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 近两年的 ~~急用 谢谢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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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现状
随着我国民营企业规模的逐步壮大,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涉及的领域也在不断增多,投资区域已达到160多个国家,投资方式也日趋增多。目前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主要表现如下:
(一)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偏小
我国民营企业中90%以上属于中小型企业,加上我国的对外投资还处于刚起步阶段,所以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民营企业数量偏少,规模也不大。我国走出去的民营企业中,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较少。比较有代表性的企业主要有北京联想集团公司、浙江万向集团、北大方正公司、四川新希望集团等。再以民营企业占很大比重的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境外平均规模仅为58.78万美元,中方独资的平均投资规模仅为9.67万美元。这样的投资规模大大低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国外子公司约600万美元的平均规模,也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国外子公司约260万美元的规模,可见我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资金实力有限、规模偏小。
(二)对外直接投资市场偏窄并集中
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设立的海外企业已经遍布40多个国家和地区,无论是欧美还是亚非均有分布,但具有高度的地域集中性,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国家、俄罗斯、东欧及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其中,生产加工类境外投资主要集中在东南亚等周边国家;贸易型和研究开发型境外投资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日本和德国等。
(三)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领域以贸易型、服务型为主
目前,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涉及的领域已从贸易、餐饮逐渐发展到渔业、能源、纺织服装、商业零售等行业,但主要集中于贸易行业、服务性行业。从2005年中国FDI存量的行业分布情况看,商务服务业(主要为投资控股)165.5亿美元,占28.9%;批发和零售业114.2亿美元,占20%;采矿业86.5亿美元,占15.1%;交通运输和仓储业70.8亿美元,占12.4%:制造业57.7亿美元,占10%;房地产业15亿美元,占2.6%,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2213.2亿美元,占2.3%;建筑业12亿美元,占2.1%。其中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多数分布于进出口贸易和加工贸易行业,主要以轻工、纺织、家用电器等机械电子类和服装类为重点。
(四)对外直接投资模式以合资、收购为主
我国民营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上存在着多元化特征,包括设立新的公司,收购、兼并既成公司,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等方式。由于我国民企缺乏核心竞争力、资本和资源有限、防御风险的能力差、国外市场差异大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为了规避风险大多数民营跨国公司选择以合资、收购的方式来实现跨国经营。目前,只有少数具有人才优势及国际管理经验的企业可以在国外设立新公司,或收购、兼并既成的公司,采取“买壳上市”这种方式。如浙江万向集团,目前已在美国、德国、加拿大等欧美7个国家设立、收购、参股了18家公司,并于2001年购买了美国一家上市公司,成立“万向美国公司”,全面实行“本土化”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如海信在南非投资3745万元建立合资工厂,此外还在印尼投资100万元合资建立电视机生产厂;康佳在印度投资900万元组建合资企业。
民营企业虽然在对外直接投资上还存在上述情况,但是不管从规模上、市场区域上、投资领域上和投资方式上都在不断扩大和提高。
二、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依据
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主要有威尔斯的小规模技术理论、劳尔的技术地方化理论、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
小规模技术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具备来自于生产低成本的对外投资竞争优势,这种低生产成本是与母国的市场特征紧密联系的。威尔斯认为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主要有3个方面的比较优势:一是拥有为小市场需要服务的小规模生产技术的优势。低收入国家制成品市场的需求量有限,大规模生产技术无法从这种小市场中获取规模收益,而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正好可以利用这种市场空档,获得竞争优势。二是就地取材和同种族的优势,发展中国家在民族产品的海外生产上更具优势。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很多都是颇具其文化特色的民族产品,可以利用母国的当地资源在生产成本上占有优势。三是接近市场优势和低价产品营销战略。物美价廉是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占领市场的秘密武器。此外,小规模技术理论认为,由于世界市场的多元性和多层次性。即使那些技术不够先进、经营和生产规模不够大的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也有很强的经济动力。该理论对于指导发展中国家进行“走出去”的实践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劳尔的技术地方化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能产生特有的技术地方化优势,“特异优势”的产生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第一,在发展中国家中,技术知识当地化是在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环境下进行的。这种新的环境往往与一国的要素价格及其质量相联系。第二,发展中国家生产的产品适合于他们自身的经济条件和需求。换言之,只要这些企业对进口的技术和产品进行一定改造,使他们的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当地或邻国市场需要的话,这种创新活动就会产生竞争优势。第三,发展中国家企业竞争优势不仅来自于其生产过程和产品与当地的供给和需求条件的紧密结合,而且来自于在新的创新活动中所产生的技术在小规模生产条件下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第四,在产品特征上,发展中国家企业仍然能够开发出与名牌产品不同的消费品,特别是当国内市场较大,消费者的品位与购买能力有很大差别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仍然有一定的竞争能力。劳尔的技术地方化理论揭示了落后国家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可能性,不仅分析了发展中国家企业竞争的国际优势,而且更强调竞争优势所特有的企业创新活动。
日本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认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问题应是一国应从已经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开始对外直接投资。小岛清将一国产业分为“比较优势产业”和“比较劣势产业”。前者指那些本国在经营资源与劳动比率以及相对利润率上均高于外国的产业,后者指那些无论在经营资源与劳动比率以及相对利润率上均不及外国的产业。关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目标区域选择问题,小岛清认为,一国产业应选择与本国技术差距较小的国家进行投资。并且,本国与东道国的技术差距较小,直接投资所导致的技术转移就较容易移植、普及与生根,因而可以挖掘出东道国尚未发挥出来的潜在优势,扩大两国间的比较优势差距,并通过投资而创造出更多的贸易机会。该理论指出,企业比较优势的变化在对外直接投资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并非拥有垄断优势的企业才能进行跨国经营,如果采取恰当的战略和对策,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可以做到相互补充和共同发展。这对我国民营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带来了很大的启发作用。
三、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分析
民营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必然会面临着投资风险的问题,这些风险既有来自企业外部的,也有来自企业内部的。主要的风险有:
(一)经营风险
即由于企业经营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企业自身机制体制存在的问题,给企业经济活动造成损失的可能。经营风险可分为市场环境变化方面的风险和企业自身机制体制方面的风险。市场环境变化方面的风险(又称为商业风险)包括市场需求风险、资金链条风险、以及汇率风险等等。市场需求风险是指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出现变化而导致投资收益下降的可能。资金链条风险是指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资金断裂所承担的风险。这需要企业做好现金管理工作,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汇率风险是指外汇汇率的变动对国际企业跨国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很多,如国际收支状况、GDP增长、相对通货膨胀率、利率、外汇储备等。企业自身机制体制方面的风险是指企业自身治理结构、机制体制不完善所产生的风险。
(二)政治法律风险
即因突发性政治事件的发生或者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直接引起东道国投资环境的变化,影响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现金流量、利润和其他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的政治法律风险本质上是“与东道国政治法律有关的、人为的、投资者无法控制的风险”。政治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战争和内乱风险、国家主权风险、征收风险、政策变动风险、法律制度风险。战争和内乱风险主要是指东道国参与的任何战争或者在东道国内发生的革命、暴乱和恐怖活动等,使外国企业的投资、生产经营遭到严重影响。国家主权风险是指国际经济往来活动中与参与国国家主权行为密切相关的特殊风险。征收风险指的是东道国政府对外资企业实行征用、没收或国有化的风险。政策变动风险是指由于东道国有意或无意变更政策而可能给外国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此外,东道国市场的开放程度以及在投资区域和行业等方面实行的限制或鼓励政策也会影响投资者的收益。东道国法律制度风险主要是指中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由于东道国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法律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主要发生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以及转型国家。
(三)社会风险
即与东道国的语言、风俗习惯、价值观与态度、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给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带来的不确定性。这种文化差异不单指企业文化,还包括民族文化以及东道国企业的管理风格、行为差异以及思维差异等。一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由于缺乏跨国经营经验,对当地的法规、风俗和文化了解不深,在国外经营中就很容易与当地社区发生冲突,给企业带来风险。另外,社会风险还包括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风险。企业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追求有利于社会长远目标的一种义务,这种义务超越了法律和经济的要求。中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面临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风险时,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使得外国一些媒体在政治动机的追求下刻意夸大中资企业的不道德行为,使企业在投资经营中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四、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控制风险的对策
如何才能合理地规避风险,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这对当前处于金融危机下的民营企业来说显得非常重要。根据前文关于直接投资理论,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企业自身体制、机制、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防范
首先,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要按照企业的发展规划找准市场定位。企业的发展战略指导着企业现在和未来的重大投资决策,也制约着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由于对外直接投资风险较大,民营企业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之前,应当考虑这项对外直接投资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企业目前是否有国际化的需求,或者说当前进行国际化是否时机恰当。如果对外直接投资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还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即准确的市场定位和成本效益分析。其次,民营企业要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完善的治理结构可以保证境内投资主体和境外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境外企业的出资人,还应当建立和完善对境外企业的控制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境外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并控制决策风险。相关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把握好对境外子公司的投融资决策的授权问题。二是明确权责,建立相关决策机制。境内投资主体和境外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有明确的分工和相应的权责,建立相关的决策机制,决定重要投资项目和处理突发事件。三是实行与企业绩效挂钩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根据企业效益奖励和惩罚管理人员,可以调动境外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并约束其背叛出资人的行为。再次,民营企业要加强财务风险防范。对外直接投资往往涉及到大规模资金的流动,随之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这些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对境外企业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二是在对外直接投资特别是跨国并购过程中,企业资金周转方面的风险。三是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这3个方面的风险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和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和防范。
(二)规避政治法律风险的对策
首先,民营企业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要对投资区域进行慎重选择,特别是要避开战争、政局动荡或恐怖主义盛行的国家和地区。其次,要详细了解东道国的政治体制、法律体系。民营企业对外进行直接投资,有可能面临战争、汇兑限制、政府违约等风险。企业投资后,如果东道国发生战争,可能会使工厂停产;如果东道国实行外汇管制,限制境外企业的收益汇回境内;或者东道国违背政策上的承诺;或将企业国有化,这些都会导致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另外,对于东道国设立的审批来自境外投资的委员会和本身的法律体系都要进行充分了解。可利用的渠道包括我国驻东道国的使馆、领事馆等机构,对东道国的法律体系的咨询,可借助专业性的中介机构。当然,民营企业自身也要作相关的调查分析。调查分析的内容不仅包括东道国政治环境的稳定性、政策的一致性、政府违约的可能性,还要包括与对外直接投资相关的体制和法律体系,涉及的利益团体及其对投资可能做出的反应。再次,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时还应当寻求我国政府来规避和降低风险,所以企业要加强与我国政府的沟通,注意向我国政府汇报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有关问题和事项,依靠我国政府规避风险。向我国政府汇报沟通包括两个方面:向国内有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通过政府部门的经济外交规避风险;向政府驻境外办事机构寻求领事保护。另外,民营企业在投资过程中还要加强对公众的管理和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利用,中介机构还可以在并购投资中提供法律、财务和背景方面的尽职调查,帮助企业规避外部风险。
(三)企业应对社会风险的对策
首先,民营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由于各国的价值观、文化、风俗习惯存在巨大的差异,所以要对各国在安全生产、环境治理标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避免因社会环境在这些方面的差异,给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造成重大损失。鉴于文化差异的存在,民营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不能照搬国内投资的经验,而应该实行本土化经营。应该坚持“入乡随俗”的原则,在境外严格执行本土化经营和管理。其次,民营企业还要履行东道国的社会责任。企业要遵循坦诚相待、互相尊重的原则,树立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这是促进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良好的企业形象给企业创造一个和谐的发展环境。
五、结束语
在国际化过程中会遇到企业的经营风险、东道国的政治法律风险和社会责任风险,民营企业只有合理地利用对外投资规避风险的策略,民营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尽可能地避免各种损失以求得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小岛清.对外贸易论[M].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
2、李东阳.国际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3、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Z].2003-2006.
4、熊小奇.海外直接投资风险防范[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随着我国民营企业规模的逐步壮大,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涉及的领域也在不断增多,投资区域已达到160多个国家,投资方式也日趋增多。目前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主要表现如下:
(一)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偏小
我国民营企业中90%以上属于中小型企业,加上我国的对外投资还处于刚起步阶段,所以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民营企业数量偏少,规模也不大。我国走出去的民营企业中,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较少。比较有代表性的企业主要有北京联想集团公司、浙江万向集团、北大方正公司、四川新希望集团等。再以民营企业占很大比重的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境外平均规模仅为58.78万美元,中方独资的平均投资规模仅为9.67万美元。这样的投资规模大大低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国外子公司约600万美元的平均规模,也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国外子公司约260万美元的规模,可见我国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资金实力有限、规模偏小。
(二)对外直接投资市场偏窄并集中
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设立的海外企业已经遍布40多个国家和地区,无论是欧美还是亚非均有分布,但具有高度的地域集中性,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国家、俄罗斯、东欧及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其中,生产加工类境外投资主要集中在东南亚等周边国家;贸易型和研究开发型境外投资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日本和德国等。
(三)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领域以贸易型、服务型为主
目前,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涉及的领域已从贸易、餐饮逐渐发展到渔业、能源、纺织服装、商业零售等行业,但主要集中于贸易行业、服务性行业。从2005年中国FDI存量的行业分布情况看,商务服务业(主要为投资控股)165.5亿美元,占28.9%;批发和零售业114.2亿美元,占20%;采矿业86.5亿美元,占15.1%;交通运输和仓储业70.8亿美元,占12.4%:制造业57.7亿美元,占10%;房地产业15亿美元,占2.6%,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业2213.2亿美元,占2.3%;建筑业12亿美元,占2.1%。其中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多数分布于进出口贸易和加工贸易行业,主要以轻工、纺织、家用电器等机械电子类和服装类为重点。
(四)对外直接投资模式以合资、收购为主
我国民营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上存在着多元化特征,包括设立新的公司,收购、兼并既成公司,与国外企业合资、合作等方式。由于我国民企缺乏核心竞争力、资本和资源有限、防御风险的能力差、国外市场差异大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为了规避风险大多数民营跨国公司选择以合资、收购的方式来实现跨国经营。目前,只有少数具有人才优势及国际管理经验的企业可以在国外设立新公司,或收购、兼并既成的公司,采取“买壳上市”这种方式。如浙江万向集团,目前已在美国、德国、加拿大等欧美7个国家设立、收购、参股了18家公司,并于2001年购买了美国一家上市公司,成立“万向美国公司”,全面实行“本土化”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如海信在南非投资3745万元建立合资工厂,此外还在印尼投资100万元合资建立电视机生产厂;康佳在印度投资900万元组建合资企业。
民营企业虽然在对外直接投资上还存在上述情况,但是不管从规模上、市场区域上、投资领域上和投资方式上都在不断扩大和提高。
二、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依据
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主要有威尔斯的小规模技术理论、劳尔的技术地方化理论、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
小规模技术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具备来自于生产低成本的对外投资竞争优势,这种低生产成本是与母国的市场特征紧密联系的。威尔斯认为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主要有3个方面的比较优势:一是拥有为小市场需要服务的小规模生产技术的优势。低收入国家制成品市场的需求量有限,大规模生产技术无法从这种小市场中获取规模收益,而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正好可以利用这种市场空档,获得竞争优势。二是就地取材和同种族的优势,发展中国家在民族产品的海外生产上更具优势。发展中国家对外投资很多都是颇具其文化特色的民族产品,可以利用母国的当地资源在生产成本上占有优势。三是接近市场优势和低价产品营销战略。物美价廉是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占领市场的秘密武器。此外,小规模技术理论认为,由于世界市场的多元性和多层次性。即使那些技术不够先进、经营和生产规模不够大的中小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也有很强的经济动力。该理论对于指导发展中国家进行“走出去”的实践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劳尔的技术地方化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能产生特有的技术地方化优势,“特异优势”的产生是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第一,在发展中国家中,技术知识当地化是在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环境下进行的。这种新的环境往往与一国的要素价格及其质量相联系。第二,发展中国家生产的产品适合于他们自身的经济条件和需求。换言之,只要这些企业对进口的技术和产品进行一定改造,使他们的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当地或邻国市场需要的话,这种创新活动就会产生竞争优势。第三,发展中国家企业竞争优势不仅来自于其生产过程和产品与当地的供给和需求条件的紧密结合,而且来自于在新的创新活动中所产生的技术在小规模生产条件下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第四,在产品特征上,发展中国家企业仍然能够开发出与名牌产品不同的消费品,特别是当国内市场较大,消费者的品位与购买能力有很大差别时,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仍然有一定的竞争能力。劳尔的技术地方化理论揭示了落后国家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可能性,不仅分析了发展中国家企业竞争的国际优势,而且更强调竞争优势所特有的企业创新活动。
日本小岛清的“边际产业扩张理论”认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选择问题应是一国应从已经或即将处于比较劣势的产业开始对外直接投资。小岛清将一国产业分为“比较优势产业”和“比较劣势产业”。前者指那些本国在经营资源与劳动比率以及相对利润率上均高于外国的产业,后者指那些无论在经营资源与劳动比率以及相对利润率上均不及外国的产业。关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目标区域选择问题,小岛清认为,一国产业应选择与本国技术差距较小的国家进行投资。并且,本国与东道国的技术差距较小,直接投资所导致的技术转移就较容易移植、普及与生根,因而可以挖掘出东道国尚未发挥出来的潜在优势,扩大两国间的比较优势差距,并通过投资而创造出更多的贸易机会。该理论指出,企业比较优势的变化在对外直接投资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并非拥有垄断优势的企业才能进行跨国经营,如果采取恰当的战略和对策,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可以做到相互补充和共同发展。这对我国民营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带来了很大的启发作用。
三、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分析
民营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必然会面临着投资风险的问题,这些风险既有来自企业外部的,也有来自企业内部的。主要的风险有:
(一)经营风险
即由于企业经营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企业自身机制体制存在的问题,给企业经济活动造成损失的可能。经营风险可分为市场环境变化方面的风险和企业自身机制体制方面的风险。市场环境变化方面的风险(又称为商业风险)包括市场需求风险、资金链条风险、以及汇率风险等等。市场需求风险是指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出现变化而导致投资收益下降的可能。资金链条风险是指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资金断裂所承担的风险。这需要企业做好现金管理工作,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汇率风险是指外汇汇率的变动对国际企业跨国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很多,如国际收支状况、GDP增长、相对通货膨胀率、利率、外汇储备等。企业自身机制体制方面的风险是指企业自身治理结构、机制体制不完善所产生的风险。
(二)政治法律风险
即因突发性政治事件的发生或者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直接引起东道国投资环境的变化,影响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现金流量、利润和其他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的政治法律风险本质上是“与东道国政治法律有关的、人为的、投资者无法控制的风险”。政治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战争和内乱风险、国家主权风险、征收风险、政策变动风险、法律制度风险。战争和内乱风险主要是指东道国参与的任何战争或者在东道国内发生的革命、暴乱和恐怖活动等,使外国企业的投资、生产经营遭到严重影响。国家主权风险是指国际经济往来活动中与参与国国家主权行为密切相关的特殊风险。征收风险指的是东道国政府对外资企业实行征用、没收或国有化的风险。政策变动风险是指由于东道国有意或无意变更政策而可能给外国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此外,东道国市场的开放程度以及在投资区域和行业等方面实行的限制或鼓励政策也会影响投资者的收益。东道国法律制度风险主要是指中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由于东道国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法律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主要发生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以及转型国家。
(三)社会风险
即与东道国的语言、风俗习惯、价值观与态度、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给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带来的不确定性。这种文化差异不单指企业文化,还包括民族文化以及东道国企业的管理风格、行为差异以及思维差异等。一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由于缺乏跨国经营经验,对当地的法规、风俗和文化了解不深,在国外经营中就很容易与当地社区发生冲突,给企业带来风险。另外,社会风险还包括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风险。企业社会责任指的是企业追求有利于社会长远目标的一种义务,这种义务超越了法律和经济的要求。中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面临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风险时,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使得外国一些媒体在政治动机的追求下刻意夸大中资企业的不道德行为,使企业在投资经营中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四、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控制风险的对策
如何才能合理地规避风险,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这对当前处于金融危机下的民营企业来说显得非常重要。根据前文关于直接投资理论,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企业自身体制、机制、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防范
首先,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要按照企业的发展规划找准市场定位。企业的发展战略指导着企业现在和未来的重大投资决策,也制约着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由于对外直接投资风险较大,民营企业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之前,应当考虑这项对外直接投资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企业目前是否有国际化的需求,或者说当前进行国际化是否时机恰当。如果对外直接投资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还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即准确的市场定位和成本效益分析。其次,民营企业要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完善的治理结构可以保证境内投资主体和境外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境外企业的出资人,还应当建立和完善对境外企业的控制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境外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并控制决策风险。相关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把握好对境外子公司的投融资决策的授权问题。二是明确权责,建立相关决策机制。境内投资主体和境外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有明确的分工和相应的权责,建立相关的决策机制,决定重要投资项目和处理突发事件。三是实行与企业绩效挂钩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根据企业效益奖励和惩罚管理人员,可以调动境外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并约束其背叛出资人的行为。再次,民营企业要加强财务风险防范。对外直接投资往往涉及到大规模资金的流动,随之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这些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对境外企业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二是在对外直接投资特别是跨国并购过程中,企业资金周转方面的风险。三是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这3个方面的风险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和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和防范。
(二)规避政治法律风险的对策
首先,民营企业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要对投资区域进行慎重选择,特别是要避开战争、政局动荡或恐怖主义盛行的国家和地区。其次,要详细了解东道国的政治体制、法律体系。民营企业对外进行直接投资,有可能面临战争、汇兑限制、政府违约等风险。企业投资后,如果东道国发生战争,可能会使工厂停产;如果东道国实行外汇管制,限制境外企业的收益汇回境内;或者东道国违背政策上的承诺;或将企业国有化,这些都会导致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遭受重大损失。另外,对于东道国设立的审批来自境外投资的委员会和本身的法律体系都要进行充分了解。可利用的渠道包括我国驻东道国的使馆、领事馆等机构,对东道国的法律体系的咨询,可借助专业性的中介机构。当然,民营企业自身也要作相关的调查分析。调查分析的内容不仅包括东道国政治环境的稳定性、政策的一致性、政府违约的可能性,还要包括与对外直接投资相关的体制和法律体系,涉及的利益团体及其对投资可能做出的反应。再次,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时还应当寻求我国政府来规避和降低风险,所以企业要加强与我国政府的沟通,注意向我国政府汇报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有关问题和事项,依靠我国政府规避风险。向我国政府汇报沟通包括两个方面:向国内有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通过政府部门的经济外交规避风险;向政府驻境外办事机构寻求领事保护。另外,民营企业在投资过程中还要加强对公众的管理和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利用,中介机构还可以在并购投资中提供法律、财务和背景方面的尽职调查,帮助企业规避外部风险。
(三)企业应对社会风险的对策
首先,民营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由于各国的价值观、文化、风俗习惯存在巨大的差异,所以要对各国在安全生产、环境治理标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避免因社会环境在这些方面的差异,给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造成重大损失。鉴于文化差异的存在,民营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不能照搬国内投资的经验,而应该实行本土化经营。应该坚持“入乡随俗”的原则,在境外严格执行本土化经营和管理。其次,民营企业还要履行东道国的社会责任。企业要遵循坦诚相待、互相尊重的原则,树立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这是促进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良好的企业形象给企业创造一个和谐的发展环境。
五、结束语
在国际化过程中会遇到企业的经营风险、东道国的政治法律风险和社会责任风险,民营企业只有合理地利用对外投资规避风险的策略,民营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尽可能地避免各种损失以求得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小岛清.对外贸易论[M].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
2、李东阳.国际直接投资与经济发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3、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Z].2003-2006.
4、熊小奇.海外直接投资风险防范[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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