外,合伙企业也有“有限”这种情况1、有限合伙企业。 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上述的有限责任,仅是投资人或公司对承担负债和债务的有限,而不是指债务金额的有限。
我记得学过的解释是:“有限”和“无限”是针对企业经营不善一旦破产,对偿还债权人债权而言的。“有限”即承担有限责任,即就现有可清偿的财物一次清偿完为止。“无限”则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即负有清偿责任的企业股东,要无限期地负责进行债权清偿,直到清偿(赔付)完为止。
有限公司,指的是有限度的经营,产品所需要用到的材料不能自己制造,必须购买。农场,场矿,都是无限的,可以用自己生产出来的材料加工成各种各式的产品。例如,农场生产出了粮食,则可用粮食加工成各种产品。有限公司或厂,只能买粮食来加工各种产品
第一,所承担的债券债务责任不同。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的所有者对其债权和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相反则是公司的所有者对该公司的债务和债务无限责任,国内的公司都是有限公司。
第二,资产责任范围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在其出资限额内负责公司,公司负责公司所有资产的债务。
第三,无限责任公司,简称无限公司,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股东负责清算。在中国,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但允许设立无限责任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这些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因此他们不能成为公司,而企业主直接承担无限的企业责任。
改革开放之前,大多数公司属于国有,不存在“有限"。例如:县煤建公司,县石油公司,县五金公司等。后来改制了,一律称"有限公司“,其法律上适应于,一旦破产,只限于公司所有资产。
有限是指股东注册资本,如果注册资金为一百万,公司经营不善,企业破产,就把公司财产拍卖,偿还债务和员工的工资,如果偿还不了,而实际股东投资额不到一百万,就按各位股东所占公司股分凑成这一百万,还偿还不了债务,就不用还了,而实际投资超过100万各位股东也不用出钱了。而无限公司企业破产了,所欠的债还必须还,直到还清为止,无限只有国有企业能丞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