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订劳动合同就想辞职怎么办?
我现在想问一下
1。如果我现在提交辞职申请的话,这个月的五险一金,单位还会给我缴纳吗?
2..我提交辞职申请的话,存不存在单位不接受辞职申请这样的问题,如果他不接受我的辞职的话,我该怎么办?
3.我舌头上长了个囊肿,医生说要做手术,我想请假,但是怕如果我提交辞职申请之后,单位不给我假,有什么办法吗?
非常着急!!!!!请讲详细点。非常感谢!!!!! 展开
2013-08-13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是允许辞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再要回工资就是了。
拓展资料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应尽量详细地约定双方的义务。约定双方义务的益处既在于保证双方按照合同严格履行职责,防止出现违约情况;也在于一方违约时,能够有明确的处罚依据。
对于企业来讲,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及其具体职责,并明确对于该岗位工作的具体要求。这样,员工有违反职责的行为,就有明确的处理依据。
第一,如果你干完这个月再走,就会给你交,如果你这个月内走就不会给你交。
第二,不存在单位不接受辞职书的情况,你可以先交给班组长,如果班组长阻挠,一丁点阻挠的意思,你就直接交到人力资源部。没有人敢于不接受辞职书。
第三,递交辞职之后,到医院开一张病假证明,上边要有医院的印章,拿着这个到人力资源部,没有人敢于不准假。
第四,如果公司阻挠,你可以拨打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正规公司工厂绝不会敢于阻挠。不必害怕。
阿 我在线等解答
刚才的回答被封了咋,,,
第一,如果你干完三月 就会给你交三月的。干不完三月就不会给你交三月的。
第二,不存在不接受辞职信的问题。班组长不接受的话直接交给人力资源部,没有人敢于不接受。,
第三那真盖有又医院印章的病假证明去请假,没人敢阻挠。
刚签订劳动合同就想辞职也是可以的,但需走流程,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则不需单位批准。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这说明,当劳动者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只有在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有赔偿的义务。
但是,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条确立了劳动者虽有辞职的权利,但也有“提前通知义务”,因此,如果没有对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又尽到了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则不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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