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甲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17%,所得税税率25%,不考虑其他相关
税费,该公司2013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销售甲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成本16万元,销售价格40万元,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6.8万元,产品已经发出,提货单已交给买方。货款...
税费,该公司2013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销售甲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成本16万元,销售价格40万元,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6.8万元,产品已经发出,提货单已交给买方。货款及增值税款尚未收到。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销售价格40万+出租设备8万=48万
(请问这当中的8万是怎么算的?) 展开
(1)销售甲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成本16万元,销售价格40万元,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6.8万元,产品已经发出,提货单已交给买方。货款及增值税款尚未收到。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销售价格40万+出租设备8万=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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