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有哪些?
(一)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明确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一条、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第三条、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
家庭教育的内容包括文明礼貌教育、公共道德教育、品德教育、诚信教育、友爱教育、同情心、纪律教育、艰苦朴素教育、勇敢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人生观、幸福观等。可以学习一下,便于对孩子的教育。
文明礼貌教育
文明礼貌教育主要是对于孩子言行教育,可以很好的在社会生活中起到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用,学会关心他人,诚恳谦逊,是孩子健康成长过程中的重点。
公共道德教育
公共道德教育主要是指全体公民公认和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了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礼貌、相互尊重、保护文物以及公共设施等。日常生活中,家长应对子女进行公共道德教育,以身作则。
品德教育
品德教育主要包括了政治品质,思想品质以及道德品质的相关教育,对于自身的态度行为做到充分教育,规范孩子的思想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