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讲述19世纪末一位住在英国伦敦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室友兼助手约翰·华生医生一起侦破各种苏格兰场官方侦探无法处理的各种疑难案件。一共收录有4个长篇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及56个短篇故事。
绝大多数的故事,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师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故事背景充分结合了英国当时政治、经济的情况,柯南道尔的创作笔法和叙事角度也日益圆熟多变,许多人甚至以为真有其人其事。在本小说中,除了那些惊心动魄、耸人听闻的探案,更多的是表现人与人之间的嫉妒、猜疑、仇恨。
丈夫谋杀妻子、叔父为财产毒死侄子、两个兄长杀死妹妹等等,这些罪行将人性的丑恶展现无遗。此外,福尔摩斯与华生为了正义却时而触犯法律。
而故事的主角福尔摩斯虽然性格让人不可捉摸,他喜欢听人夸赞,对女性比较反感,曾经在《四签名》中被华生评价为“在调查过程中如机器一样冷酷无情”。
但在《临终的侦探》中却又表现出他对华生深厚的友情与信任,当华生要触碰那个暗藏毒针的象牙盒子时,他发疯似地怒吼阻止,紧接着又恢复平常的状态,这样一点点似有若无的情感流露使他的个性变的更复杂。
而书中最大的反派莫里亚蒂,他控制着伦敦所有的罪恶,而表面上却又一副道貌岸然的教授模样,受人尊敬,这也可以说是柯南道尔也是作者对当时社会以及政府的控诉。
他通过对《恐怖谷》中道格拉斯的悲惨遭遇的描写,让广大读者对他们的际遇抱以深深的同情,也让读者对莫里亚蒂一伙儿的恶行充满愤怒,更重要的是,让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不公在人们心里浮现,引起共鸣。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利平科特杂志》的编辑看到这篇小说后,邀请柯南道尔继续写一篇关于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1890年问世的《四签名》,客观上反映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逐渐地,夏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的著名人物。
柯南·道尔连续写了6个短篇故事:《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身份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及《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岸边杂志》约柯南道尔为他们写更多类似的故事。于是柯南道尔开始写第二批故事。
阿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
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因塑造了成功的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堪称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包括《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
柯南道尔对侦探小说的贡献是巨大的,其小说的故事结构、推理手法和奇巧的构思都给该类题材的小说树立了范本,他是当之无愧的文学大师,他将侦探小说推向了一个崭新的时代。《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的侦探小说。
除此之外他还曾写过《失落的世界》等多部其他类型的小说,其作品涉及科幻、悬疑、 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诗歌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福尔摩斯探案集
阿瑟·柯南·道尔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述19世纪末一位住在英国伦敦的咨询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室友兼助手约翰·华生医生一起侦破各种苏格兰场官方侦探无法处理的各种疑难案件。一共收录有4个长篇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及56个短篇故事。绝大多数的故事,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师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主要人物:
福尔摩斯
姓 名: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
性 别:男
国 籍:英国
出 生:一八五四年秋冬之间
家庭背景:乡绅后代,祖上曾拥有土地,但到福尔摩斯这一代,家道已经中落。
家庭状况:祖母是法国人,生于法国的绘画世家。父母亲状况不详。有一个哥哥,名为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Mycroft Holmes)。比他年长七岁。两兄弟是在保姆拉里的抚育下成长的。另有一名叫做福纳的远亲,是个医生。
学 历:曾在贵族学校就读,但未完成学业。后在牛津大学毕业。主攻化学。
经 历:一八七七年「福尔摩斯侦探社」正式开业。最初位于大英博物馆附近的蒙塔格街,后来经济稍宽裕时与华生合租贝克街221号B,华生行医,福尔摩斯办案。一八八一到一九三零年均执业于此。
嗜 好:吸烟斗,拉小提琴,听音乐会。喜欢洗土耳其浴。一八八八年,因为想刺激思考,染上服用可卡因的恶习。一八九四年在华生协助下戒除。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解剖学、数学、外语(法文、意大利文、德文、拉丁文)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另外他也善于刀剑,既可搏击自卫,又可擒凶捉匪。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
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脚踏实地地出现在现实生活里面。他乘坐大家熟悉的马车或火车,出没在11月伦敦的大雾之中,他住在众所周知的旅馆里,阅读《每日电讯报》和其它流行的报纸,与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们来往接触……使读者很容易相信他是社会现实中的一员,感到真实难忘。
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华生
姓名:约翰·华生(John·Watson)
性别:男
国籍:英国
华生医生本是一名外科军医,后来在1878年至1880年发生的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又名“第二次阿富汗抗英战争”)中不幸负伤,被遣送回英国休养。后来在大学的化学实验室初次遇见福尔摩斯。而在遇见福尔摩斯的当天,福尔摩斯就做出“你从阿富汗来?”这一石破天惊的推理。在电视剧《神探夏洛克》中,由于时间设定为21世纪,所以华生医生的经历则变为在21世纪初的阿富汗战争中负伤后退役。后来在一位叫斯坦福的朋友的介绍下,与福尔摩斯相识,与他经历并记录了以后的冒险。在小说里,以第一人称出现。在福尔摩斯好几个大案中崭露头角,最著名的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奇案。
作品成就: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被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畅销世界各地。福尔摩斯更是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他与华生的搭档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等,都对后世的侦探小说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
在此书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阿瑟·柯南道尔100年前的著作对外国人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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