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车辆标志颜色违法吗
变更车辆标志颜色违法。
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规定:
4.1 整车标志
4.1.1 机动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商标或厂标。
4.1.2 机动车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产品标牌,该标牌的固定、位置及型式应符合GB/T18411的规定:产品标牌如采用标签标示,则标签应符合GB/T25978规定的标签一般性能、防篡改性能及防伪性能要求。
改装车应同时具有改装后的整车产品标牌及改装前的整车(或底盘)产品标牌。
根据上述车辆的产品标牌需永久保持、且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由此可知,车辆标志颜色不能随意更改。
扩展资料:
擅自更改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等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属于非法改装。对更改车身颜色、发动机等行为,如果没在交管部门登记备案,属于非法改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改变的;
(三)改变车身颜色的;
(四)更换发动机或者改变燃料种类的;
(五)因故损坏无法修复需要更换同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的;
(六)因质量问题,制造厂给机动车所有人更换整车或者更换同型号发动机、车身、车架的。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更换或者改装的,处500元罚款。经检验不符合规定的,滞留《机动车行驶证》,责令整改。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根据《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私换车标是违法的,个人改标的车辆在车辆年检中是通不过的,以下是一些相关资料: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说明:“车辆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标或厂标,在车身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装置能识别车型的标志。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一个明显的、不受更换部件影响的位置,其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指明”。显然,私自换标也有悖于此项规定。
对于私自更换车标的行为,交警部门指出,驾驶员希望自己的车更具个性化色彩,这无可厚非,但车标、车身颜色和车号牌,是识别机动车的重要信息,擅自更改,会给机动车管理及道路交通管理带来隐患。希望驾驶员在装饰自己的爱车时,多考虑一下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