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名字的由来
长春名称的由来:
长春的地名来自于距今约七千年前古老的原始部落肃慎族的语言“茶啊冲”,这句话是当时肃慎人在祭天的时候说的祈福语言,就相当于现代人祈福时说“上天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等等。
因为当时肃慎人祈福的地方在“喜都”,也就是现在的长春,后来当地的部落氏族在历史长河中逐渐与汉族融合,慢慢开始说汉语了,“茶啊冲”与汉语的“长春”发音很近似,就将“茶啊冲”音译为汉语的“长春”了,并取代了原来的地名“喜都”,成为这里的地名了。
“茶啊冲”是长春最早的古典历史名称。“茶啊冲”的历史早于“喜都”这个地名数千年。
长春始建于公元前2130年(帝舜25年),是早期肃慎王国的第二个国王的都城,当时为肃慎部落南支(满族的先祖)的主要聚集地,称这里为喜,肃慎的第二代国王在此修地修建了土坯城墙和宫殿,称此地为“喜都”。当时已有人口近千户,这是长春最早的古典历史,所以“喜”也应该是长春的简称。
扩展资料:
长春还有个老名就叫宽城子。清嘉庆五年五月,清王朝应吉林将军秀林的请求,决定在蒙地上“借地设治”成立长春厅,设理事通判衙门。
这是清代开国以来在蒙地上设立的第一个地方政权。它标志着开发蒙地的开始,也标志着清政府封禁政策发生动摇。长春厅之名来源于长春堡,长春设治之前,清政府的各种文书都提到长春堡。长春厅最初在长春堡的伊通河东岸修建起一座小城,取名新立城。
设治以后,人口猛增,考虑当时政治与经济形势的需要,道光五年长春厅治从新立城迁到宽城子。
在今南关四道街修建厅衙。1865年,马振龙起义军攻城之后,开始修建木板城垣,并筑崇德、全安、聚宝、永兴、永安、乾佑六座城门。当时的宽城子,南北长约3.5里,东西宽约7里,东西广于南北约一倍,所以有了宽城子之名。
因为南北线为子午线,东西线为卯酉线,子午为长,卯酉为宽,当然就是宽城子了。所以长春厅治所自新立城北迁后,长春的俗名又被称为“宽城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春 (吉林省省会、副省级市)
近现代时期
嘉庆五年(1800年)开始在此建立地方行政机构。取其中第一句的两字设“长春厅”。 1865年建筑城垣,占地5平方公里。 1883年,人口达9万余人。这是新长春的开始,也是现代长春的起源。 清政府嘉庆5年(1800年)于新生城地方设“长春厅”。设理事通判、巡检各一,掌管民政和司法事务,隶属于吉林将军;从此使这座千年古都又重新建制。 清道光五年(1825年)长春厅治所由新生城迁至北面的宽城子(原宽城遗址南),仍名长春厅; 光绪七年(1881年)政长春厅理事通判为长春厅抚民通判,并增设农安分防经历; 光绪十五年(1889年)抚民通判升为知府,长春厅升为长春府,仍隶属吉林将军; 1896年沙俄侵入东北,攫取中长铁路筑路权,在长春城建起俄国人居住区。 1906年日俄战争结束,在长春的沙俄权益为日帝所取代,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将军为行省,长春府隶属于吉林省。 1908年日本为扩大“满铁附属地”,开始建设长春火车站,其后又开辟商埠,当时城市面积为21平方公里,人口约15万。 民国二年(1912年)三月废府,改为长春县; 民国三年(1914年)六月东北实行省、道、县、三级管理制,长春县划属吉林省吉长道所辖; 民国十四年(1925年)分设长春市政公所; 民国十八年(1929年)改称长春市政筹备处;同年废道制,此时仍保留长春县制,隶属吉林省,为一等县。 1931年“9.18”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了我国整个东北地区,长春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 1932年3月1日,日本帝国主义扶持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成为傀儡政权——“满洲帝国”,将长春定为“国都”,改名“新京”,成为日本帝国主义统治东北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 1944年市区面积为80平方公里,人口达121.7万人,超过东京(都市区人口),号称亚洲第一大都市。是北方唯一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城市 ,城市人口一半以上是少数民族,当时城内的满、汉、蒙古、回和朝鲜等民族分别居住在长春不同的城区,今天的宽城区-铁北一带主要是朝鲜族的聚居区、今天的南关区一带主要是满族的聚居区、今天的绿园区一带主要是蒙古族的聚居区、二道主要是回族的聚居区、汉族在全城散居以及主要聚居在今天的南关区、朝阳区。由于长春独特的多民族聚居,当时被称为“东方小瑞士”。 1946年4月14日抗日战争胜利后,解放军曾一度解放长春。 1946年5月23日国民党接收长春。东北光复后,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正式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废除新京特别市,正式批准析长春县置长春市,为吉林省省辖市,同长春县均隶属于吉林省。 1948年解放军围困长春,使得长春的经济和各项事业遭到了严重破坏,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濒临绝境,1948年围困长春使得市区人口最后减至17万人。 1948年10月18日,长春重新获得解放,被确定为特别市。 1949年长春市为吉林省辖市。 1952年原由省直辖的长春县撤销,并入长春市。 1953年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管。 1954年长春市划归吉林省,为吉林省人民政府驻地。 1955年定为全国10个省辖大市之一。长春市设10个区,即长春、头道沟、南关、朝阳、二道河子、宽城子、兴隆山、大屯、范家店、净月,其中后4个区是农村区,市内6个区有52条街,农村区有1个镇、43个乡、164个村。 1957年6月,调整城内为5个区,即朝阳、宽城、南关、二道河子、郊区,全市改划为19个街、6个镇人民公社、97个农村人民公社。1958年11月,将双阳、九台、德惠、农安、榆树等5县,划归长春市管辖;是年,长春市面积20369平方千米,其中长春市4个区面积146.76平方千米,郊区和5个县面积20222.24平方千米。长春市有3572496人。 1958年原公主岭专区所属农安、九台、德惠、双阳、榆树等5县交由长春市领导。 1966年1月,双阳、九台、德惠、农安、榆树等5县,划归新成立的德惠专区领辖。 1969年德惠专区所属农安、德惠、九台、双阳、榆树5县划归长春市。 1979年列为全国15个经济中心城市之一。 1989年2月,国家批准长春市为国家计划单列市,赋予相当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3年7月,国务院决定各省会市不再实行计划单列,长春市于同年12月停止计划单列市。 1990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榆树县,设立榆树市。 1994年被国家确定为副省级城市。 1994年7月6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4]97号)撤销德惠县,设立德惠市。 1994年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设59个街道、73个镇、73个乡、4个民族乡。面积20369平方千米,其中长春市区积544平方千米,郊区和五市县面积19825平方千米。长春市人口有1700389户、6574999人,其中市区内有630679户、2237074人。各市县人口有1069713户、4377925人。 1995年8月,正式撤销双阳县建制,设立双阳区,属于长春市。撤销长春市郊区建制,重组绿园区。长春二道河子区改名二道区。长春市5个区的各行政区域做了相应的调整。市区面积由1116平方千米增加到3577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由136平方千米增加到137。35平方千米。 2005年,将九台市的卡伦湖镇、龙嘉镇(原龙家堡镇)、东湖镇3个镇划归二道区管辖,将德惠市米沙子镇、万宝镇、农安县合隆镇3个镇划归宽城区管辖。经过此次调整,长春市城区面积由3616平方千米扩大到4756平方千米,扩大了31。5%。2005年6月29日,吉林省政府决定将公主岭市范家屯的方正、泡子沿、盛家3个村(范家屯经济开发区)整建制划归长春市管辖,建立长春(一汽)汽车工业开发区。长春市区面积490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68平方千米(6镇入长1140平方公里,长春汽车开发区规划100平方公里,长春玉米开发区新增50平方公里),城区总面积居东北第一位。 2008年5月,长春六大主城区、四大开发区总人口487.6万(四环以内),长春地区总人口868.72万,其中流动人口约为120万。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