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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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华生是个军医,他在阿富汗的一次作战中受了伤。为了省钱,他福尔摩斯合租了贝克街的一套房子。警察厅的侦探葛莱森来信邀请福尔摩斯帮助他侦察一起凶杀案。
福尔摩斯邀请华生一起去了出事地点,福尔摩斯对葛莱森和他的同伴说,他认为死者是被人毒死的,很可能是醉汉。经过现场观察、对血字的研究和综合情况分析,福尔摩斯此刻已经更有把握。他对身边束手无策的侦探说,他已经知道了凶手是谁。便和华生一起铅链开始了探险之厅源路。
《血字的研究》是英国推理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中篇小说。
扩展资料
《血字的研究》最早发表于1887年11月的《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
小说花了柯南·道尔大约三个星期的时间。然而,在当时柯南道尔很难找到愿意出版《血字的研究扮激态》的出版商。后来虽有出版商愿意出版,但柯南·道尔只得到了25英镑的稿酬,而这也是柯南·道尔从《血字研究》中得到的唯一稿酬。
参考资料
201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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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助手兼好友华生在阿富汗服役(军医),因伤返回英国,在朋友的介绍下与福尔摩斯相识,并合租了一栋公寓(这就是他们后来办案的地方)——贝克街221B。在一栋无人居住的公寓中有人被杀弯贺早,福尔摩斯、华生及伦敦警视厅的两位警官一同前往勘察现场。福尔摩斯通过观察判断死者系服毒身亡·,该案系仇杀或情杀,并推理出了凶手的身高体型、外貌习惯及职业。后来,死者的秘书兼同伴也死了,是被同一个凶手用刀刺入心脏而亡。福尔摩斯用凶手丢失的金戒指做圈套,却没有成功,再次设计,终于抓住凶手——一位名叫候波的美国车夫。他向福尔摩斯他们讲述了他的故事:他爱过的那个女人及她的父亲在沙漠中被摩门拍罩教救起,从此跟随在他们身边。后来两个摩门教长老的儿子(那两个死者)强娶了那个女人(第一个死者),并杀死了女孩的父亲(第二个死者),从此,候波踏上了复仇之路,他们三人上演了一场长达十几年的追逐游戏,在这之中,候波得了血管瘤,不过他在伦敦终于抓住了他们的破绽,完成复仇。最后,候波因病埋雀死在了被抓的第二天,福尔摩斯把所有功劳“让”给了两位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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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案情,写的是华生医生从战场因受伤回到英国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要和他共同租房的福尔摩斯。有一天,福尔摩斯接郑拍厅到了格雷格森上校的来信邀请他去破一件案子,于是他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劳瑞斯顿街的凶案现场,在那。他们在一座无人居住的空房子里发现一具没有外伤的尸体,死者是美国人。现场的墙壁上用鲜喊隐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第二贺渣部分主要回忆了凶手之前在美国也死者的一些恩怨情仇,解释了凶手的杀人动机,是故事变得更加圆满,组成了《血字的研究》这个有关爱与复仇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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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在阿富汗服役,因尘穗闭为受伤回到了伦敦,经人介绍认识了福尔摩斯,他俩合租了房子。有一处宅子里面死人了,福尔摩斯根据痕迹判断出了死者是服毒而死,而且判断出了凶手的大致特征,譬如身高、体型等等,墙上的血字是德族野语的“复仇”,是凶手写派裂下来混淆视听的。不久,这个死者的私人秘书也死了。最后福尔摩斯查出来了凶手是一个马车夫,他用凶手丢在现场的戒指引凶手出来。这个叫做侯波的凶手杀了这两个人,是因为:这两个人原来是摩门教长老的公子,看上了侯波的未婚妻,把侯波的未婚妻强娶到手,还杀了侯波未来的岳父大人。侯波就一直跟踪他们然后杀了他们。最后在审判来临之前,侯波因为什么血瘤爆裂,死在监狱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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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是个军医,他在阿富汗的一次作战中受了伤。为了省钱,他福尔摩斯合租了贝克街的一套房子。警察厅的侦探葛莱森来信邀请福尔摩斯帮助他侦察一起凶杀案。
福森咐闹尔摩斯邀请华生一起去了简迅出事地点,福尔摩斯对葛莱森和他的同伴说,他认为死者是被人毒死的,很可能是醉汉。经过现场观察、对血字的研究和综合情况分析此罩,福尔摩斯此刻已经更有把握。他对身边束手无策的侦探说,他已经知道了凶手是
福森咐闹尔摩斯邀请华生一起去了简迅出事地点,福尔摩斯对葛莱森和他的同伴说,他认为死者是被人毒死的,很可能是醉汉。经过现场观察、对血字的研究和综合情况分析此罩,福尔摩斯此刻已经更有把握。他对身边束手无策的侦探说,他已经知道了凶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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