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作业。。。。急用!!! 5
2011年6月初,甲公司代表与工会代表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该草案经八分之七的职工代表通过。其中,关于工资和劳动时间条款规定:公司所有...
2011年6月初,甲公司代表与工会代表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该草案经八分之七的职工代表通过。其中,关于工资和劳动时间条款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3000元。2011年6月16日甲公司将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
2011年7月末,刘某到甲公司应聘并被录用。公司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2850元,每天工作7小时。2011年8月1日刘某到甲公司正式上班。刘某后来得知公司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3000元。刘某认为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与公司交涉,要求提高工资,但公司不同意,认为刘某的工资低是因为刘某的工作时间少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刘某不服,2011年12月1日,刘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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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末,刘某到甲公司应聘并被录用。公司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2850元,每天工作7小时。2011年8月1日刘某到甲公司正式上班。刘某后来得知公司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3000元。刘某认为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与公司交涉,要求提高工资,但公司不同意,认为刘某的工资低是因为刘某的工作时间少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刘某不服,2011年12月1日,刘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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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全部内容就如案例描述的内容的话,个人意见如下:
1、从集体合同的签订来看,内容、流程、形式合理合法,因而集体合同有效。
2、劳动者因为个体合同和集体合同矛盾而提出的利益主张应该予以支持。
理由: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因为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合同劳动报酬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报酬,企业违反了这一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职工有权对企业的侵犯职工权益行为提起申诉。
二、但是个人觉得,集体合同中不可能只规定了工资数额,没有说明工资结构、也没有明确劳动时间。案例中描述也不是很明确。
但是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明确了“每天工作7小时”这一点推测,集体合同中应该是有相关的描述的。也就是签的这个数额,公司方很明确的知道是低于标准数额(集体合同数额)。
所以如果集体合同有正常工时描述的话那么员工的主张就是不合理的,因为他的情况不符合集体合同的描述的情况。如果是这样的话就需要按照工时折算(折算为每天8小时),如果折算后复合集体合同的约定,则员工的主张不应予以支持。
1、从集体合同的签订来看,内容、流程、形式合理合法,因而集体合同有效。
2、劳动者因为个体合同和集体合同矛盾而提出的利益主张应该予以支持。
理由: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因为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合同劳动报酬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报酬,企业违反了这一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职工有权对企业的侵犯职工权益行为提起申诉。
二、但是个人觉得,集体合同中不可能只规定了工资数额,没有说明工资结构、也没有明确劳动时间。案例中描述也不是很明确。
但是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明确了“每天工作7小时”这一点推测,集体合同中应该是有相关的描述的。也就是签的这个数额,公司方很明确的知道是低于标准数额(集体合同数额)。
所以如果集体合同有正常工时描述的话那么员工的主张就是不合理的,因为他的情况不符合集体合同的描述的情况。如果是这样的话就需要按照工时折算(折算为每天8小时),如果折算后复合集体合同的约定,则员工的主张不应予以支持。
2013-12-22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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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劳动者提出的申诉是正确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因为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合同劳动报酬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报酬,企业违反了这一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职工有权对企业的侵犯职工权益行为提起申诉。
劳动仲裁委员会应该支持员工的行为,要求企业改正合同中不合理的报酬条款。补发员工的工资差额。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因为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合同劳动报酬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报酬,企业违反了这一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职工有权对企业的侵犯职工权益行为提起申诉。
劳动仲裁委员会应该支持员工的行为,要求企业改正合同中不合理的报酬条款。补发员工的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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