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可提存工资吗?
我把房产做二次抵押给小李后,和小李签订借款合同,期限为三个月,约定还款日为每月的5号,并订有逾期利息。我一直都按时还款,第三个月的还款日到后,我却找不到小李,无法履行我的...
我把房产做二次抵押给小李后,和小李签订借款合同,期限为三个月,约定还款日为每月的5号,并订有逾期利息。我一直都按时还款,第三个月的还款日到后,我却找不到小李,无法履行我的还款义务。过后三天,小李出现,以我逾期为由要我多支付逾期利息。
请问我如何保证作为债务人的权利,拒付小李所谓的逾期利息。如果我一直找不到小李,我该如何保证我能正常履行合同,要回我的房子。网上说房产不能提存,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展开
请问我如何保证作为债务人的权利,拒付小李所谓的逾期利息。如果我一直找不到小李,我该如何保证我能正常履行合同,要回我的房子。网上说房产不能提存,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展开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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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每月的5号为还款日,你都一直按时还款,还款日到了却找不到债主,致使你不能履行还款义务,责任在债主,不能以此为由要你支付逾期利息,
债主明知5号是还款日,却不出现,致使你履行不能,这个责任有债主自己承担。
债主明知5号是还款日,却不出现,致使你履行不能,这个责任有债主自己承担。
追问
那怎么举证是债主不出现导致我不能履约呢?如果债主一直不出现,就算我有钱还,我都不能解封我的房产了吗?更正下,题目的“房产能提存工资吗?”应该为“房产能提存公正吗?”,百度不能修改问题,真麻烦。
追答
是的,只要你举证证明是由于债主的原因致使你履行不能,你就可以免责,不支付逾期利息。
提存公证,是指买卖双方到公证处签订《提存协议》,购房者依照提存协议的约定,将购房款提存于公证处指定的专门提存账号。房屋出卖人只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就可以到公证处领取购房款。公证处对房屋出卖人提交的房产证进行核实后,就立即通知购房者领取房产证。如房屋出卖人不能依约办理房产证,公证处就依协议的约定将购房款退还购房者。这样,不但保障了买卖双方房地产交易的顺利进行,也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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