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真的很残暴吗?
一、按今天的眼光看,张献忠及其军队的确干了很多残暴的事儿
比如说他率领军队攻克襄阳后,杀了崇祯皇帝的叔叔襄王朱翊铭和兄弟贵阳王朱常法。
攻克武昌后,不仅处死了楚王朱华奎,而且和部下一起分吃了楚王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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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重庆后,杀了瑞王常浩及巡抚陈士奇以下各官。
攻克成都,“城破,蜀王阖宫被难。巡抚龙文光及道府各官皆死之。”
还毁了朱家的祖坟。
临死前,杀了自己全家。
二、站在当时历史背景看,没有证据证明张献忠比他人残暴
看待历史人物,必须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来分析。我在《万恶的旧社会有多黑》、《戈登追杀李鸿章的背后》等文中,都展现了旧中国官军、地主阶级杀俘、杀降、杀民、杀妇孺老幼的大量事实。官风影响政风、政风影响社风、社风影响民风,在那样的环境里,一个人无论多么洁身自好,靠一己之力是难以改变那样的环境的。约束他人,别人不会听,久之,说的多了,自己反而会被孤立。
就拿分吃楚王肉来说,以当时基督教的观点、以今天的观点看,的确残暴。但个人认为那只是宣泄对朱家王朝仇恨的一种方式,并不是楚王肉好吃。过去有句话,恨谁了,就恨不得“食其肉”。明末,贵族对农民的压榨,使得老百姓已经活不下去了,大家自然将仇恨集中到朱家身上。虽然这未必是朱家皇帝的责任(崇祯皇帝还做了很多努力呢),但谁让你是贵族的代表呢?大家那么仇恨,张献忠恐怕也不能不做做样子。其实,以他的地位、身份,好吃的东西多了去,为什么自己要去分一杯羹呢?
三、相关对张献忠不利的证据不足,不能证明张献忠残暴
一是那些证据矛盾多多,不足为凭。按那些资料统计,死于张献忠军队手下的四川人多达6亿人,这显然是污蔑。
二是那些证据多只能证明张献忠的军队杀了皇族、贵族、官员,说杀民处只有夸大的数据、没有细节。
三是从相关资料及逻辑分析,张献忠不可能大规模杀民。大西政权为了经营四川也做了许多事情,颁行《通天历》、铸“大顺通宝”行用、开科取士“中乡试者八十人,中会试者五十人”(《锦里新编》)并任命为四川各郡县官员,张献忠甚至下了严格的禁令,约束部下不得“擅自招兵、擅受民词、擅取本土妇女为妻”(《平寇志》)。这一切都和屠杀成都的描述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