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水土流失的防治对策
2020-01-20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14.3.1 继续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
梅州市耕地面积不多,但山地资源丰富。全市坡度25°以下的可开发山地25.73万hm2,已开发利用的12.4万hm2,未开发利用的13.33万hm2 见http://www.mz.sti.gd.cn(2002-01-02)。
坡地治理首先应恢复植被[3]。以草本先行,草灌乔结合。植被恢复后,坡地上部发展生态林(人工稳定群落),实行包封,起到保持水土、保护环境的作用;中下坡以发展饲料(草本与木本)、林果为主,交错种植、扩大边缘效应,获得更大的效益。对有沟蚀和崩岗的坡地则应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如在沟口修建谷坊,在谷坊上密植速生草竹,形成生物坝;把崩岗的陡壁、陡坡削成阶状,然后种上草与灌木护坡;崩塌堆上也特别是种草覆盖,防止沙土再搬运。
谷地改造首先采用修建环山沟、拦沙坝、环谷沟和排灌水渠等做法,以防止雨季洪水泥沙进入农田,排除山麓泉水(地下水)中的有害物质,并降低地下水位。然后,可在谷地中的沙积地种植豆科牧草和豆科作物,以增加沙地养分,发展经济作物、水果、蔬菜生产和养畜业;也可将谷地中的积水洼地改造基塘,塘基种牧草、搭鸡棚猪舍,塘中水面养鸭,水中养鱼,从而建立优化的基塘生态系统,实现高效的经济效益。
坡地治理与谷坡改造措施落实后,小流域中下游便可成为“三高”农业基地,从而实现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生态环境的科学改造和“三高”农业可持续发展。今后应进一步把小流域治理与区域农业经济发展挂钩,以可持续发展原则制订流域的水土保持规划和区域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并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付诸实施。
14.3.2 把防治水土流失与山区脱贫致富有机地结合起来
14.3.2.1 水土流失影响下的农业生产
据调查资料显示 广东省水土保持工作调查总结(广东省水电厅农水处、中山大学地理系,1994),P.70~71。
由于梅州市水土流失区土壤的颗粒组成较粗,粗砂和石砾较多,粘粒较少,因此,凹凸地表径流冲刷下来的泥沙石砾大部分形成就近堆积的推移质,少部分以悬移质形式随径流输入河道;山顶山坡流失,山脚堆积;在坑口、沟口出现洪积扇,致使良田沃野变成沙坝,严重影响了梅州市山区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的发展。1985年梅州市农业产值仅7.56亿元,粮食总产114.06万t,亩产314kg;水果种植面积1.005万hm2,总产量0.14万t,茶叶0.403万hm2,总产量0.14万t;农民人均纯收入401元。据五华棉洋河和新桥河,兴宁石马河和大坪河,大埔调和河,梅县荷泗水和松源河,平远田兴河等8条小流域的调查,1985年粮食亩产量平均301kg,农民人均收入248元。1985年,全市人均收入200元以下的贫困户有32.99万户、173万人,分别占农村总户数和总人数的48.1%和50%。全市8个县(市、区)均为省定贫困县,其中大埔、五华、丰顺3个县为国家重点扶贫县 数据来自梅州市统计局。
14.3.2.2水土保持促进“三高”农业的发展
防治水土流失也叫水土保持,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生态系统的正常功能,从而为经济发展挂起钩来,在梅州山区则应与脱贫致富有机地结合起来。目前,全市有3个县(五华、大埔、丰顺)为国立贫困县,2005年底全市贫困人口27.93万人。因此,实现梅州脱贫致富的任务仍十分艰巨。首先,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贫困山区水保工作的扶持力度,在新治理和开发工程的启动环节上予以大力支持,保障并增加水土保持经费,把资金投向与区域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其次,要把水土保持融入区域大农业的发展过程中,切实做好各项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再次,要充分运用生态学原理,把水土保持与“三高”农业结合起来,如运用生物群落早期演化与稳定演化的关系来恢复和发展绿色植物;运用交错群落的边缘效应来实现综合经营;运用食物链之间的关系来发展种养等。这样,既可以达到保持水土的目的,又可以实现很好的经济效益[4]。
1985年,广东省人大通了“韩江上游严重水土流失区整治及开发利用”议案。梅州市据此制定了以乡镇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10年规划,从重点治理逐渐推广到全面治理。通过10年治理,全市列入议案的233条流域全面完成了治理任务,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据有关部门测算,到1994年底止,全市治理区水土保持拦沙量达1.4亿多m3,从而大大减少了江河水库的泥沙淤积(全市治理区河床高程普遍下降了0.3~1.3m),调节了河流洪枯流量,减轻了洪涝旱灾害的威胁。据已竣工验收的小流域调查,植被覆盖度由1985年的平均35.3%提高到74.6%,有的达90%,从而有效地调节了小气候,改善了土壤的水热条件,提高了土壤肥力,保护和改善了大批农田(全市保护和改善农田6.53万hm2,恢复耕地0.173万hm2。)据统计部门资料显示,至1994年,梅州市已开发坡度25°以下的山地近6.67万hm2,发展小庄园16.8万个,种植水果、优质茶6.567万hm2,水果总产量达34万t,(其中沙田柚13万t);形成以果茶为主,种、养、加工相结合的立体开发的“三高”(高质、高产、高效)农业格局。1994年全市农业产值57.39亿元,粮食亩产达364kg,农民人均收入1980元。据对前述五华棉洋河等8条小流域的调查,经过10年治理后,粮食亩产达375kg,比1985年提高了74kg,农民人均收入1686元,是1985年的6.8倍。
近年来,梅州市结合山区实际,在巩固水土保持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实施“四个梅州”(开放梅州、工业梅州、生态梅州、文化梅州)战略,使全市农村经济稳步增长。2004年全市粮食总产量129.6万t;水果总产量74.06万t;茶叶总产量0.936万t,农村居民人均收入4109元 《梅州日报》(2005-03-19)。
14.3.3着力解决水保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1)树立战略观念,巩固和完善水保工程和设施,制止新的水土流失。按1983年航片普查,全市有崩岗流失51571处,面积246km2,至1994年底已全部得到初步治理。但据1995年调查的48529处崩岗中,达到稳定的只占39.2%,活动型的占28.1%;在已建的谷坊、拦沙坝中,全部淤满的占52.2%,冲毁的占5.4%。这些工程如果不及时维修、提高,势必造成新的危害。同时,治理区内原有的水利设施陂头(水坝)13156座,崩塌的有2055座;原来圳道295万m,崩塌的有34万m;原有护岸143万m,崩塌的有26万m;原有桥梁3625座,崩塌的有751座。近年来,这些被破坏的工程和设施虽做了维修巩固和恢复的规划,但目前完成量不多[5]。此外,新开公路、挖屋基、开采石(矿、煤、稀土)场等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仍不容忽视(图14.2);治理区不注意做好封山育林及护林防火也可能导致新的大面积的水土流失。据统计,在1983~1995年10年治理期间,新增加水土流失达610km2。因此,除继续做好原有水保工程和设施的维修巩固工作外,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制止新的水土流失,要坚持实行“谁造成新的水土流失谁治理,谁开发利用谁保持”的对策;对开发利用不合理而易造成新的流失的项目给予限制,对批准立项的开发项目应落实水土保持责任[5]。要大力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建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制度,要制定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统一标准,凡因自身建设活动破坏水保设施,降低或削弱原有水保功能的单位和个人,均要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同时要查处违法案例,进入依法监督管护、综合治理的轨道。
图14.2 开挖公路易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2)加大水土保持力度,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水土保持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但由于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大潮中受“急功近利”思想的影响,地方决策者在制定区域经济发展策略时,往往重视工业和商业的建设项目,而忽视保持水土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这一发展农业的基础性工作。广大群众(甚至包括有些地方决策者)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水土保持部门和水保科研人员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不够,不自觉维护水保工程和设施,不自觉缴纳水土保持的有关费用等。因此,各级水保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或举办《水保法》讲习班,或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水保法律或法规。利用每年7月份的“水保法宣传月”,广泛印发或张贴《水保法》宣传资料或标语,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奖竞试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加强水土保持与持续发展的教育,让遵守《水保法》,参与水土保持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3)健全水保机构,提高水保人员素质。目前,全市、县(市、区)均有水土保持工作常设机构——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但乡镇一级的水保机构仍没有健全;全市水土流失较严重的5个县在重点流失区设立了水保站,但乡镇一级的水保站不多,现有的水保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一级)中专业人员不多,而且调动频繁,有的甚至是临时工,往往不能很好地适应切实贯彻《水土保持条例》、防治水土流失的需要和开展水土保持科研试验的要求。因此,要下大力气健全乡镇一级的水保管理机构,要配备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水保干部,通过举办培训班、学术会、外出参观或订阅专业书刊等形式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2024-09-26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