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哪位学法律或保险的高手帮我解答一下这个案例,给一些这一方面的资料。在线等,急要!!!
我是被告代理方,就是企业方的辩护律师。案例某企业由于员工紧张,雇用当地下岗员工王某作供销岗位的工作。2006年1月10日下午,王某驾车采购原料返回途中,因雪天路滑,措施不...
我是被告代理方,就是企业方的辩护律师。
案例 某企业由于员工紧张,雇用当地下岗员工王某作供销岗位的工作。2006年1月10日下午,王某驾车采购原料返回途中,因雪天路滑,措施不当,车翻入左侧水沟中,造成王某重伤。经过一个月治疗出院。经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确认,面部损伤致右眼失明,双眼神经损伤,伤残程度为三级。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认定,此次事故属于单方责任事故,王某负全部责任。由于该车已投保车损险和客座险,保险公司做了正常赔付。王某提出要求企业按其伤残程度做出赔偿,企业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于是,双方诉诸人民法院。 展开
案例 某企业由于员工紧张,雇用当地下岗员工王某作供销岗位的工作。2006年1月10日下午,王某驾车采购原料返回途中,因雪天路滑,措施不当,车翻入左侧水沟中,造成王某重伤。经过一个月治疗出院。经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确认,面部损伤致右眼失明,双眼神经损伤,伤残程度为三级。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认定,此次事故属于单方责任事故,王某负全部责任。由于该车已投保车损险和客座险,保险公司做了正常赔付。王某提出要求企业按其伤残程度做出赔偿,企业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于是,双方诉诸人民法院。 展开
2011-12-17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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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企业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理由不合法。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企业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理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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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之后现在做出如下回答:
1、“我是学生,不是律师,也不是学法律和保险的,是学校老师要我们搞这个模拟法庭。我是被告代理方,就是企业方的辩护律师。”作为厂方的代理律师,那么你的一切行动都必须以维护厂方的利益出发点!
2、“案例:某企业由于员工紧张,雇用当地下岗员工王某作供销岗位的工作。”作为厂方的律师,你可以往雇佣关系上面讲解。(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普通的雇佣关系。)因为厂方和王某是合作性质,(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准的,定性为雇佣关系。)且属于随叫随到的那种。并未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属于临时工或者短工。这是其一!
3、“王某驾车采购原料返回途中,因雪天路滑,措施不当,车翻入左侧水沟中,造成王某重伤。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认定,此次事故属于单方责任事故,王某负全部责任。由于该车已投保车损险和客座险,保险公司做了正常赔付。”那么当中有两点,第一属于自然灾害,第二虽然是单方事故,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内容:雇主只是承担无过错责任。那么这样厂方赔偿的金额相对较少。这是其二!
4、“由于该车已投保车损险和客座险,保险公司做了正常赔付。王某提出要求企业按其伤残程度做出赔偿,企业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于是,双方诉诸人民法院。”根据解释的内容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损害,是不能获得双份赔偿的!如果有车保的话,那么车辆保险赔偿之后,不足部分由雇主进行补偿。(注:雇主只承担无过错责任,如果雇员存在过错,那么雇主赔偿就会少很多。)这是其三!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或者离线留言!
1、“我是学生,不是律师,也不是学法律和保险的,是学校老师要我们搞这个模拟法庭。我是被告代理方,就是企业方的辩护律师。”作为厂方的代理律师,那么你的一切行动都必须以维护厂方的利益出发点!
2、“案例:某企业由于员工紧张,雇用当地下岗员工王某作供销岗位的工作。”作为厂方的律师,你可以往雇佣关系上面讲解。(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普通的雇佣关系。)因为厂方和王某是合作性质,(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准的,定性为雇佣关系。)且属于随叫随到的那种。并未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属于临时工或者短工。这是其一!
3、“王某驾车采购原料返回途中,因雪天路滑,措施不当,车翻入左侧水沟中,造成王某重伤。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认定,此次事故属于单方责任事故,王某负全部责任。由于该车已投保车损险和客座险,保险公司做了正常赔付。”那么当中有两点,第一属于自然灾害,第二虽然是单方事故,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内容:雇主只是承担无过错责任。那么这样厂方赔偿的金额相对较少。这是其二!
4、“由于该车已投保车损险和客座险,保险公司做了正常赔付。王某提出要求企业按其伤残程度做出赔偿,企业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于是,双方诉诸人民法院。”根据解释的内容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损害,是不能获得双份赔偿的!如果有车保的话,那么车辆保险赔偿之后,不足部分由雇主进行补偿。(注:雇主只承担无过错责任,如果雇员存在过错,那么雇主赔偿就会少很多。)这是其三!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或者离线留言!
追问
可以再说多一点或者详细一点吗,我怕这点不够
追答
从自身的角度来说,就是以维护厂方的利益为主,那么在你在答辩的过程,当中要善于抓住对方的一切漏洞给予反击!
我给你的答案只能供你参考,在庭审现场之中瞬息万变。主要的是立足本质;利用一切的手段;保持冷静的头脑;逐个剖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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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虽然企业未予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实质双方已建立了劳动关系。王某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王某应该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因此企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再说,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此理由拒绝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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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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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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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律师,这有什么好说的。
追问
我是学生,不是律师,也不是学法律和保险的,是学校老师要我们搞这个模拟法庭
追答
作为企业方,只能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就一直强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雇佣这个人就行了。这个案件主要是给原告方表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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