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习生工资应入何入帐?
公司聘用未毕业的实习生,每月支付工资500元,因为尚未毕业,所以公司无法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算作公司员工,那么支付的实习费应如何入帐?“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范围不包含实...
公司聘用未毕业的实习生,每月支付工资500元,因为尚未毕业,所以公司无法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算作公司员工,那么支付的实习费应如何入帐?“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范围不包含实习生,应该使用哪个科目?另外,以前根据国税发(2007)42号文件,可以将实习生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收入核算个人所得税,而不用按照劳务收入核算核算个税,并且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此部分费用,2011年这个文件被废除了,现在还有新的文件作支撑吗?现在执行的是什么政策,请大家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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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201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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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上说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实习生与公司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实质上已形成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其工资费用应按其所属部门计入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等科目。
至于企业所得税前列支问题,那是税法的规定。国税发(2007)42号文件虽说已全文废止,但其中的规定只要不与现行税法相抵触,在没有发布新文件之前,仍具有参考价值,这也是各地国税局仍参照执行的原因。
至于企业所得税前列支问题,那是税法的规定。国税发(2007)42号文件虽说已全文废止,但其中的规定只要不与现行税法相抵触,在没有发布新文件之前,仍具有参考价值,这也是各地国税局仍参照执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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