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分析中为什么有时候一个强的条件可以和一个弱的条件等价
一般成立,则特殊一定成立。但很多情况下可以从特殊成立推出一般成立。例如(1)任何单调减少数列趋于零的数列极,n→无穷,f(xn)存在,(2)当且仅当x→0+,f(x)存在...
一般成立,则特殊一定成立。但很多情况下可以从特殊成立推出一般成立。
例如
(1)任何单调减少数列趋于零的数列极,n→无穷,f(xn)存在,
(2)当且仅当x→0+,f(x)存在。
(3)当且仅当任何趋于零的正数列,n→无穷,f(xn)存在
(1)与(3)等价,但(3)明显强于(1)。 展开
例如
(1)任何单调减少数列趋于零的数列极,n→无穷,f(xn)存在,
(2)当且仅当x→0+,f(x)存在。
(3)当且仅当任何趋于零的正数列,n→无穷,f(xn)存在
(1)与(3)等价,但(3)明显强于(1)。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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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地讲,这里(3)比(1)的条件只强一点点,而且稍强的那部分对结论没有贡献。
其实不仅是数学分析,各个分支里都有这种现象。比如线性代数里Ax=0存在一个非零解和存在无穷多个非零解也是等价的,理由也一样,稍强的那部分对结论没什么贡献。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强的结论和弱的结论等价,比如泛函分析里的共鸣定理,几何里面“存在一个内角和是180度的三角形”和“任意三角形的内角和都是180度”等价。这种现象通常的解释是“一定的条件”补足了强弱间的差距。
其实不仅是数学分析,各个分支里都有这种现象。比如线性代数里Ax=0存在一个非零解和存在无穷多个非零解也是等价的,理由也一样,稍强的那部分对结论没什么贡献。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强的结论和弱的结论等价,比如泛函分析里的共鸣定理,几何里面“存在一个内角和是180度的三角形”和“任意三角形的内角和都是180度”等价。这种现象通常的解释是“一定的条件”补足了强弱间的差距。
追问
(1)与(2)等价,(2)与(3)等价,可以得出(1)与(3)等价,(3)推出(1)显然,但如何不经过(2)直接由(1)推出(3),这个在理论上一定办得到的,如何操作呢?
归结起来应该是任意性和存在性在一定的条件下等价的问题。
另外还想问一个问题,如何证明反证法的正确性,就像数学归纳法那样,看上去很显然的,但都有一套理论去证明它的正确性,那反证法的正确性如何证明
追答
"不经过(2)直接由(1)推出(3),这个在理论上一定办得到的"
一般来讲不要有这个观念!
当然,对于这个具体问题而言,直接把(1),(3)用数列极限的定义展开就行了,不需要函数极限的概念。
至于反证法,这个和归纳法不同,归纳法是对数学公理(比如ZF系统的归纳公理或者Peano系统的最小数原理)的一种变形,可以认为是一种技术手段;而反证法则基于比数学公理更底层的逻辑规则——排中律和无矛盾律,更深入的问题不要问我,我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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