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国 千鹤 古都 高慧勤译 网上找全文
别拿叶渭渠的垃圾译本来凑数,那白费工夫而且会受到我的憎恶,有高的译文的请给连接,我有他的纸张版,但想放到Q空间,打字会累死的,100多分全给了。楼下都不对,别拿些垃圾网文...
别拿叶渭渠的垃圾译本来凑数,那白费工夫而且会受到我的憎恶,有高的译文的请给连接,我有他的纸张版,但想放到Q空间,打字会累死的,100多分全给了。
楼下都不对,别拿些垃圾网文来啊,我找的可是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经典啊。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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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国:
这个城市有时候的景色美得令人吃惊。晚上8点,从图书馆出来,竟然看见天边悬着一轮皎洁的满月,而背景是一片丝绒般平滑的深蓝,看不见一丝云彩,纯粹得没有一丁点其他的颜色来打扰。图书馆前面是很空旷的平地,稍远处是一条宽阔笔直的大道,直接通向学校的大门——记得初见它时,那破旧的模样直可以叫人心凉彻底。道路旁阔气的法国梧桐,已经消尽了深秋的瑟瑟,在月光里,弥漫着温柔的怜悯。
月光下,爱情是甜蜜的。那个晚上应该没有月亮。我不记得我哭过,可他说我哭得一塌糊涂。我要渐渐淡忘那些感觉了,很不甘心,想死死地抓住最后的一些柔情。我想我应该仔细地回忆一下,把我还清楚的那些东西,一字一句地写出来。我是个太容易忘却的人。
那个晚上之前没有一点征兆,一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我才觉出了命运的可怕,一念之差会导出一场完全不同的人生。那天下午,和平时一样的无所事事,朱和他的一帮同学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我在上网,整个网吧里似乎就只有我一个女生,等同于只有我一个人不是玩游戏的。在游戏上我是个文盲,直到大三了才进行了第一次扫盲,第一个游戏是经典的仙剑,发现原来自己对游戏也是一点没有免疫力的,不过,只有仙剑这一类对我是致命的。我只喜欢独自一人静静地经历,静静地欣赏,静静地被感动。每一次重温仙剑,我都还会流泪。
但在那天下午的时候我还是拒绝游戏的,所以一个人极为无聊,常去的BBS早被翻了个底朝天,信箱里依然孤零零的寂寞,QQ上一片灰暗,恰如我的生活。我催了很多次朱,可他们决不舍得挪动一下屁股。想来这真是讽刺,如果不是在那一天遇到了宇,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冲动说出那句话了。
就是我无聊到绝望的那个时候,QQ上闪亮了一个头像,一条睁大了双眼的鱼,那个叫鲸鱼的号码的主人,是宇。
那天是2002-3-28,我和朱在一起就快一年了。我们是网友,今天的网恋似乎就和上一代的介绍一样平常。或许两个人都寂寞,这是最正常的开始。第二次见面我们就牵手了,两个月后就住到了一起。大学后我学会了不在乎别人的说法,正巧那个时候,我对自己也不再在乎。我喜欢宇,可是已经绝望了。
宇绝对是能让我一见钟情的那种男孩,特别是99年那时的他,对于99年那时的我。我第一次注意到宇,是在军训回来的车上,有个男孩坐在最靠门边的地方——我们乘的是军用卡车,很大声地唱着一首BackstreetBoys的It’sgottabeyou。我蜷缩在很靠里的一个角落,正在和另外一个男生聊天,他问我最喜欢的明星是谁,我说是BackstreetBoys,当时我正很疯狂地迷恋他们。于是那个男生很急切地叫起了坐在边上的宇,那是我们都有印象的第一次见面。其实不可能记得对方的长相,因为离得太远,大家又都穿着一模一样傻里傻气的迷彩服。后来我问他当时是不是戴了一顶深蓝色的帽子,还是反扣在头上的,被他一口否认了,他说因为当时大家都必须戴军帽,所以他是决不可能会带上一顶帽子去军训的。这话很有道理,所以我有理由相信是我混淆了他后来给我的感觉,因为他是我们班唯一戴帽子的男生。总之那时候的宇很阳光,个子高高的,篮球打得好,常常挂着一脸让我心里发慌的笑,话很多,也称得上幽默,虽然很多女生会把他当成一个活泼的小弟弟,我却毫无抵抗地就喜欢上了他。大一的日记里写满了他的名字,后来听说寝室有人偷看了我的日记,于是全班都知道了我们之间的那种微妙。我一点都不在乎,我想我喜欢他,就算傻瓜都看得出来,那么再被多知道了一些傻话,又有什么关系呢?
可惜我从来没有过足够的勇气向他表达。
正文 第二章 游
那天是2002-3-28,朱在忘我也忘了我地玩着游戏,我看着QQ上那只鲸鱼心潮起伏,这份我从来没有真正放下过的渴望。我记不清那天聊了些什么,仿佛有前途,旅游,和连续剧。后来我终于说出了那句话:我曾经很喜欢你。对每一个用词斟酌万分,用足了手段来伪装出一种平静,是的,曾经。那就是一切了,我们没有将来,只有过去。
大一下期,班上组织了第一次出游,地点选在蒲江,时间是4月21日,正是我18岁的生日。大家在车上唱着生日歌,我看见他充满笑意的双眼看着我。我的脸一定很红,每次他这样看着我,我的脸就开始发烫,听得见自己的心跳,从不会忘记提醒我:这个男人就是你想要的,他有你想要的怀抱,你想要的呵护,你想要的温柔,你想要的吻,你想要的爱情;有了他,你想要的一切才会有意义。可是我无法表达,每次面对他我总逃不了心慌意乱,手足无措。不管我有多么强烈想要拉住他的手,投进他的怀抱的冲动,一见了他,就什么都做不出来,连呼吸都困难。
蒲江的回忆很美好。晚上在招待所里玩扑克,我在玩,他在看,我想我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玩牌了。我只记得他给我端过一杯水,水很烫,我喝了两口。那是第一次。后来牌局是怎样结束,我们又怎样回去睡觉了,全是模糊,只有那杯水,被衬托得极为清晰。
第二天的节目是玩水,游山。小船从清晨的湖面上滑过,视野颇是开阔,最上层是纯净的天,天下是色彩斑斓的山,山下是又回归纯净的水。那水是纯到了极致,让人很自然地联想起了朱自清的《绿》,恰是一块“温润的碧玉”,不含一丝杂质。用眼睛去触摸,质感是柔软而温暖。船是从水上滑过的,如同从冰面上滑过。
我很陶醉于这样的景致,但初夏清晨湖面的风仍带着丝丝寒意,我有些觉得冷,不自主地把自己蜷了起来。“你总是少穿一件衣服,我会为你随时多穿上一件衣服”,两年后,宇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而当时,他就为我脱下了一件衣服,我没有丝毫拒绝的念头。把自己裹在那件宽大的外套里,贪婪地吮吸那对我还陌生的味道,我不敢看他含笑的双眼,不敢给自己更多的幻想。那是第一次。
上了岸,渐渐热了,我连自己的外套都得脱掉。我们开始爬一些所谓的山,根本和险峻、陡峭这样的词扯不上关系。只有一处,需要从一块半米来高的石头上直接跳下去,因为是在山路上,所以算是有些难度。他走在前面,自己先跳了下去,然后等在那里,有女生过的时候,就伸手扶一下。到我的时候,我看见他把另外一只手也伸了过来,恰如一个等待拥抱的姿势。我心里狠狠地动了一下,短短的几秒钟内闪过了无数的念头,却最终只交给了他一只手,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害怕是自己会错了意。那是第一次。
我知道,我所有的欢笑,所有的话语,所有的心跳,都只是为他而存在。这是那一次出游留给我唯一的感受。
很快5月,6月,期末考,到了暑假。那个暑假里我有无数次拿起电话,却总在拨到最后一个数字时挂掉了;那些炎热的夜,见证了我无数疯狂的思念。
整个大一就是这样,生活的组成是学习,暗恋,和BacksteetBoys。
大二的时候,变成了网络,恋爱,和同居。没有了学习。大二我的成绩一落千丈,从班上第3名掉到了31名。
大三上期依旧浑浑噩噩,只剩了同居。奇迹的是,成绩反而有了起色,可能是因为课程不那么紧了。我开始不顾一切地麻木自己。
正文 第三章 告别的誓言
2002-3-28,是到了大三下期。我庆幸有这一天,让我的大学生活没有就此终了。那天下午,我在修改了几次之后,发过去了那句话。我不敢看他的回话。扔开了鼠标键盘,我缩进椅子里,看着屏幕上右下脚那个一闪一闪的小头像发呆。是的,我怎么能只说曾经呢?这份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的心动,我以为我用自己的身体将它埋葬,用了一年的时间来忘却,我以为它早已灰飞烟灭。于是我小心,小心地挖开那捧黄土,以为可以平静地面对那具尸体了。我发现自己一如两年前的忐忑不安,我死死地闭上眼睛,却惊骇地听见,那被我掩埋了一年的情感,跳动得比当年更加强劲,有力。我害怕了。
大二的时候,我迷上了网络,一星期可以有两次通宵,只是聊天,我不玩游戏。频繁地和网友通信,写很长很长的信;上BBS,在一个地方混上了版主,人气扶摇直上;聊QQ,现在还有硕果仅存的几个好友,见面依然聊得很亲切。归结起来,我上网只做了这三件事。这中间也有做正经事的时候,因为那个BBS是关于BackstreetBoys的,有一些翻译的工作,我自告奋勇地承担了。也写过几篇自己还看得下去的文章,不知廉耻地帖在论坛上,也还总是有人捧场。
大一那次去蒲江过后,就是五一了。那一年的5月4日,他就有了女朋友,不是我。这件事我是到很久以后——是到了10月份,才知道的。那天我约他出来,因为我实在心烦意乱到了极点。我不知道他有女朋友了,否则我肯定不会那样做的。他在谈话中告诉我,他说在国庆的时候去西安看过她,说他是怎样的快乐,说他是多么的想她。他不知道我还不知道这件事。我没透露出一丁点情感的起伏,我只会在别人面前坚强。独自一人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2000.10.13Friday冷风
这份心痛,隐藏得好深。
最初的时候,我以为我不会痛,我以为该是一种解脱的轻松,我甚至真的觉得是这样了。可为什么越到要细细解剖这份感情经历的时候,就越有了想哭的冲动?
我不哭。
雪在给我唱这首歌的时候,真的差点忍不住要哭了。这和上午那时的感觉是多么不一样呢。心痛,心痛。从来没有这么真这么深地喜欢过一个人。深呼吸,把眼泪压下去。但我知道我忍不住,在搁下笔,熄了灯之后。所以我只希望,眼泪可以带走这一切,从明天开始,一切都开始又是全新的。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再有了机会,我还会不会接受?
我想不会了。就算是自尊心驱使——不说赌气的话。我想,是感觉变了,不会thesameasbefore.
毕竟,路还很长。
我宁愿把这当做我的初恋,尽管,它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可是我真的想哭。
究竟为什么会爱一个人?
当着他的面我是永远不会说出来的了。但我会写的吧?我会告诉他的,毕竟对每个人而言这都已成为了过去。
慢慢开始觉得痛了。
一念及他,心,就开始痛……
他已经渗入了每一根神经,每一个念头的转动,都会触发了这份疼痛……
2000.10.15凌晨1:06
知道不能躺到床上来的。突然所有的情绪都平复了:伤心,感动,怀念,想哭的冲动……并不是内心能够平静了,只是倦意开始麻木这一切。
渐渐觉得眼皮开始沉重了,可我一定要记下这一切。
大学一年啊,也没有特别地经历什么,就只是觉得开始成熟了,真的在长大了。
很想认清楚一点自己的感情和想法。我是真的喜欢他吗?我相信是的,并且从来没有那么深那么久的喜欢过一个人。那么我现在的感觉呢?怨恨?没有。不甘?有一点。伤心?是的。赌气?千万不能赌气!千万千万不能,我知道自己在动这样的念头,绝对不可以!
和张勇通电话的时候,有好几次都恍惚了,总想到他们。他是不是也在给她打电话?他们说些什么?他会把这件事告诉她吗?他们会怎么说呢?想到自己怎么会扮演了这样的角色,心里觉得好难受,好不甘,没有道理会这样的……
如果可以再来一次,我是选择从一开始就放弃,还是一开始就面对?因为我始终不知道,如果是我“抢先”一步,会有多大胜算?
也没打算去问他,毫无意义。
我不哭,说好不哭的。
可真的好想好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
I’llneverbreakyourheart,I’llnevermakeyoucry.
再没有什么时候什么歌能像此刻这两句歌词一样猛烈地撞击我的心了。
终于知道这样的两句承诺是多么的沉重。
2000.10.15Sunday晴
我真的有这么伤心吗?还是我以为自己有这样伤心,以为自己没有理由不伤心?
把随身听丢开,把头发剪短,一切就从新开始了。
一念及此就有种鼻子酸酸的冲动,原来他不是喜欢我的,我的感觉真的错了?
我不相信,没有道理的。
原来我骨子里面是骄傲的,原来我竟一直看错了自己,以为那句话很适合我——我哪里是骄傲,明明是自卑——原来恰好相反!
突然想起哥哥当初的劝戒,至少他算说对了一半。也许该给他写封信去。突然以为,可以向他倾诉。
其实没有必要,何必在这件事上纠缠不清?
可真的觉得错过了他很是遗憾,很是不甘。我怎么会感觉错了呢?怎么会的?不愿意去问他来验证,我相信自己。也许这样是对的,终归是要经历这些的。只是不愿意太早就沧桑了。
想起前面一篇日记里写的: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了,我会告诉你我喜欢你!
现在呢?我想我不会了。
整个人都空落落的,好象一切都失去了支撑点,无处寄托了。
其实我真的是很骄傲的,我不相信在他面前居然失败了。
好了,到此为止吧,一切从新开始了。
Liveyourlifewithoutregrets
Don’tbesomeonewhotheyforget
是的,我会的。
我终究没能做到自己的誓言,我没有办法告别,永远都无法忘记。
正文 第四章 十九岁
2001-4-23,我和朱见了面。在那两天前是我19岁的生日,室长送了我一束极便宜的玫瑰,一张极不规则的小纸条上写的是“生日快乐!祝你早日找到白马王子。”真是可怜,生平第一次收到的玫瑰居然是女生送的。收玫瑰也是有初夜权的,也许我应该向室长要求补偿。但转念一想,既然不能给宇,那么给了谁又有所谓吗?
这些是我最大的遗憾,作为女人所有的第一次,我都没能留给宇。
那天很无聊,我和芳出去上网,说的是去钓个帅哥来见面。正好遇上了朱,已经是聊了一年的网友了,也早就了解都在同一个学校,见面也方便。于是没多少废话,就搞定了一顿晚饭。那时候学校的红河谷还在,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吃饭的地方,两个人点了五六个菜,唯一还记得的是那道鱼香茄饼,味道的确不错。一人喝了一瓶啤酒。忘了说,我是个爱喝酒的人。
朱是上海人,不是市区,在青浦,和江苏接壤的地方。那年的暑假我就去了他家。其实我喜欢那个地方,喜欢江南的感觉。他家在的镇上古风犹存,让我想到最多的是戴望舒的《雨巷》,那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去的时候不是梅雨季节,有也只是暴雨。但是,傍晚的时候开始漫不经心地散步,从日落时分一直到繁星满天,于是在江南夏夜怡人的气温里,穿过树阴浓密的大道,穿过不知伸向何处的小巷,站在随处可见的拱桥上,湖上停泊着几艘渔船,月亮把自己和这世界上能看见的一切都复制进那荡漾的水面,这般美伦美幻的虚假,和着清风在耳边呢喃细语,这是个清澈透明的世界,唯愿自身也化为一片虚无,祈求魂灵再不受那躯体之累。
我喜欢江南,哪怕只有一面之缘,她是一种让我心动的意境。但是我知道,这不会是我停留的地方,她能给我栖息,却无法最终平息我内心的躁动。我的灵魂,向往着一片更远的黄天厚土,那里,离天很近,离生命很近。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真正的爱过朱,也许真的是从来就没有过,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刽子手。我口口声声地说爱他,我是个魔鬼,连自己都欺骗,连自己都信以为真。也许我从来就没有爱过谁,除了自己。
我和朱走到一起,是丝毫不出乎意料的。我那个时候空虚到了极点,如果再不抓住一样东西,就会崩溃的。但是恰恰是我现在看明白了这一点,让我对他的愧疚,再也无法弥补。我不愿去回想和朱在一起的那段时光,尽管老实地说,他给过我很多快乐,他帮我撑过了那段难熬的日子,他从来没有对不起过我。越是这样,我越不愿意去回忆,我不愿承认自己是那样地残忍。就像面对一个画家,我走近他,对他描述了未来的种种美丽,他怀着前所未有的激情,欣喜地画下了我给他的梦想,并把那幅画视为至爱,以为梦想一定就会实现了。而我,却在这时,当着他的面,毫不留情地撕毁了那幅画,并告诉他,未来从来都只是虚幻,没有任何承诺是可以相信。我知道他无力反抗。我看见我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脸上挂着冷酷和虚荣,在追求崇高爱情的幌子下,只是一颗自私的心。
4月23日过后转眼就是五一,我喜欢旅游,只是很少实际操作。朱说带我去四姑娘山,他去过一次,景色自然是很好的。于是我们就兴致勃勃地准备出游了。5月4日一早,我们赶到了新南门车站,才发现原本该在我身上的车票竟然找不到,我故做镇静地想了想,才明白是两天前买了车票后,我就把它放在当时背的那个包包里了。后来忙着买东买西,收这收那,就是没想起来这最重要的东西。我又匆匆地打的赶回学校,拿到那两张安稳躺在原地的车票,再匆匆赶回车站,心里总算踏实了下来。我想才认识了10天,就被他看出我是这么粗心大意的女孩。其实我不是这样的,至少在某些方面,我自认相当细致。而不在乎的事,则随它去吧。
2001-5-4,在距离成都200多公里的小金县,一间当地人家开的旅馆里,19岁的我,结束了自己的少女年代。到那天的时候,才是我和朱见面的第12天。
我不是说我是一个多么开放的女子,只是那时候对很多事不太在意而已。我记不起在那撕心裂肺的疼痛之时,我有没有想到宇。事实上我是什么都不记得了,除了那痛。
一年前,2000年的5月4日,是宇一段幸福开始,也就注定了我会受伤的日子。一年后的同一天,我匆匆地交出了自己的贞操。这里面没有任何预谋,我是一直到2003-3-28才知道了这一天对我的含义。这不是巧合,只是一场纯粹的恶作剧。
四姑娘山的确很美。我正在努力地爱上一个陌生人。
很近地看了一座雪山。海拔4000米的地方,天蓝得摄人心魄,整个世界只有两种颜色:天的蓝,云的白,雪的白。还有一种颜色叫影子,是白云飘过雪山留下的痕迹。如果泰戈尔看过,他写出的会是:雪山没有影子的痕迹,而我已经飘过。我对着那片风景,看得痴了过去。回成都后,把QQ的名字改做了“雪山云影”。借这个名字,我开始养育自己的爱情。
正文 第五章 背叛
那只鲸鱼在屏幕右下脚闪动了很久。周围的人全都在玩游戏,没人注意我的失落。我终于点开了它。这一天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我永远都不可能明白。宇说请我吃饭,我说要就请我喝酒。我似乎很久没见过宇了,他还和以前一样吗?
我还是和朱去吃了饭,但一颗米也没吃下去。吃完了饭,他还是去打麻将。朱比我大一届,那个时候已经是大四了,班上考研的也寥寥无几,一伙人整天都打麻将消磨时间。那是我第一次很急切地盼望他去打麻将,并且一定是流露出了这种急切,因为后来朱说过这句话:怪不得你当时那么想我去打麻将。很是有些怨怒,我无言以对。我和宇约的时间是7点半,吃完饭出来已经将近7点了,我很想先回去洗个澡,可的确是来不及了。
我趴在真冰场外面的栏杆上等他的时候,心里很难平静。现在回想那个时候,事情都很明白了,我仍旧还喜欢着他。只是当时,心里太过慌乱,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远远地,看见他朝着我走过来的身影,我的心开始很狂乱地跳起来。那个总令我心动的身影。记得大一有一次,从教学楼上远远地眺望到一个背影帅哥,个子瘦瘦高高,而并不纤弱。当时就发花痴,想要是能靠在这样的肩膀,也就别无所求了。5秒钟的联翩浮想后,才认出——那个背影的主人,就是我一直喜欢的宇。现在仍然是这个熟悉的身影,当时天色已经有些暗了。我一直认为宇长得很帅——而我并不漂亮,他这样向我走来,我会紧张到窒息的。
我们买了10听百威。一路上我们仍是老习惯,他说,我听,我很少开口,我从来不擅长于交谈。到今天我已经如此地习惯于和他的亲密,以至于我都想不起来,当时我们是以一种怎样的距离走在一起的。我鬼使神差地把他带到了体育馆,我和朱开始的地方。我们爬上看台,坐下来开始喝酒。我很希望他抱住我,这是我一直以来都有的愿望。至于其他,我从没想过要背叛朱,不是有计谋地要策划一场浪漫。我只想,这会是一个了结,我自认为投入了那么长时间的感情,希望它有一个美丽的结局。真的,我只想这是个结束,而不是开始,尽管事实证明,恰好相反。
我才喝了一听就头晕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远处宿舍的灯光在上下跳动,我知道自己非常清醒,但是我想他抱着我。后来他就抱着了我,他是怎样抱住我的呢?我不记得了。我趴到了他腿上,后来他吻了我。他又是怎样吻我的呢?他是不是问过我可不可以吻我之类的话呢?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他的吻好温柔,嘴唇很软,舌尖冰凉,美得只敢把它当作一场梦。我紧闭双眼,抚摸他的脸颊,他的头发,他的颈部,生怕一睁眼它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每次梦醒后的失落。只愿自己溶化在他的吻里,他的怀里。他散发出来的那还稍显陌生的气息,他的一切,我从来就无法抗拒。
也许我们都记得起的一句对话,是我在他耳边轻轻地问他,“你会介意你的妻子不是处女吗?”他有些震惊,随即用一种很心痛又急切的语气,紧紧地抱住我,告诉我,“我不介意。”我心里很感动地抽搐了一下,很想流泪。
这是我最大的遗憾,没能把最好的留给他。
我们就这样抱在一起,接吻,说我爱你,哭泣,又绽开笑容。如果可以,我愿意再有一次。然而心里明白,一生仅此一次,足矣。
我想没有以后了,我和宇,就在这样一个晚上画上了最后的句号。直到那个时候,我都没有想过要离开朱。能有这样一天,我已经觉得很幸运了。更多的,我害怕承受不起。
我怀着一种永别的悲壮,在宇的右边脖子上很轻地吻了一下,准备回到租的房子里,朱在那里等我。宇说他想一个人再坐一下,我向他道了晚安,我想我再也不能靠他这么近了,我很留恋,他给我的温柔是我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但是我必须得走了。脑子里很没来由地想起了“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反”,很可笑,但我没法把它驱除出去。
2002.3.28
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还不懂得什么是爱的时候,我知道我不愿失去某些人。外婆直到今天还能记得我曾为了她一句关于死的话而痛哭不已,于是一直把我当做最孝顺的孙女来疼爱。一个人总会有他要想去珍惜的东西。我不知道我是否已长大,不知道我对爱懂了多少,只是,当我知道了我真正不能失去的人,我愿意用生命去珍惜的人——我也知道一切都已走到了结果。即使还能回到三年前,还不是今天这个疲惫不堪的我,还对一切充满着憧憬和希望的我,但只是为了这一天,这唯一能留在回忆中的一天,我不会后悔走到今天的路。
你问我之前有没有想过会是这样,我以为,那已经是我很遥远很遥远的一个梦,远得我以为我都已经成功地忘记了。可是,我却熟悉里面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对白,和每一丝心痛。如果这是一场话剧,我已经在心里排演了无数次。迟迟没有上演,是因为我以为这样还可以留住一丝的希望。我知道,就算这个句号可以画得很美,但永远不可能圆满。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说爱我,怜悯,愧疚,还有一些好感吧?不管怎样,我接受。因为你让我觉得宁静,让我能把这些纠葛看得清楚,让我了解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你问我有没有觉得幸福,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幸福,平静地靠在你怀里,不是喜悦,也不是悲伤,我以为我该是容易伤感的人,而实际上我甚至没有办法让自己落下眼泪。我该怎样回答呢?当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我多希望能把自己融入你的身体,和你的心脏一起跳动。你没有认认真真地听过一个人的心跳声呢,特别是你爱的人?如果你懂得那跳动的节奏,你也会懂得在你还抓得住这份爱的时候,该如何去珍惜。
我没有办法选择留下,我不能对不起他。我没有告诉你,其实他并不是你从我口里了解到的那么“没有人性”。我只是在为自己找寻开脱的借口,我说过我很坏,从一开始就是我对不起他,所以无论我会遭到什么样的惩罚,我都不会怪谁。我真的开始相信命运,相信一切都会有因果报应。他一直以为我一心一意地对他,以为你已经永远地过去,其实我自己也那样以为。他是一个简单的人,而我可以连自己都欺骗。他就简单地爱着我,而我每天都重复着谎言,说着我爱你,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谎言说一千遍也不能变成真理,但却让我们都相信了。到今天我都不愿意承认那是假的,毕竟他也给了我许多美丽,把我从最初的失落中解救出来。我不敢想如果是我独自一人,恐怕都撑不到今天。如果你是因为对不起而说爱我,我想我也是。恋爱不是游戏,是有责任的。所以我没有办法选择留下,我不能让他因为我而受伤。
我是罪魁祸首,你们都是无辜的。如果你一定要觉得对不起我,我想我不能拒绝,但是我可以选择原谅,是不是?
在他面前我很容易流泪,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伪装还是一种武器。当我满脑子都装着你回到这里,我发现没有办法对他隐瞒,可面对他受伤的表情,我觉得心被疼痛膨胀得快要爆开了。那一刻我以为我真正爱的其实是他,对你只不过是一种冲昏了头脑的不理智。我说对不起,我知道没有作用,我不知道我把他伤得有多深,我只知道我永远也不能离开他,我不能再伤害他。
他说他会原谅我,但不是今天。
是啊,今天是只属于你和我的。
你知道《天之痕》的结局。在那个失却之阵里,人们可以知道他们最珍贵的东西,但付出的代价却是永远的忘却。我很幸运,我知道这一天是我最宝贵的记忆,而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把它夺去。
2002.3.30
我开始怀念,那天晚上的一切,你的吻,你的拥抱,你说过的那些话。把它当作一个梦来怀念,不能再重温的美梦。我发现自己开始不
这个城市有时候的景色美得令人吃惊。晚上8点,从图书馆出来,竟然看见天边悬着一轮皎洁的满月,而背景是一片丝绒般平滑的深蓝,看不见一丝云彩,纯粹得没有一丁点其他的颜色来打扰。图书馆前面是很空旷的平地,稍远处是一条宽阔笔直的大道,直接通向学校的大门——记得初见它时,那破旧的模样直可以叫人心凉彻底。道路旁阔气的法国梧桐,已经消尽了深秋的瑟瑟,在月光里,弥漫着温柔的怜悯。
月光下,爱情是甜蜜的。那个晚上应该没有月亮。我不记得我哭过,可他说我哭得一塌糊涂。我要渐渐淡忘那些感觉了,很不甘心,想死死地抓住最后的一些柔情。我想我应该仔细地回忆一下,把我还清楚的那些东西,一字一句地写出来。我是个太容易忘却的人。
那个晚上之前没有一点征兆,一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我才觉出了命运的可怕,一念之差会导出一场完全不同的人生。那天下午,和平时一样的无所事事,朱和他的一帮同学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我在上网,整个网吧里似乎就只有我一个女生,等同于只有我一个人不是玩游戏的。在游戏上我是个文盲,直到大三了才进行了第一次扫盲,第一个游戏是经典的仙剑,发现原来自己对游戏也是一点没有免疫力的,不过,只有仙剑这一类对我是致命的。我只喜欢独自一人静静地经历,静静地欣赏,静静地被感动。每一次重温仙剑,我都还会流泪。
但在那天下午的时候我还是拒绝游戏的,所以一个人极为无聊,常去的BBS早被翻了个底朝天,信箱里依然孤零零的寂寞,QQ上一片灰暗,恰如我的生活。我催了很多次朱,可他们决不舍得挪动一下屁股。想来这真是讽刺,如果不是在那一天遇到了宇,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冲动说出那句话了。
就是我无聊到绝望的那个时候,QQ上闪亮了一个头像,一条睁大了双眼的鱼,那个叫鲸鱼的号码的主人,是宇。
那天是2002-3-28,我和朱在一起就快一年了。我们是网友,今天的网恋似乎就和上一代的介绍一样平常。或许两个人都寂寞,这是最正常的开始。第二次见面我们就牵手了,两个月后就住到了一起。大学后我学会了不在乎别人的说法,正巧那个时候,我对自己也不再在乎。我喜欢宇,可是已经绝望了。
宇绝对是能让我一见钟情的那种男孩,特别是99年那时的他,对于99年那时的我。我第一次注意到宇,是在军训回来的车上,有个男孩坐在最靠门边的地方——我们乘的是军用卡车,很大声地唱着一首BackstreetBoys的It’sgottabeyou。我蜷缩在很靠里的一个角落,正在和另外一个男生聊天,他问我最喜欢的明星是谁,我说是BackstreetBoys,当时我正很疯狂地迷恋他们。于是那个男生很急切地叫起了坐在边上的宇,那是我们都有印象的第一次见面。其实不可能记得对方的长相,因为离得太远,大家又都穿着一模一样傻里傻气的迷彩服。后来我问他当时是不是戴了一顶深蓝色的帽子,还是反扣在头上的,被他一口否认了,他说因为当时大家都必须戴军帽,所以他是决不可能会带上一顶帽子去军训的。这话很有道理,所以我有理由相信是我混淆了他后来给我的感觉,因为他是我们班唯一戴帽子的男生。总之那时候的宇很阳光,个子高高的,篮球打得好,常常挂着一脸让我心里发慌的笑,话很多,也称得上幽默,虽然很多女生会把他当成一个活泼的小弟弟,我却毫无抵抗地就喜欢上了他。大一的日记里写满了他的名字,后来听说寝室有人偷看了我的日记,于是全班都知道了我们之间的那种微妙。我一点都不在乎,我想我喜欢他,就算傻瓜都看得出来,那么再被多知道了一些傻话,又有什么关系呢?
可惜我从来没有过足够的勇气向他表达。
正文 第二章 游
那天是2002-3-28,朱在忘我也忘了我地玩着游戏,我看着QQ上那只鲸鱼心潮起伏,这份我从来没有真正放下过的渴望。我记不清那天聊了些什么,仿佛有前途,旅游,和连续剧。后来我终于说出了那句话:我曾经很喜欢你。对每一个用词斟酌万分,用足了手段来伪装出一种平静,是的,曾经。那就是一切了,我们没有将来,只有过去。
大一下期,班上组织了第一次出游,地点选在蒲江,时间是4月21日,正是我18岁的生日。大家在车上唱着生日歌,我看见他充满笑意的双眼看着我。我的脸一定很红,每次他这样看着我,我的脸就开始发烫,听得见自己的心跳,从不会忘记提醒我:这个男人就是你想要的,他有你想要的怀抱,你想要的呵护,你想要的温柔,你想要的吻,你想要的爱情;有了他,你想要的一切才会有意义。可是我无法表达,每次面对他我总逃不了心慌意乱,手足无措。不管我有多么强烈想要拉住他的手,投进他的怀抱的冲动,一见了他,就什么都做不出来,连呼吸都困难。
蒲江的回忆很美好。晚上在招待所里玩扑克,我在玩,他在看,我想我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玩牌了。我只记得他给我端过一杯水,水很烫,我喝了两口。那是第一次。后来牌局是怎样结束,我们又怎样回去睡觉了,全是模糊,只有那杯水,被衬托得极为清晰。
第二天的节目是玩水,游山。小船从清晨的湖面上滑过,视野颇是开阔,最上层是纯净的天,天下是色彩斑斓的山,山下是又回归纯净的水。那水是纯到了极致,让人很自然地联想起了朱自清的《绿》,恰是一块“温润的碧玉”,不含一丝杂质。用眼睛去触摸,质感是柔软而温暖。船是从水上滑过的,如同从冰面上滑过。
我很陶醉于这样的景致,但初夏清晨湖面的风仍带着丝丝寒意,我有些觉得冷,不自主地把自己蜷了起来。“你总是少穿一件衣服,我会为你随时多穿上一件衣服”,两年后,宇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而当时,他就为我脱下了一件衣服,我没有丝毫拒绝的念头。把自己裹在那件宽大的外套里,贪婪地吮吸那对我还陌生的味道,我不敢看他含笑的双眼,不敢给自己更多的幻想。那是第一次。
上了岸,渐渐热了,我连自己的外套都得脱掉。我们开始爬一些所谓的山,根本和险峻、陡峭这样的词扯不上关系。只有一处,需要从一块半米来高的石头上直接跳下去,因为是在山路上,所以算是有些难度。他走在前面,自己先跳了下去,然后等在那里,有女生过的时候,就伸手扶一下。到我的时候,我看见他把另外一只手也伸了过来,恰如一个等待拥抱的姿势。我心里狠狠地动了一下,短短的几秒钟内闪过了无数的念头,却最终只交给了他一只手,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害怕是自己会错了意。那是第一次。
我知道,我所有的欢笑,所有的话语,所有的心跳,都只是为他而存在。这是那一次出游留给我唯一的感受。
很快5月,6月,期末考,到了暑假。那个暑假里我有无数次拿起电话,却总在拨到最后一个数字时挂掉了;那些炎热的夜,见证了我无数疯狂的思念。
整个大一就是这样,生活的组成是学习,暗恋,和BacksteetBoys。
大二的时候,变成了网络,恋爱,和同居。没有了学习。大二我的成绩一落千丈,从班上第3名掉到了31名。
大三上期依旧浑浑噩噩,只剩了同居。奇迹的是,成绩反而有了起色,可能是因为课程不那么紧了。我开始不顾一切地麻木自己。
正文 第三章 告别的誓言
2002-3-28,是到了大三下期。我庆幸有这一天,让我的大学生活没有就此终了。那天下午,我在修改了几次之后,发过去了那句话。我不敢看他的回话。扔开了鼠标键盘,我缩进椅子里,看着屏幕上右下脚那个一闪一闪的小头像发呆。是的,我怎么能只说曾经呢?这份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的心动,我以为我用自己的身体将它埋葬,用了一年的时间来忘却,我以为它早已灰飞烟灭。于是我小心,小心地挖开那捧黄土,以为可以平静地面对那具尸体了。我发现自己一如两年前的忐忑不安,我死死地闭上眼睛,却惊骇地听见,那被我掩埋了一年的情感,跳动得比当年更加强劲,有力。我害怕了。
大二的时候,我迷上了网络,一星期可以有两次通宵,只是聊天,我不玩游戏。频繁地和网友通信,写很长很长的信;上BBS,在一个地方混上了版主,人气扶摇直上;聊QQ,现在还有硕果仅存的几个好友,见面依然聊得很亲切。归结起来,我上网只做了这三件事。这中间也有做正经事的时候,因为那个BBS是关于BackstreetBoys的,有一些翻译的工作,我自告奋勇地承担了。也写过几篇自己还看得下去的文章,不知廉耻地帖在论坛上,也还总是有人捧场。
大一那次去蒲江过后,就是五一了。那一年的5月4日,他就有了女朋友,不是我。这件事我是到很久以后——是到了10月份,才知道的。那天我约他出来,因为我实在心烦意乱到了极点。我不知道他有女朋友了,否则我肯定不会那样做的。他在谈话中告诉我,他说在国庆的时候去西安看过她,说他是怎样的快乐,说他是多么的想她。他不知道我还不知道这件事。我没透露出一丁点情感的起伏,我只会在别人面前坚强。独自一人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2000.10.13Friday冷风
这份心痛,隐藏得好深。
最初的时候,我以为我不会痛,我以为该是一种解脱的轻松,我甚至真的觉得是这样了。可为什么越到要细细解剖这份感情经历的时候,就越有了想哭的冲动?
我不哭。
雪在给我唱这首歌的时候,真的差点忍不住要哭了。这和上午那时的感觉是多么不一样呢。心痛,心痛。从来没有这么真这么深地喜欢过一个人。深呼吸,把眼泪压下去。但我知道我忍不住,在搁下笔,熄了灯之后。所以我只希望,眼泪可以带走这一切,从明天开始,一切都开始又是全新的。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再有了机会,我还会不会接受?
我想不会了。就算是自尊心驱使——不说赌气的话。我想,是感觉变了,不会thesameasbefore.
毕竟,路还很长。
我宁愿把这当做我的初恋,尽管,它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可是我真的想哭。
究竟为什么会爱一个人?
当着他的面我是永远不会说出来的了。但我会写的吧?我会告诉他的,毕竟对每个人而言这都已成为了过去。
慢慢开始觉得痛了。
一念及他,心,就开始痛……
他已经渗入了每一根神经,每一个念头的转动,都会触发了这份疼痛……
2000.10.15凌晨1:06
知道不能躺到床上来的。突然所有的情绪都平复了:伤心,感动,怀念,想哭的冲动……并不是内心能够平静了,只是倦意开始麻木这一切。
渐渐觉得眼皮开始沉重了,可我一定要记下这一切。
大学一年啊,也没有特别地经历什么,就只是觉得开始成熟了,真的在长大了。
很想认清楚一点自己的感情和想法。我是真的喜欢他吗?我相信是的,并且从来没有那么深那么久的喜欢过一个人。那么我现在的感觉呢?怨恨?没有。不甘?有一点。伤心?是的。赌气?千万不能赌气!千万千万不能,我知道自己在动这样的念头,绝对不可以!
和张勇通电话的时候,有好几次都恍惚了,总想到他们。他是不是也在给她打电话?他们说些什么?他会把这件事告诉她吗?他们会怎么说呢?想到自己怎么会扮演了这样的角色,心里觉得好难受,好不甘,没有道理会这样的……
如果可以再来一次,我是选择从一开始就放弃,还是一开始就面对?因为我始终不知道,如果是我“抢先”一步,会有多大胜算?
也没打算去问他,毫无意义。
我不哭,说好不哭的。
可真的好想好想痛痛快快的哭一场……
I’llneverbreakyourheart,I’llnevermakeyoucry.
再没有什么时候什么歌能像此刻这两句歌词一样猛烈地撞击我的心了。
终于知道这样的两句承诺是多么的沉重。
2000.10.15Sunday晴
我真的有这么伤心吗?还是我以为自己有这样伤心,以为自己没有理由不伤心?
把随身听丢开,把头发剪短,一切就从新开始了。
一念及此就有种鼻子酸酸的冲动,原来他不是喜欢我的,我的感觉真的错了?
我不相信,没有道理的。
原来我骨子里面是骄傲的,原来我竟一直看错了自己,以为那句话很适合我——我哪里是骄傲,明明是自卑——原来恰好相反!
突然想起哥哥当初的劝戒,至少他算说对了一半。也许该给他写封信去。突然以为,可以向他倾诉。
其实没有必要,何必在这件事上纠缠不清?
可真的觉得错过了他很是遗憾,很是不甘。我怎么会感觉错了呢?怎么会的?不愿意去问他来验证,我相信自己。也许这样是对的,终归是要经历这些的。只是不愿意太早就沧桑了。
想起前面一篇日记里写的: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了,我会告诉你我喜欢你!
现在呢?我想我不会了。
整个人都空落落的,好象一切都失去了支撑点,无处寄托了。
其实我真的是很骄傲的,我不相信在他面前居然失败了。
好了,到此为止吧,一切从新开始了。
Liveyourlifewithoutregrets
Don’tbesomeonewhotheyforget
是的,我会的。
我终究没能做到自己的誓言,我没有办法告别,永远都无法忘记。
正文 第四章 十九岁
2001-4-23,我和朱见了面。在那两天前是我19岁的生日,室长送了我一束极便宜的玫瑰,一张极不规则的小纸条上写的是“生日快乐!祝你早日找到白马王子。”真是可怜,生平第一次收到的玫瑰居然是女生送的。收玫瑰也是有初夜权的,也许我应该向室长要求补偿。但转念一想,既然不能给宇,那么给了谁又有所谓吗?
这些是我最大的遗憾,作为女人所有的第一次,我都没能留给宇。
那天很无聊,我和芳出去上网,说的是去钓个帅哥来见面。正好遇上了朱,已经是聊了一年的网友了,也早就了解都在同一个学校,见面也方便。于是没多少废话,就搞定了一顿晚饭。那时候学校的红河谷还在,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吃饭的地方,两个人点了五六个菜,唯一还记得的是那道鱼香茄饼,味道的确不错。一人喝了一瓶啤酒。忘了说,我是个爱喝酒的人。
朱是上海人,不是市区,在青浦,和江苏接壤的地方。那年的暑假我就去了他家。其实我喜欢那个地方,喜欢江南的感觉。他家在的镇上古风犹存,让我想到最多的是戴望舒的《雨巷》,那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去的时候不是梅雨季节,有也只是暴雨。但是,傍晚的时候开始漫不经心地散步,从日落时分一直到繁星满天,于是在江南夏夜怡人的气温里,穿过树阴浓密的大道,穿过不知伸向何处的小巷,站在随处可见的拱桥上,湖上停泊着几艘渔船,月亮把自己和这世界上能看见的一切都复制进那荡漾的水面,这般美伦美幻的虚假,和着清风在耳边呢喃细语,这是个清澈透明的世界,唯愿自身也化为一片虚无,祈求魂灵再不受那躯体之累。
我喜欢江南,哪怕只有一面之缘,她是一种让我心动的意境。但是我知道,这不会是我停留的地方,她能给我栖息,却无法最终平息我内心的躁动。我的灵魂,向往着一片更远的黄天厚土,那里,离天很近,离生命很近。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真正的爱过朱,也许真的是从来就没有过,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刽子手。我口口声声地说爱他,我是个魔鬼,连自己都欺骗,连自己都信以为真。也许我从来就没有爱过谁,除了自己。
我和朱走到一起,是丝毫不出乎意料的。我那个时候空虚到了极点,如果再不抓住一样东西,就会崩溃的。但是恰恰是我现在看明白了这一点,让我对他的愧疚,再也无法弥补。我不愿去回想和朱在一起的那段时光,尽管老实地说,他给过我很多快乐,他帮我撑过了那段难熬的日子,他从来没有对不起过我。越是这样,我越不愿意去回忆,我不愿承认自己是那样地残忍。就像面对一个画家,我走近他,对他描述了未来的种种美丽,他怀着前所未有的激情,欣喜地画下了我给他的梦想,并把那幅画视为至爱,以为梦想一定就会实现了。而我,却在这时,当着他的面,毫不留情地撕毁了那幅画,并告诉他,未来从来都只是虚幻,没有任何承诺是可以相信。我知道他无力反抗。我看见我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脸上挂着冷酷和虚荣,在追求崇高爱情的幌子下,只是一颗自私的心。
4月23日过后转眼就是五一,我喜欢旅游,只是很少实际操作。朱说带我去四姑娘山,他去过一次,景色自然是很好的。于是我们就兴致勃勃地准备出游了。5月4日一早,我们赶到了新南门车站,才发现原本该在我身上的车票竟然找不到,我故做镇静地想了想,才明白是两天前买了车票后,我就把它放在当时背的那个包包里了。后来忙着买东买西,收这收那,就是没想起来这最重要的东西。我又匆匆地打的赶回学校,拿到那两张安稳躺在原地的车票,再匆匆赶回车站,心里总算踏实了下来。我想才认识了10天,就被他看出我是这么粗心大意的女孩。其实我不是这样的,至少在某些方面,我自认相当细致。而不在乎的事,则随它去吧。
2001-5-4,在距离成都200多公里的小金县,一间当地人家开的旅馆里,19岁的我,结束了自己的少女年代。到那天的时候,才是我和朱见面的第12天。
我不是说我是一个多么开放的女子,只是那时候对很多事不太在意而已。我记不起在那撕心裂肺的疼痛之时,我有没有想到宇。事实上我是什么都不记得了,除了那痛。
一年前,2000年的5月4日,是宇一段幸福开始,也就注定了我会受伤的日子。一年后的同一天,我匆匆地交出了自己的贞操。这里面没有任何预谋,我是一直到2003-3-28才知道了这一天对我的含义。这不是巧合,只是一场纯粹的恶作剧。
四姑娘山的确很美。我正在努力地爱上一个陌生人。
很近地看了一座雪山。海拔4000米的地方,天蓝得摄人心魄,整个世界只有两种颜色:天的蓝,云的白,雪的白。还有一种颜色叫影子,是白云飘过雪山留下的痕迹。如果泰戈尔看过,他写出的会是:雪山没有影子的痕迹,而我已经飘过。我对着那片风景,看得痴了过去。回成都后,把QQ的名字改做了“雪山云影”。借这个名字,我开始养育自己的爱情。
正文 第五章 背叛
那只鲸鱼在屏幕右下脚闪动了很久。周围的人全都在玩游戏,没人注意我的失落。我终于点开了它。这一天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我永远都不可能明白。宇说请我吃饭,我说要就请我喝酒。我似乎很久没见过宇了,他还和以前一样吗?
我还是和朱去吃了饭,但一颗米也没吃下去。吃完了饭,他还是去打麻将。朱比我大一届,那个时候已经是大四了,班上考研的也寥寥无几,一伙人整天都打麻将消磨时间。那是我第一次很急切地盼望他去打麻将,并且一定是流露出了这种急切,因为后来朱说过这句话:怪不得你当时那么想我去打麻将。很是有些怨怒,我无言以对。我和宇约的时间是7点半,吃完饭出来已经将近7点了,我很想先回去洗个澡,可的确是来不及了。
我趴在真冰场外面的栏杆上等他的时候,心里很难平静。现在回想那个时候,事情都很明白了,我仍旧还喜欢着他。只是当时,心里太过慌乱,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远远地,看见他朝着我走过来的身影,我的心开始很狂乱地跳起来。那个总令我心动的身影。记得大一有一次,从教学楼上远远地眺望到一个背影帅哥,个子瘦瘦高高,而并不纤弱。当时就发花痴,想要是能靠在这样的肩膀,也就别无所求了。5秒钟的联翩浮想后,才认出——那个背影的主人,就是我一直喜欢的宇。现在仍然是这个熟悉的身影,当时天色已经有些暗了。我一直认为宇长得很帅——而我并不漂亮,他这样向我走来,我会紧张到窒息的。
我们买了10听百威。一路上我们仍是老习惯,他说,我听,我很少开口,我从来不擅长于交谈。到今天我已经如此地习惯于和他的亲密,以至于我都想不起来,当时我们是以一种怎样的距离走在一起的。我鬼使神差地把他带到了体育馆,我和朱开始的地方。我们爬上看台,坐下来开始喝酒。我很希望他抱住我,这是我一直以来都有的愿望。至于其他,我从没想过要背叛朱,不是有计谋地要策划一场浪漫。我只想,这会是一个了结,我自认为投入了那么长时间的感情,希望它有一个美丽的结局。真的,我只想这是个结束,而不是开始,尽管事实证明,恰好相反。
我才喝了一听就头晕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远处宿舍的灯光在上下跳动,我知道自己非常清醒,但是我想他抱着我。后来他就抱着了我,他是怎样抱住我的呢?我不记得了。我趴到了他腿上,后来他吻了我。他又是怎样吻我的呢?他是不是问过我可不可以吻我之类的话呢?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他的吻好温柔,嘴唇很软,舌尖冰凉,美得只敢把它当作一场梦。我紧闭双眼,抚摸他的脸颊,他的头发,他的颈部,生怕一睁眼它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每次梦醒后的失落。只愿自己溶化在他的吻里,他的怀里。他散发出来的那还稍显陌生的气息,他的一切,我从来就无法抗拒。
也许我们都记得起的一句对话,是我在他耳边轻轻地问他,“你会介意你的妻子不是处女吗?”他有些震惊,随即用一种很心痛又急切的语气,紧紧地抱住我,告诉我,“我不介意。”我心里很感动地抽搐了一下,很想流泪。
这是我最大的遗憾,没能把最好的留给他。
我们就这样抱在一起,接吻,说我爱你,哭泣,又绽开笑容。如果可以,我愿意再有一次。然而心里明白,一生仅此一次,足矣。
我想没有以后了,我和宇,就在这样一个晚上画上了最后的句号。直到那个时候,我都没有想过要离开朱。能有这样一天,我已经觉得很幸运了。更多的,我害怕承受不起。
我怀着一种永别的悲壮,在宇的右边脖子上很轻地吻了一下,准备回到租的房子里,朱在那里等我。宇说他想一个人再坐一下,我向他道了晚安,我想我再也不能靠他这么近了,我很留恋,他给我的温柔是我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但是我必须得走了。脑子里很没来由地想起了“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反”,很可笑,但我没法把它驱除出去。
2002.3.28
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还不懂得什么是爱的时候,我知道我不愿失去某些人。外婆直到今天还能记得我曾为了她一句关于死的话而痛哭不已,于是一直把我当做最孝顺的孙女来疼爱。一个人总会有他要想去珍惜的东西。我不知道我是否已长大,不知道我对爱懂了多少,只是,当我知道了我真正不能失去的人,我愿意用生命去珍惜的人——我也知道一切都已走到了结果。即使还能回到三年前,还不是今天这个疲惫不堪的我,还对一切充满着憧憬和希望的我,但只是为了这一天,这唯一能留在回忆中的一天,我不会后悔走到今天的路。
你问我之前有没有想过会是这样,我以为,那已经是我很遥远很遥远的一个梦,远得我以为我都已经成功地忘记了。可是,我却熟悉里面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对白,和每一丝心痛。如果这是一场话剧,我已经在心里排演了无数次。迟迟没有上演,是因为我以为这样还可以留住一丝的希望。我知道,就算这个句号可以画得很美,但永远不可能圆满。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说爱我,怜悯,愧疚,还有一些好感吧?不管怎样,我接受。因为你让我觉得宁静,让我能把这些纠葛看得清楚,让我了解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你问我有没有觉得幸福,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幸福,平静地靠在你怀里,不是喜悦,也不是悲伤,我以为我该是容易伤感的人,而实际上我甚至没有办法让自己落下眼泪。我该怎样回答呢?当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我多希望能把自己融入你的身体,和你的心脏一起跳动。你没有认认真真地听过一个人的心跳声呢,特别是你爱的人?如果你懂得那跳动的节奏,你也会懂得在你还抓得住这份爱的时候,该如何去珍惜。
我没有办法选择留下,我不能对不起他。我没有告诉你,其实他并不是你从我口里了解到的那么“没有人性”。我只是在为自己找寻开脱的借口,我说过我很坏,从一开始就是我对不起他,所以无论我会遭到什么样的惩罚,我都不会怪谁。我真的开始相信命运,相信一切都会有因果报应。他一直以为我一心一意地对他,以为你已经永远地过去,其实我自己也那样以为。他是一个简单的人,而我可以连自己都欺骗。他就简单地爱着我,而我每天都重复着谎言,说着我爱你,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谎言说一千遍也不能变成真理,但却让我们都相信了。到今天我都不愿意承认那是假的,毕竟他也给了我许多美丽,把我从最初的失落中解救出来。我不敢想如果是我独自一人,恐怕都撑不到今天。如果你是因为对不起而说爱我,我想我也是。恋爱不是游戏,是有责任的。所以我没有办法选择留下,我不能让他因为我而受伤。
我是罪魁祸首,你们都是无辜的。如果你一定要觉得对不起我,我想我不能拒绝,但是我可以选择原谅,是不是?
在他面前我很容易流泪,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伪装还是一种武器。当我满脑子都装着你回到这里,我发现没有办法对他隐瞒,可面对他受伤的表情,我觉得心被疼痛膨胀得快要爆开了。那一刻我以为我真正爱的其实是他,对你只不过是一种冲昏了头脑的不理智。我说对不起,我知道没有作用,我不知道我把他伤得有多深,我只知道我永远也不能离开他,我不能再伤害他。
他说他会原谅我,但不是今天。
是啊,今天是只属于你和我的。
你知道《天之痕》的结局。在那个失却之阵里,人们可以知道他们最珍贵的东西,但付出的代价却是永远的忘却。我很幸运,我知道这一天是我最宝贵的记忆,而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把它夺去。
2002.3.30
我开始怀念,那天晚上的一切,你的吻,你的拥抱,你说过的那些话。把它当作一个梦来怀念,不能再重温的美梦。我发现自己开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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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国:
这个城市有时候的景色美得令人吃惊。晚上8点,从图书馆出来,竟然看见天边悬着一轮皎洁的满月,而背景是一片丝绒般平滑的深蓝,看不见一丝云彩,纯粹得没有一丁点其他的颜色来打扰。图书馆前面是很空旷的平地,稍远处是一条宽阔笔直的大道,直接通向学校的大门——记得初见它时,那破旧的模样直可以叫人心凉彻底。道路旁阔气的法国梧桐,已经消尽了深秋的瑟瑟,在月光里,弥漫着温柔的怜悯。
月光下,爱情是甜蜜的。那个晚上应该没有月亮。我不记得我哭过,可他说我哭得一塌糊涂。我要渐渐淡忘那些感觉了,很不甘心,想死死地抓住最后的一些柔情。我想我应该仔细地回忆一下,把我还清楚的那些东西,一字一句地写出来。我是个太容易忘却的人。
那个晚上之前没有一点征兆,一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我才觉出了命运的可怕,一念之差会导出一场完全不同的人生。那天下午,和平时一样的无所事事,朱和他的一帮同学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我在上网,整个网吧里似乎就只有我一个女生,等同于只有我一个人不是玩游戏的。在游戏上我是个文盲,直到大三了才进行了第一次扫盲,第一个游戏是经典的仙剑,发现原来自己对游戏也是一点没有免疫力的,不过,只有仙剑这一类对我是致命的。我只喜欢独自一人静静地经历,静静地欣赏,静静地被感动。每一次重温仙剑,我都还会流泪。
但在那天下午的时候我还是拒绝游戏的,所以一个人极为无聊,常去的BBS早被翻了个底朝天,信箱里依然孤零零的寂寞,QQ上一片灰暗,恰如我的生活。我催了很多次朱,可他们决不舍得挪动一下屁股。想来这真是讽刺,如果不是在那一天遇到了宇,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冲动说出那句话了。
就是我无聊到绝望的那个时候,QQ上闪亮了一个头像,一条睁大了双眼的鱼,那个叫鲸鱼的号码的主人,是宇。
那天是2002-3-28,我和朱在一起就快一年了。我们是网友,今天的网恋似乎就和上一代的介绍一样平常。或许两个人都寂寞,这是最正常的开始。第二次见面我们就牵手了,两个月后就住到了一起。大学后我学会了不在乎别人的说法,正巧那个时候,我对自己也不再在乎。我喜欢宇,可是已经绝望了。
宇绝对是能让我一见钟情的那种男孩,特别是99年那时的他,对于99年那时的我。我第一次注意到宇,是在军训回来的车上,有个男孩坐在最靠门边的地方——我们乘的是军用卡车,很大声地唱着一首BackstreetBoys的It’sgottabeyou。我蜷缩在很靠里的一个角落,正在和另外一个男生聊天,他问我最喜欢的明星是谁,我说是BackstreetBoys,当时我正很疯狂地迷恋他们。于是那个男生很急切地叫起了坐在边上的宇,那是我们都有印象的第一次见面。其实不可能记得对方的长相,因为离得太远,大家又都穿着一模一样傻里傻气的迷彩服。后来我问他当时是不是戴了一顶深蓝色的帽子,还是反扣在头上的,被他一口否认了,他说因为当时大家都必须戴军帽,所以他是决不可能会带上一顶帽子去军训的。这话很有道理,所以我有理由相信是我混淆了他后来给我的感觉,因为他是我们班唯一戴帽子的男生。总之那时候的宇很阳光,个子高高的,篮球打得好,常常挂着一脸让我心里发慌的笑,话很多,也称得上幽默,虽然很多女生会把他当成一个活泼的小弟弟,我却毫无抵抗地就喜欢上了他。大一的日记里写满了他的名字,后来听说寝室有人偷看了我的日记,于是全班都知道了我们之间的那种微妙。我一点都不在乎,我想我喜欢他,就算傻瓜都看得出来,那么再被多知道了一些傻话,又有什么关系呢?
可惜我从来没有过足够的勇气向他表达。
正文 第二章 游
那天是2002-3-28,朱在忘我也忘了我地玩着游戏,我看着QQ上那只鲸鱼心潮起伏,这份我从来没有真正放下过的渴望。我记不清那天聊了些什么,仿佛有前途,旅游,和连续剧。后来我终于说出了那句话:我曾经很喜欢你。对每一个用词斟酌万分,用足了手段来伪装出一种平静,是的,曾经。那就是一切了,我们没有将来,只有过去。
大一下期,班上组织了第一次出游,地点选在蒲江,时间是4月21日,正是我18岁的生日。大家在车上唱着生日歌,我看见他充满笑意的双眼看着我。我的脸一定很红,每次他这样看着我,我的脸就开始发烫,听得见自己的心跳,从不会忘记提醒我:这个男人就是你想要的,他有你想要的怀抱,你想要的呵护,你想要的温柔,你想要的吻,你想要的爱情;有了他,你想要的一切才会有意义。可是我无法表达,每次面对他我总逃不了心慌意乱,手足无措。不管我有多么强烈想要拉住他的手,投进他的怀抱的冲动,一见了他,就什么都做不出来,连呼吸都困难。
蒲江的回忆很美好。晚上在招待所里玩扑克,我在玩,他在看,我想我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玩牌了。我只记得他给我端过一杯水,水很烫,我喝了两口。那是第一次。后来牌局是怎样结束,我们又怎样回去睡觉了,全是模糊,只有那杯水,被衬托得极为清晰。
第二天的节目是玩水,游山。小船从清晨的湖面上滑过,视野颇是开阔,最上层是纯净的天,天下是色彩斑斓的山,山下是又回归纯净的水。那水是纯到了极致,让人很自然地联想起了朱自清的《绿》,恰是一块“温润的碧玉”,不含一丝杂质。用眼睛去触摸,质感是柔软而温暖。船是从水上滑过的,如同从冰面上滑过。
我很陶醉于这样的景致,但初夏清晨湖面的风仍带着丝丝寒意,我有些觉得冷,不自主地把自己蜷了起来。“你总是少穿一件衣服,我会为你随时多穿上一件衣服”,两年后,宇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而当时,他就为我脱下了一件衣服,我没有丝毫拒绝的念头。把自己裹在那件宽大的外套里,贪婪地吮吸那对我还陌生的味道,我不敢看他含笑的双眼,不敢给自己更多的幻想。那是第一次。
上了岸,渐渐热了,我连自己的外套都得脱掉。我们开始爬一些所谓的山,根本和险峻、陡峭这样的词扯不上关系。只有一处,需要从一块半米来高的石头上直接跳下去,因为是在山路上,所以算是有些难度。他走在前面,自己先跳了下去,然后等在那里,有女生过的时候,就伸手扶一下。到我的时候,我看见他把另外一只手也伸了过来,恰如一个等待拥抱的姿势。我心里狠狠地动了一下,短短的几秒钟内闪过了无数的念头,却最终只交给了他一只手,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害怕是自己会错了意。那是第一次。
我知道,我所有的欢笑,所有的话语,所有的心跳,都只是为他而存在。这是那一次出游留给我唯一的感受。
很快5月,6月,期末考,到了暑假。那个暑假里我有无数次拿起电话,却总在拨到最后一个数字时挂掉了;那些炎热的夜,见证了我无数疯狂的思念。
整个大一就是这样,生活的组成是学习,暗恋,和BacksteetBoys。
大二的时候,变成了网络,恋爱,和同居。没有了学习。大二我的成绩一落千丈,从班上第3名掉到了31名。
大三上期依旧浑浑噩噩,只剩了同居。奇迹的是,成绩反而有了起色,可能是因为课程不那么紧了。我开始不顾一切地麻木自己。
正文 第三章 告别的誓言
2002-3-28,是到了大三下期。我庆幸有这一天,让我的大学生活没有就此终了。那天下午,我在修改了几次之后,发过去了那句话。我不敢看他的回话。扔开了鼠标键盘,我缩进椅子里,看着屏幕上右下脚那个一闪一闪的小头像发呆。是的,我怎么能只说曾经呢?这份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的心动,我以为我用自己的身体将它埋葬,用了一年的时间来忘却,我以为它早已灰飞烟灭。于是我小心,小心地挖开那捧黄土,以为可以平静地面对那具尸体了。我发现自己一如两年前的忐忑不安,我死死地闭上眼睛,却惊骇地听见,那被我掩埋了一年的情感,跳动得比当年更加强劲,有力。我害怕了。
大二的时候,我迷上了网络,一星期可以有两次通宵,只是聊天,我不玩游戏。频繁地和网友通信,写很长很长的信;上BBS,在一个地方混上了版主,人气扶摇直上;聊QQ,现在还有硕果仅存的几个好友,见面依然聊得很亲切。归结起来,我上网只做了这三件事。这中间也有做正经事的时候,因为那个BBS是关于BackstreetBoys的,有一些翻译的工作,我自告奋勇地承担了。也写过几篇自己还看得下去的文章,不知廉耻地帖在论坛上,也还总是有人捧场。
大一那次去蒲江过后,就是五一了。那一年的5月4日,他就有了女朋友,不是我。这件事我是到很久以后——是到了10月份,才知道的。那天我约他出来,因为我实在心烦意乱到了极点。我不知道他有女朋友了,否则我肯定不会那样做的。他在谈话中告诉我,他说在国庆的时候去西安看过她,说他是怎样的快乐,说他是多么的想她。他不知道我还不知道这件事。我没透露出一丁点情感的起伏,我只会在别人面前坚强。独自一人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2000.10.13Friday冷风
这份心痛,隐藏得好深。
这个城市有时候的景色美得令人吃惊。晚上8点,从图书馆出来,竟然看见天边悬着一轮皎洁的满月,而背景是一片丝绒般平滑的深蓝,看不见一丝云彩,纯粹得没有一丁点其他的颜色来打扰。图书馆前面是很空旷的平地,稍远处是一条宽阔笔直的大道,直接通向学校的大门——记得初见它时,那破旧的模样直可以叫人心凉彻底。道路旁阔气的法国梧桐,已经消尽了深秋的瑟瑟,在月光里,弥漫着温柔的怜悯。
月光下,爱情是甜蜜的。那个晚上应该没有月亮。我不记得我哭过,可他说我哭得一塌糊涂。我要渐渐淡忘那些感觉了,很不甘心,想死死地抓住最后的一些柔情。我想我应该仔细地回忆一下,把我还清楚的那些东西,一字一句地写出来。我是个太容易忘却的人。
那个晚上之前没有一点征兆,一直到现在回想起来,我才觉出了命运的可怕,一念之差会导出一场完全不同的人生。那天下午,和平时一样的无所事事,朱和他的一帮同学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我在上网,整个网吧里似乎就只有我一个女生,等同于只有我一个人不是玩游戏的。在游戏上我是个文盲,直到大三了才进行了第一次扫盲,第一个游戏是经典的仙剑,发现原来自己对游戏也是一点没有免疫力的,不过,只有仙剑这一类对我是致命的。我只喜欢独自一人静静地经历,静静地欣赏,静静地被感动。每一次重温仙剑,我都还会流泪。
但在那天下午的时候我还是拒绝游戏的,所以一个人极为无聊,常去的BBS早被翻了个底朝天,信箱里依然孤零零的寂寞,QQ上一片灰暗,恰如我的生活。我催了很多次朱,可他们决不舍得挪动一下屁股。想来这真是讽刺,如果不是在那一天遇到了宇,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冲动说出那句话了。
就是我无聊到绝望的那个时候,QQ上闪亮了一个头像,一条睁大了双眼的鱼,那个叫鲸鱼的号码的主人,是宇。
那天是2002-3-28,我和朱在一起就快一年了。我们是网友,今天的网恋似乎就和上一代的介绍一样平常。或许两个人都寂寞,这是最正常的开始。第二次见面我们就牵手了,两个月后就住到了一起。大学后我学会了不在乎别人的说法,正巧那个时候,我对自己也不再在乎。我喜欢宇,可是已经绝望了。
宇绝对是能让我一见钟情的那种男孩,特别是99年那时的他,对于99年那时的我。我第一次注意到宇,是在军训回来的车上,有个男孩坐在最靠门边的地方——我们乘的是军用卡车,很大声地唱着一首BackstreetBoys的It’sgottabeyou。我蜷缩在很靠里的一个角落,正在和另外一个男生聊天,他问我最喜欢的明星是谁,我说是BackstreetBoys,当时我正很疯狂地迷恋他们。于是那个男生很急切地叫起了坐在边上的宇,那是我们都有印象的第一次见面。其实不可能记得对方的长相,因为离得太远,大家又都穿着一模一样傻里傻气的迷彩服。后来我问他当时是不是戴了一顶深蓝色的帽子,还是反扣在头上的,被他一口否认了,他说因为当时大家都必须戴军帽,所以他是决不可能会带上一顶帽子去军训的。这话很有道理,所以我有理由相信是我混淆了他后来给我的感觉,因为他是我们班唯一戴帽子的男生。总之那时候的宇很阳光,个子高高的,篮球打得好,常常挂着一脸让我心里发慌的笑,话很多,也称得上幽默,虽然很多女生会把他当成一个活泼的小弟弟,我却毫无抵抗地就喜欢上了他。大一的日记里写满了他的名字,后来听说寝室有人偷看了我的日记,于是全班都知道了我们之间的那种微妙。我一点都不在乎,我想我喜欢他,就算傻瓜都看得出来,那么再被多知道了一些傻话,又有什么关系呢?
可惜我从来没有过足够的勇气向他表达。
正文 第二章 游
那天是2002-3-28,朱在忘我也忘了我地玩着游戏,我看着QQ上那只鲸鱼心潮起伏,这份我从来没有真正放下过的渴望。我记不清那天聊了些什么,仿佛有前途,旅游,和连续剧。后来我终于说出了那句话:我曾经很喜欢你。对每一个用词斟酌万分,用足了手段来伪装出一种平静,是的,曾经。那就是一切了,我们没有将来,只有过去。
大一下期,班上组织了第一次出游,地点选在蒲江,时间是4月21日,正是我18岁的生日。大家在车上唱着生日歌,我看见他充满笑意的双眼看着我。我的脸一定很红,每次他这样看着我,我的脸就开始发烫,听得见自己的心跳,从不会忘记提醒我:这个男人就是你想要的,他有你想要的怀抱,你想要的呵护,你想要的温柔,你想要的吻,你想要的爱情;有了他,你想要的一切才会有意义。可是我无法表达,每次面对他我总逃不了心慌意乱,手足无措。不管我有多么强烈想要拉住他的手,投进他的怀抱的冲动,一见了他,就什么都做不出来,连呼吸都困难。
蒲江的回忆很美好。晚上在招待所里玩扑克,我在玩,他在看,我想我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玩牌了。我只记得他给我端过一杯水,水很烫,我喝了两口。那是第一次。后来牌局是怎样结束,我们又怎样回去睡觉了,全是模糊,只有那杯水,被衬托得极为清晰。
第二天的节目是玩水,游山。小船从清晨的湖面上滑过,视野颇是开阔,最上层是纯净的天,天下是色彩斑斓的山,山下是又回归纯净的水。那水是纯到了极致,让人很自然地联想起了朱自清的《绿》,恰是一块“温润的碧玉”,不含一丝杂质。用眼睛去触摸,质感是柔软而温暖。船是从水上滑过的,如同从冰面上滑过。
我很陶醉于这样的景致,但初夏清晨湖面的风仍带着丝丝寒意,我有些觉得冷,不自主地把自己蜷了起来。“你总是少穿一件衣服,我会为你随时多穿上一件衣服”,两年后,宇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而当时,他就为我脱下了一件衣服,我没有丝毫拒绝的念头。把自己裹在那件宽大的外套里,贪婪地吮吸那对我还陌生的味道,我不敢看他含笑的双眼,不敢给自己更多的幻想。那是第一次。
上了岸,渐渐热了,我连自己的外套都得脱掉。我们开始爬一些所谓的山,根本和险峻、陡峭这样的词扯不上关系。只有一处,需要从一块半米来高的石头上直接跳下去,因为是在山路上,所以算是有些难度。他走在前面,自己先跳了下去,然后等在那里,有女生过的时候,就伸手扶一下。到我的时候,我看见他把另外一只手也伸了过来,恰如一个等待拥抱的姿势。我心里狠狠地动了一下,短短的几秒钟内闪过了无数的念头,却最终只交给了他一只手,我没有足够的勇气,害怕是自己会错了意。那是第一次。
我知道,我所有的欢笑,所有的话语,所有的心跳,都只是为他而存在。这是那一次出游留给我唯一的感受。
很快5月,6月,期末考,到了暑假。那个暑假里我有无数次拿起电话,却总在拨到最后一个数字时挂掉了;那些炎热的夜,见证了我无数疯狂的思念。
整个大一就是这样,生活的组成是学习,暗恋,和BacksteetBoys。
大二的时候,变成了网络,恋爱,和同居。没有了学习。大二我的成绩一落千丈,从班上第3名掉到了31名。
大三上期依旧浑浑噩噩,只剩了同居。奇迹的是,成绩反而有了起色,可能是因为课程不那么紧了。我开始不顾一切地麻木自己。
正文 第三章 告别的誓言
2002-3-28,是到了大三下期。我庆幸有这一天,让我的大学生活没有就此终了。那天下午,我在修改了几次之后,发过去了那句话。我不敢看他的回话。扔开了鼠标键盘,我缩进椅子里,看着屏幕上右下脚那个一闪一闪的小头像发呆。是的,我怎么能只说曾经呢?这份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的心动,我以为我用自己的身体将它埋葬,用了一年的时间来忘却,我以为它早已灰飞烟灭。于是我小心,小心地挖开那捧黄土,以为可以平静地面对那具尸体了。我发现自己一如两年前的忐忑不安,我死死地闭上眼睛,却惊骇地听见,那被我掩埋了一年的情感,跳动得比当年更加强劲,有力。我害怕了。
大二的时候,我迷上了网络,一星期可以有两次通宵,只是聊天,我不玩游戏。频繁地和网友通信,写很长很长的信;上BBS,在一个地方混上了版主,人气扶摇直上;聊QQ,现在还有硕果仅存的几个好友,见面依然聊得很亲切。归结起来,我上网只做了这三件事。这中间也有做正经事的时候,因为那个BBS是关于BackstreetBoys的,有一些翻译的工作,我自告奋勇地承担了。也写过几篇自己还看得下去的文章,不知廉耻地帖在论坛上,也还总是有人捧场。
大一那次去蒲江过后,就是五一了。那一年的5月4日,他就有了女朋友,不是我。这件事我是到很久以后——是到了10月份,才知道的。那天我约他出来,因为我实在心烦意乱到了极点。我不知道他有女朋友了,否则我肯定不会那样做的。他在谈话中告诉我,他说在国庆的时候去西安看过她,说他是怎样的快乐,说他是多么的想她。他不知道我还不知道这件事。我没透露出一丁点情感的起伏,我只会在别人面前坚强。独自一人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2000.10.13Friday冷风
这份心痛,隐藏得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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