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署劳动合同,但是辞职后一个月,老板以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和质保金为借口拖欠工资。有解决办法吗 5
没签署劳动合同,但是老板会定期打给我工资,提前半个月提出辞职的,当时老板很爽快的同意了,之后一个月后一直没给工资,找他要的时候,他说公司有规定,说有什么质保金。短信记录上...
没签署劳动合同,但是老板会定期打给我工资,提前半个月提出辞职的,当时老板很爽快的同意了,之后一个月后一直没给工资,找他要的时候,他说公司有规定,说有什么质保金。短信记录上他说,咱当初说好的提前一个月,你说走就走,这样好吗?如果有质保金,也给你扣没了。然后又回复一个公司有规定。。。但是从上班到辞职,他从来没提过质保金这件事.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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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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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巧立名目非法克扣劳动者合法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劳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比如转账的纪录,公司有署名的文件,工牌等等。
劳动者只需证明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劳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比如转账的纪录,公司有署名的文件,工牌等等。
劳动者只需证明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追问
您好,您说的这几项里哪几项是必须要收集的证据?谢谢指导
追答
没有必须的,只要证据充分即可,自然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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