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如何理解幸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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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幸福观受一定时代和当时社会条件的影响,在阶级社会里还打上一定的阶级烙印。在伦理学史上,关于幸福同道德的关系、幸福的具体内容、实现幸福的途径等问题,各派思想家论说不一。一些唯心主义哲学家把道德同幸福对立起来,或以为幸福在于天国的理想,或以为追求"物欲"即是不道德,从而主张禁欲主义。宗教道德的幸福观则要人们忘掉现实的痛苫去追求天同的理想。在中国,宋明理学认为:人们追求物质幸福是一种邪恶的"人欲",与"天理"不相容,主张"存天理,灭人欲"。所有这类反对追求现世幸福的幸福观,在实践上都要求劳动人民对于现实社会的不公平逆来顺受,放弃追求自身应得的利益。旧唯物主义思想家肯定人们追求幸福的道德意义,甚至把幸福等同于道德,主张"幸福就是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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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幸福观,我想,本身也就表明了我个人对于幸福的一种态度,在我看来,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人必然是要以群体的形式而存在的,而以群体形式存在的个人,追求群体利益最大化是其不可或缺的追求之一,对于有德之人来说,可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在这种“忧”的过程中得到的“乐”,其实就已经超越了快乐的范畴而达到了幸福的程度。 其实“快乐”和“幸福”我一直没有可以去进行区分,因为就我们通常的理解上来看,二者的范畴并非理论上那么泾渭分明,而如果要我更深一步的进行思考,我认为,在现实生活中的点滴更多的是属于快乐的范畴,快乐往往是短暂的,而一旦人的需求超越了个体的层次,能够做到“至善”或者说“德”的程度,则往往不再因自身遭遇而患得患失,这种情况下得到的幸福感才是持久的,永恒的。亚里士多德说幸福来源于思辨的过程,或许就源自于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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