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折旧年限什么关系〔区别〕呀??
关系:两者都是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计算方法,区别如下:
一、计算方式不同
1、折旧年限: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所用的年限。
2、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自投入生产到报废为止的估计使用年限。
二、确定方式不同
1、折旧年限:按固定资产经受物理磨损和自然磨损所能延续使用的时间确定的,后来逐渐又开始按照经济耐用年限,即按固定资产在这种年限内单位时间如年、月,使用成本最低来确定。
2、预计使用年限:采用使用年限折旧法计算折旧时的主要因素。
三、作用不同
1、折旧年限: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根据各类固定资产实物磨损和自然磨损的价值大小确定。对于技术发展较快的设备和大型精密仪器等可适当考虑无形损耗的因素。
2、预计使用年限:使用年限的长短,是由固定资产本身的结构、质量、使用条件和维护保养情况等决定的。根据各项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其预计使用年限,有利于合理计算提取各期的折旧费,也有利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折旧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计使用年限
2024-12-20 广告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不是会计法规定的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的
《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制订会计制度一般要遵守以下几条原则:
1.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和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
2.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要适应本行业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在保证执行国家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制订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制度和实施办法,以促进改善经营管理;
4.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的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制度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原国家有规定,
预计使用年限是未列入原国家规定的或无参考标准根据使用者的情况预计的年限。
二、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是指投入使用开始到退出生产经营活动(即使用寿命终了状态);你所谓的“计算期”应该是固定资产的折旧期限,按照会计法规,企业可以自主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式,但根据税法,固定资产有最低的折旧年限,即:
1.房屋、建筑物, 为20 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为 10 年 ;
3.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为 5 年。
5.电子设备, 为 3 年;
建议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式和税法一致,避免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次调整。
一般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原国家有规定,
预计使用年限是未列入原国家规定的或无参考标准根据使用者的情况预计的年限
仅供参考。
固定资产从使用寿命方面考虑,可以合理预计使用年限,会计入账时作为参考数据,计算账面价值。《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对固定资产折旧规定了最低年限即折旧年限,作为税前扣除依据。二者出发点一样,都是从资产合理使用年限考虑,但一是企业特定的某个固定资产,一是国家规定五大类固定资产综合之后的年限;一是特定的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一是某类固定资产的最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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