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是合同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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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lg
2022-07-05 · TA获得超过9090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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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企事业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的方式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二.事业单位与聘用制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因此,你与学校的人事关系是聘用制.双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职责和任务,聘用期限,岗位待遇,变更合同的条件及双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等.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订聘用合同。
三.综上,既然聘用合同有期限,当然会有淘汰,工资是聘用合同约定的(实际上没有选择).

相关规定: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章 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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