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应由几人组成
乡镇纪委一般设委员3至5名。
一、组织设置:
乡镇纪委是经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机构,在乡镇党委和区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其中应有人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设专职纪委副书记1名,专职纪委副书记应享受副科级待遇。
二、人才选拔:
1、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区县纪委与组织部门协商后,报区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的任免,要征得区县纪委的同意。
2、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相关工作经历。注意把熟悉经济、法律、财会、审计等方面知识和业务的干部充实到乡镇纪检组织。
3、行政村党组织应设一名纪检委员。加强村级组织民主监督工作,各行政村要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
扩展资料:
内部管理制度:
1、乡镇纪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工作相关。
2、乡镇纪委书记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
3、注意发挥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和乡镇纪委委员的作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4、建立乡镇纪检组织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区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调研、工作例会等制度,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程序,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内部管理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四川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纪实
纪委一般是3至5人,设置纪委书记一人,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担任,一般在乡镇相当于三把手;专职副书记一人(小的乡镇不设置);委员三人,主要工作就是协助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处理乡镇纪委日常事务。一般由办、所负责人兼任。
具体职责如下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具体职责如下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