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个不准内容
法律分析: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六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七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第八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